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的製作方法
2023-05-21 04:2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礦物開採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
背景技術:
振動篩又叫震動篩、振篩機、篩分機,是利用振子激振所產生的往復旋型振動而工作的篩分機械。按照振動篩原理不同可以分為圓振篩和直線振動篩。
購買振動篩的時候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配置礦用振動篩採用振動電機激振、橡膠彈簧減振、高耐磨材質篩板、密封式篩箱等國內外先進技術及先進的自同步振動原理,具有壽命長、噪聲低、篩分效率高等特點,適用於燒結礦、自然礦、焦炭及其它粉狀物料的一種振動篩分設備。為了提高振動篩的工作效率,選擇振動篩的時候儘可能選用較大的篩孔尺寸、較大的有效篩分面積、較高篩面開孔率的非金屬篩面,並選用合適的篩孔形狀,以提高物料顆粒的透篩能力和工作效率。根據自己的物料和生產需求來定做合適的振動篩機。
目前的礦用振動篩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許多不足之處,篩分效率低下,噪音大等問題,因此需要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包括篩選機外殼和底座,所述篩選機外殼上安裝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的下方安裝有從動輪,所述從動輪的中心處安裝有傳動主軸,所述底座上安裝有振動電機,所述振動電機上安裝有主動輪,所述主動輪與從動輪之間通過皮帶連接,所述振動電機的右側安裝有副減震裝置,且振動電機的左側安裝有機體主架,所述機體主架的上方安裝有主減震裝置,所述主減震裝置上安裝有橡膠減震彈簧,所述篩選機外殼的內部安裝有第一篩板,所述第一篩板的下方安裝有第二篩板,所述第二篩板的下方安裝有第三篩板,所述第三篩板的下方安裝有支撐腳。
優選的,所述控制面板由電源開關,顯示屏和控制軟盤組成。
優選的,所述振動電機共設置有兩個,且兩個振動電機對稱設置在篩選機外殼的左右兩側。
優選的,所述從動輪共設置有兩個,且兩個從動輪對稱設置在篩選機外殼的左右兩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結構科學合理,使用安全方便;同時設置有兩個振動電機,兩個振蕩電機同時進行工作,能夠實現自同步振動,進而提高篩選機的工作效率;同時設置有主減震裝置和副減震裝置,且採用橡膠減震彈簧進行減震,能夠提高減震效果的同時極大的減少機體工作時所產生的噪音,減少對環境的危害,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設置有多個篩板,使篩選的效果更加優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振動電機結構示意圖。
圖中:1-控制面板;2-篩選機外殼;3-傳動主軸;4-主減震裝置;5-橡膠減震彈簧;6-機體主架;7-主動輪;8-振動電機;9-底座;10-從動輪;11-副減震裝置;12-第一篩板;13-第二篩板;14-第三篩板;15-支撐腳。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實施例:一種高效礦用振動篩,包括篩選機外殼2和底座9,篩選機外殼2上安裝有控制面板1,控制面板1的下方安裝有從動輪10,從動輪10的中心處安裝有傳動主軸3,底座9上安裝有振動電機8,振動電機8上安裝有主動輪7,主動輪7與從動輪10之間通過皮帶連接,振動電機8的右側安裝有副減震裝置11,且振動電機8的左側安裝有機體主架6,機體主架6的上方安裝有主減震裝置4,主減震裝置4上安裝有橡膠減震彈簧5,篩選機外殼2的內部安裝有第一篩板12,第一篩板12的下方安裝有第二篩板13,第二篩板13的下方安裝有第三篩板14,第三篩板14的下方安裝有支撐腳15,控制面板1由電源開關,顯示屏和控制軟盤組成,振動電機8共設置有兩個,且兩個振動電機8對稱設置在篩選機外殼2的左右兩側,從動輪10共設置有兩個,且兩個從動輪10對稱設置在篩選機外殼2的左右兩側。
工作原理:該礦用振動篩使用時,首先根據所需加工的物料和生產需求來更換合適的篩板,通過控制面板1的作用控制篩選機的工作狀態,接通電源後設定相應的工作參數,左右兩個振動電機8在接通電源後開始轉動,主動輪7通過皮帶帶動從動輪10,進而使機體進行篩選加工,將原材料放入篩箱內部,在振動電機8的震蕩作用下,物料依次經過第一篩板12、第二篩板13和第三篩板14的篩選。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