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4-28 12:23:43

本發明涉及一種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屬於限位裝置應用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的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在使用時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就包括,同一限位裝置對活動擺臂的擺動幅度限定為一個固定值,不具備根據活動擺臂的實際需求而靈活調整擺動幅度的能力,從而無法滿足生產線上活動擺臂靈活使用的需求,還需要更換不同規格的限位裝置,並且現有的限位裝置在拆卸更換時較為麻煩、費時費力。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所述的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包含一上蓋,所述的上蓋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螺孔,所述的螺孔內部安裝有一螺栓,所述的上蓋上設置有一旋杆接管,所述的上蓋下方連接有一限位環,所述的限位環內部安裝有兩個固定片,所述的固定片上安裝有若干個擋環,所述的限位環下方安裝有一下蓋,所述的下蓋下方安裝有若干個螺杆。
優選的,為了使所述的螺栓與所述的螺杆在安裝過後更加穩定的固定整個裝置,所述的螺栓與所述的螺杆末端均固定安裝有一固定螺帽。
優選的,為了使所述的擋環安裝過後與所述的固定片之間無位置偏移,並且具有增加與所述的固定片之間摩擦阻力的作用,更能有效防止裝置在使用時與活動擺臂之間碰撞發生位置偏移,所述的擋環呈U形結構,且所述的擋環兩端均連接有平行板,所述的平行板上設置有一固定孔。
優選的,為了使裝置在組裝時更加方便,各個螺栓與螺杆之間可互換使用,節省辨識時耽誤的時間,所述的上蓋與所述的下蓋、所述的平行板上的所孔洞直徑大小與所述的螺栓、所述的螺杆直徑大小均相同。
優選的,為了使裝置在使用時更加靈活,能夠滿足活動擺臂的擺動限位需求,所述的限位裝置整體為陀螺狀結構。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裝置內部設置與裝置內部各個孔位直徑大小相同的螺栓以及螺杆,使得裝置在組裝時較為方便,不會因螺栓以及螺杆與孔位之間規格不匹配而出現安裝錯誤的情況,從而節省安裝時間。通過在裝置的限位環上安裝若干個均勻分布的擋環,並且擋環可隨時安裝拆卸,從而使得各個擋環之間的間距可調節,以此來滿足活動擺臂活動幅度的調整。裝置具有裝置組裝完成後穩固牢靠,各構件連接靈活,並且安裝、拆卸較為方便,限位幅度調整較為靈活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爆炸圖。
圖3為本發明的B處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的C處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擋環側視圖。
圖中:1、限位裝置,2、上蓋,3、限位環,4、下蓋,5、螺栓,6、旋杆接管,7、擋環,8、固定螺帽,9、固定片,10、平行板,11、螺杆,12、固定孔,13、螺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5所示,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1,活動擺臂的限位裝置1包含一上蓋2,上蓋2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螺孔13,螺孔13內部安裝有一螺栓5,上蓋2上設置有一旋杆接管6,上蓋2下方連接有一限位環3,限位環3內部安裝有兩個固定片9,固定片9上安裝有若干個擋環7,限位環3下方安裝有一下蓋4,下蓋4下方安裝有若干個螺杆11。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螺栓5與螺杆11末端均固定安裝有一固定螺帽8。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擋環7呈U形結構,且擋環7兩端均連接有平行板10,平行板10上設置有一固定孔12。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上蓋2與下蓋4、平行板10上的所孔洞直徑大小與螺栓5、螺杆11直徑大小均相同。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限位裝置1整體為陀螺狀結構。
本發明在使用時,首先,通過螺栓5與螺杆11組裝整個裝置,並根據生產線上活動擺臂的擺動幅度需求來選擇安裝限位環3的個數,並調整各個限位環3之間的間距。其次,通過在螺栓5與螺杆11末端安裝固定螺帽8來穩定限位環3,完成組裝限位裝置1之後,將限位裝置1通過上蓋2以及下蓋4上的旋杆接管6將裝置安裝在特定位置上。最終,限位裝置1在使用時,利用限位環3相互之間的阻擋作用,限定活動擺臂的活動幅度。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