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的製作方法
2023-05-05 03:46:3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板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質量的提升,在房屋裝修過程中,現在的越來越多的家庭在地面家裝時都採用木製的地板進行安裝,而現有的地板一般分為實木地板和複合地板,實木地板雖然環保性好,但是其易損壞,成本高,所以現在生活中,很多家庭越來越喜歡採用大量的複合地板作為地面裝飾材料,而複合地板又分為兩類,一類為實木複合地板、一類為強化複合地板,而現有的複合地板各層之間都是採用粘結劑粘結在一起,通過膠水進行粘結,環保性能相對較低,雖然現在的粘結劑環保性能越來越好,但是還是有一部分人會對此產生一定的排斥,同時,各層之間無法拆卸,而地板在使用的過程中最容易損壞的是面板,當地板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剛裝修沒多久的地板表面出現損傷後更換時,或者地板在更新後,更換下來的地板一般都是當廢棄物進入垃圾場,或是進行焚燒、或是進行填埋等,長此以往,給人們的生活環境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實現複合地板面板可以進行與基板拆卸更換,從而使基板能夠重複利用,並且拆卸下來的面板還可以用於製作強化地板的基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實現複合地板的可回收利用,各層之間通過實木連接,從而使其環保等級達到實木地板的標準,環保性更好、拆裝更加方便、成本更低。
為解決上述現有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方案: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包括基板、設在基板上的面板,所述基板與面板之間設有固定機構,所述基板與面板之間通過固定機構連接固定,所述固定機構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
作為優選,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設在基板上的第一定位孔、設在面板上的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與第二定位孔之間設有一連接銷,所述連接銷與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之間通過過盈配合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設在面板底部的定位杆、設在基板上與定位杆配合連接的定位孔,所述定位杆和定位孔的側面均採用圓錐形結構,所述定位孔的深度大於定位杆的高度。
作為優選,所述面板包括頂面板和底面板,所述頂面板和底面板通過粘結劑連接,所述底面板上設有卡槽,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設在底面板上的卡槽,設在基板底部的階梯型定位孔,安裝在階梯型定位孔與卡槽之間的鎖緊扣,所述基板和面板之間通過鎖緊扣連接固定。
作為優選,所述鎖緊扣包括與階梯型定位孔連接的第一鎖緊部、設在第一鎖緊部頂端與卡槽連接的第二鎖緊部,設在第一鎖緊部底部的一字或十字結構的驅動部。
作為優選,所述卡槽包括圓弧形的插孔,與插孔連通用於卡接第二鎖緊部的鎖緊槽,所述鎖緊槽的下端面沿著第二鎖緊部鎖緊旋轉方向向上傾斜。
作為優選,所述底面板採用香樟樹板材製作而成。
作為優選,所述基板的頂部和面板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滑紋。
有益效果:
相比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提供了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能夠對複合地板的基板與面板進行拆卸,可以對其中一層進行更換,而且各層之間通過實木材料連接,整塊複合地板的環保性更高,更換下的舊地板,還能夠進行重複回收利用,從而使生產成本更低,對於生活環境的影響更小,相比於實木地板,成本更低,相比於符合地板,粘結劑量更小,甚至不需要,同時,還能起到一定的驅蟲效果,基板與面板之間的貼合性更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剖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鎖緊扣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面板1、基板2、固定機構3、第二定位孔4、連接銷5、第一定位孔6、定位杆7、定位孔8、卡槽9、鎖緊扣10、頂面板11、底面板12、階梯型定位孔13、第一鎖緊部14、第二鎖緊部15、驅動部16、插孔17、鎖緊槽18、防滑紋19。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實施例一:
如圖1所示,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包括基板2、設在基板2上的面板1,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設有固定機構3,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固定,所述固定機構3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所述固定機構3包括設在基板2上的第一定位孔6、設在面板1上的第二定位孔4,所述第一定位孔6與第二定位孔4之間設有一連接銷5,所述連接銷5與第二定位孔4、所述第一定位孔6之間通過過盈配合連接;所述基板2的頂部和面板1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滑紋19。
