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遊泳場的製作方法
2023-04-28 13:24:41 3
專利名稱:一種遊泳場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健身場地,尤其是涉及一種利用自然水域建成的遊泳場。 食景拔術
眼下,許多露天遊泳場擁擠不堪,人滿為患,原因是可作為遊泳場的符合條件的自然 水域太少,因為妙、質水底和適當的水深是能否作為遊泳場的重要條件。許多地方的海洋、 湖泊、水庫、江河水很深,或者是淤泥底,故那裡的人們有水卻無法安全遊泳。
另外,人們往往在未經改造的海洋、湖泊、水庫、江河等自然水域遊泳,這是非常危 險的。由於水深,易發生溺水事件;或者泳者當腳直接踩進淤泥中時,泥沙中的貝殼、 石塊、金屬碎片、玻璃碴等會使其受傷;尤其是攪起的濁水,會汙染水質,危害健康。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正是為了克服上述現有環境的不足,提供一種構建成本低、水質無汙染、 安全、不受水域限制、可方便遷移的遊泳場。 本發明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的
本發明遊泳場,包括水域層、底層,所述水域層中設置有踏層,所述踏層設置在固定 於水底的樁柱上。
所述雜層距離水面0.1-3m。 所^H^tt糊邊設置有護圍。 所述醸饜為柔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所述鵜層為糊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本發,的另一項技術方案是所述水域層中設置有踏層,所述踏層設置在固定於水底
的縴繩和與水面浮漂連接的懸掛繩上,所述縴繩的下端設置有錨。
所述踏層^離水面0.1-3m。 所述糖饜的賴邊設置有護圍。 所述瞎層為柔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所述鵜層為糊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本發鯛的有益效ll是
1. 選擇海洋、湖泊、水庫、江河等水域的邊緣,開闢為本發明的遊泳場,其資源 豐富,可充分擴大自然水域的利用,滿足人們的健身娛樂需要。
2. 在隸攀齙ittl處設置樁柱,由淺入深,施工方便。
3. 在氷^t深釣維方,採用鵜層設置在浮漂下的方案,使之成為一個吊裝遊泳場,
方便拆遷。
4. 由於躕層設置於距水面的深度選擇在3m以內,可有效地避免因水過深而導致 的溺水事故;遊泳者不直接踩踏淤泥水底,有效地避免淤泥攪起汙染水質,也 宥效地遒免貝殼、玻璃碎片等割傷遊泳者;這樣,原本不適合作為遊泳場的淤 泥底水域和深水域亦可開闢為確保安全的遊泳場。
扭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J^層設置在樁柱上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踏層設置在縴繩上並與浮漂連接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水域層2底層3踏層4樁柱 5懸掛繩 6浮漂 7護圍8縴繩
具體實施方式
下BM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i所示,本發明遊泳場包括水域層1,所述的水域層1可以是海洋、湖泊、水庫、 江河等水域,在水域層1的底部為底層2;所述在水域層1中設置有踏層3,所述踏層3 可以是由柔性材料翻i成的網狀結構,如尼龍繩、化縴繩、棕繩等織成的網,也可以是由
剛性材料癩J成的網,如鋁材、鋼材等金屬材料製成的網,所述網繩的直徑應大於2毫米, 其網孔的孔徑應小於4釐米。所述踏層3與固定設置於水底的樁柱4的上端部固接,所 述的樁柱4為木樁、鋼鐵樁或混凝土樁,直接打入到水底層2之下的堅實層中,所述樁 柱4數量的多少,可根據遊泳場的大小或踏層3的材料來確定,樁柱4的布局可以是2 米左右間距的正方形格局樁或其他形式格局的樁;所述踏層3也可以與固定於水底的纖 繩8固接,如倒2所示,所述縴繩8的下端與錨連接,錨拋入水底,牢牢的扎入泥中, 達到固定踏層的目的。為了增加踏層3在水中的漂浮力,可在踏層3的上方,橫向或縱 向及周邊連接一定數量的浮漂6,例如周邊和泳道方向同時設置浮漂6,浮漂6也可設置 為十字形、回字形、田字形等形式,使踏層3上方形成一個穩固、活動的吊裝遊泳場。 所述浮漂6可以是木製、鐵皮製、橡膠製或塑料制的中空結構狀的桶式、圓球式、以及 卡通人形、動tr形、果品形、蔬菜形或植物形等,既具有漂浮功能、又具有娛樂、美化 環境的功能;當海洋、湖泊、水庫、江河等水域的邊緣是由淺入深的坡形底時,踏層3 可根據霈要隨皿i^設置為距離水面從0.1m至-3m深;當海洋、湖泊、水庫、江河等水 域的邊緣是較深的區域時,可直接將踏層3設置為hn、 1.5m、 2.0m、 2.5m或3m等;為 了確保泳者的安全,防止泳者遊出無踏層3的水域,所述在踏層3的周邊還可以設置有 護圍7,護圍7的上纖要高出水面,最好在上端還設置瞀示物,以提示泳者,保證泳者的 安全。
權利要求1.一種遊泳場,包括水域層、底層,其特徵是,所述水域層中設置有踏層,所述踏層設置在固定於水底的樁柱上。
2. 根據杈利要求1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距離水面0.1-3m。
3. 糧紫極利要求l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的周邊設置有護圍。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為柔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為剛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6.—種遊泳場,包括水域層、底層,其特徵是,所述水域層中設置有的踏層,所述踏層設置在固定於水底的縴繩和與水面浮漂連接的懸掛繩上,所述縴繩的下端設置有錨。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距離水面0.1-3m。
8. 根據杈利要求6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的周邊設置有護圍。
9.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為柔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10.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遊泳場,其特徵是,所述踏層為剛性材料製成的網狀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遊泳場,包括水域層、底層,所述水域層中設置有踏層,所述踏層設置在固定於水底的樁柱上;所述踏層還可以設置在固定於水底的縴繩和與水面浮漂連接的懸掛繩上,所述縴繩的下端設置有錨。本實用新型構建成本低、水質無汙染、安全、不受水域的限制並可方便的遷移,具有廣泛的開發應用的價值。
文檔編號E04H4/06GK201003296SQ200720095089
公開日2008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07年1月30日 優先權日2007年1月30日
發明者吳雲鶴 申請人:吳雲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