實際工作時,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固定,從而使各層之間牢固的連接在一起,通過固定機構3代替粘結劑的作用,固定機構3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當面板1和基板2均為實木時,通過定機構3連接後,能夠使環保等級達到實木地板的標準,從而實現真正的複合地板綠色環保,在連接固定時,連接銷5的一端插入第二定位孔4內,另一端插入基板2上的第一定位孔6內,連接銷5與第二定位孔4、所述第一定位孔6之間通過過盈配合連接,能夠使上下兩層複合地板牢固的連接在一起,當地板的面板1由於撞擊或者其他原因出現局部破損後需要更換時,或者需要對地板進行更新時,將需要更換的地板拆卸下來,換上新的地板後,拆卸下來的舊地板能夠進行回收,在對基板2與面板1進行拆卸時,通過第二定位孔4對連接銷5進行推出,就能實現拆裝,或者通過鑽頭等將位於第二定位孔4的連接銷5切除,就能方便的拆卸,拆卸完成後,對於面板1部分能夠進行粉碎後用於強化地板的原材料,而基板2能重複利用,從而有效的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地板的利用率,所述基板2的頂部和面板1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滑紋19,通過防滑紋19連接固定,能夠使面板1與基板2之間在使用時連接更加牢固,整個複合地板的結構更加簡單。
實施例二:
如圖2所示,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包括基板2、設在基板2上的面板1,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設有固定機構3,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固定,所述固定機構3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所述固定機構3包括設在面板1底部的定位杆7、設在基板2上與定位杆7配合連接的定位孔8,所述定位杆7和定位孔8的側面均採用圓錐形結構,所述定位孔8的深度大於定位杆7的高度,所述基板2的頂部和面板1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滑紋19。
實際工作時,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固定,從而使各層之間牢固的連接在一起,通過固定機構3代替粘結劑的作用,固定機構3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當面板1和基板2均為實木時,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後,能夠使環保等級達到實木地板的標準,從而實現真正的複合地板綠色環保,在連接固定時,定位杆7直接固定在面板1底部,且基板2上設有與定位杆7配合連接的定位孔8,在安裝時,只需將面板1放置到基板2上,使定位杆7對準定位孔8後向下壓,就能實現連接,同時,所述定位杆7和定位孔8的側面均採用圓錐形結構,當人體踩在上面時,踩的約多,捏合時更加牢固,不用擔心局部翹起的現象發生,當需要跟換時,通過定位孔8也能夠對其進行拆卸,從而實現對複合地板的基板2與面板1進行拆卸,可以對其中一層進行更換,而且各層之間均採用實木材料連接,整塊複合地板的環保性更高,更換下的舊地板,還能夠進行重複回收利用,從而使生產成本更低,對於生活環境的影響更小,相比於實木地板,成本更低,相比於符合地板,粘結劑量更小,甚至不需要,所述基板2的頂部和面板1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滑紋19,通過防滑紋19連接固定,能夠使面板1與基板2之間在使用時連接更加牢固。
實施例三:
如圖3和圖4所示,一種表層可拆卸複合地板,包括基板2、設在基板2上的面板1,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設有固定機構3,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固定,所述固定機構3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
所述面板1包括頂面板11和底面板12,所述頂面板11和底面板12通過粘結劑連接,所述底面板12上設有卡槽9,所述固定機構3包括設在底面板12上的卡槽9,設在基板2底部的階梯型定位孔13,安裝在階梯型定位孔13與卡槽9之間的鎖緊扣10,所述基板2和面板1之間通過鎖緊扣10連接固定;所述鎖緊扣10包括與階梯型定位孔13連接的第一鎖緊部14、設在第一鎖緊部14頂端與卡槽9連接的第二鎖緊部15,設在第一鎖緊部14底部的一字或十字結構的驅動部16;所述卡槽9包括圓弧形的插孔17,與插孔17連通用於卡接第二鎖緊部15的鎖緊槽18,所述鎖緊槽18的下端面沿著第二鎖緊部15鎖緊旋轉方向向上傾斜;所述底面板12採用香樟樹板材製作而成;所述基板2的頂部和面板1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滑紋19。
實際工作時,所述基板2與面板1之間通過固定機構3連接固定,從而使各層之間牢固的連接在一起,通過固定機構3代替粘結劑的作用,固定機構3採用實木材料製作而成,當面板1和基板2均為實木時,通過定機構3連接後,能夠使環保等級達到實木地板的標準,從而實現真正的複合地板綠色環保,在連接固定時,先將設在底面板12上的卡槽9加工完成後再通過粘結劑粘結到頂面板11上,能夠使卡槽9的加工更加方便,生產成本更低,當通過鎖緊扣10對面板1與基板2進行連接固定時,鎖緊扣10能快速方便的進行連接,而且在拆裝時,通過驅動部16對其進行旋轉一定角度後鎖緊和開啟,使鎖緊扣10的驅動更加方便,鎖緊扣10採用一字或十字結構,能夠使鎖緊扣10的旋轉更加方便,在通過鎖緊扣10進行鎖緊時,通過第二鎖緊部15對卡槽9進行連接鎖緊,通過第一鎖緊部14對基板2連接固定,階梯型定位孔13能夠使第一鎖緊部14整個位於基板2內,從而使複合地板的整體高度得到控制。
在通過鎖緊扣10進行鎖緊固定時,第二鎖緊部15通過插孔17插入面板1內,再通過鎖緊槽18與第二鎖緊部15的配合進行鎖緊,鎖緊槽18的下端面沿著第二鎖緊部15鎖緊旋轉方向向上傾斜,在連接固定時,固定更加牢固,所述底面板12採用香樟樹板材製作而成,能夠起到預防蟑螂等蟲子爬進房間的效果,通過防滑紋19連接固定,能夠使面板1與基板2之間在使用時連接更加牢固。
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形變,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形變都應該屬於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