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物料風選分離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04 13:11:51
專利名稱:一種物料風選分離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分離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物料風選分離裝置。
背景技術:
在一些工礦企業,生產出的諸多產品都要進行拋光處理。如制釘企業,生產出的圓釘半成品必須經過拋光處理,以研磨掉圓釘半成品上的釘腳、毛刺後,才能作為成品進行包裝。圓釘半成品在研磨拋光處理後,圓釘半成品上所研磨掉的釘腳、毛刺大量沉積於拋光機內的研磨材料(一般為鋸末、蠟等)內。通常情況下,使用後的研磨材料都作為廢料丟棄,造成了一定的浪費。如果將研磨材料內所沉積的釘腳、毛刺進行回收利用,無疑於社會或制釘企業都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分離效果好,可快速將研磨材料內所沉積的釘腳、毛刺進行回收利用,進而減少浪費、提高企業經濟收益的物料風選分離裝置。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物料風選分離裝置,它由風選分離機和儲料倉構成,其特徵在於儲料倉的一側設置有風選分離機,所述的風選分離機由電機、支架和分離筒構成,支架上安裝有分離筒,分離筒內設置有葉輪,分離筒的一端設置有出料口,分離筒的另一端通過安裝架裝有與葉輪連接的電機,分離筒的頂部設置有進料口,進料口與葉輪之間的筒體上設置有風選口,風選分離機由風選口通過連通管與儲料倉連通,所述的出料口下方傾斜狀設置有接料板。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該物料風選分離裝置工作時,待風選分離的研磨材料由進料口進入風選分離機的分離筒內,在電機的帶動下,葉輪產生的旋轉氣流將研磨材料中質量較小的鋸末等由風選口通過連通管吹送至儲料倉內,質量較大的釘腳、毛刺等由出料口通過接料板進入收集容器中,從而達到研磨材料內所沉積的釘腳、毛刺進行回收再次利用的目的。該物料風選分離裝置結構簡單,分離效果好,葉輪轉速通過電機可調節,以此控制氣流的大小。避免了現有研磨材料作為廢料丟棄,造成了一定浪費的問題,具有積極的推廣意義。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風選分離機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儲料倉,2、電機,3、支架,4、分離筒,5、葉輪,6、出料口,7、安裝架,8、接料板,9、進料口,10、風選口,11、連通管。
具體實施方式
該物料風選分離裝置由風選分離機和儲料倉I構成,儲料倉I的一側設置有風選分離機。風選分離機由電機2、支架3和分離筒4構成,支架3上安裝有分離筒4,分離筒4內設置有葉輪5,分離筒4的一端設置有出料口 6,分離筒4的另一端通過安裝架7裝有電機2,電機2通過傳動軸與葉輪5連接。分離筒4的頂部設置有進料口 9,進料口 9與葉輪5之間的筒體上設置有風選口10,風選分離機由風選口 10通過連通管11與儲料倉I連通,出料口 6的下方傾斜狀設置有接料板8,以方便分離出的物料進入收集容器中。該物料風選分離裝置工作時,待風選分離的研磨材料由進料口 9進入風選分離機的分離筒4內,研磨材料在下落的過程中,電機2帶動的葉輪5所產生的旋轉氣流,將研磨材料中質量較小的鋸末等由風選口 10通過連通管11吹送至儲料倉I內,質量較大的釘腳、毛刺等由出料口 6通過接料板8進入收集容器中收集,從而達到將研磨材料內所沉積的釘 腳、毛刺進行回收再次利用的目的。避免了現有使用後的研磨材料作為廢料丟棄,造成了一定浪費的問題,對節約資源、提高企業經濟收益具有積極的推廣意義。
權利要求1. 一種物料風選分離裝置,它由風選分離機和儲料倉(I)構成,其特徵在於儲料倉(I)的一側設置有風選分離機,所述的風選分離機由電機(2)、支架(3)和分離筒(4)構成,支架(3)上安裝有分離筒(4),分離筒(4)內設置有葉輪(5),分離筒(4)的一端設置有出料口(6),分離筒(4)的另一端通過安裝架(7)裝有與葉輪(5)連接的電機(2),分離筒(4)的頂部設置有進料口(9),進料口(9)與葉輪(5)之間的筒體上設置有風選口(10),風選分離機由風選口( 10 )通過連通管(11)與儲料倉(I)連通,所述的出料口( 6 )下方傾斜狀設置有接料板(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分離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物料風選分離裝置。它由風選分離機和儲料倉構成,儲料倉的一側設置有風選分離機,風選分離機由電機、支架和分離筒構成,支架上安裝有分離筒,分離筒內設置有葉輪,分離筒的一端設置有出料口,另一端裝有電機,分離筒的頂部設置有進料口,風選分離機由風選口通過連通管與儲料倉連通。工作時,葉輪產生的旋轉氣流將研磨材料中質量較小的鋸末等由風選口吹送至儲料倉內,質量較大的釘腳、毛刺等由出料口通過接料板進入收集容器中,從而達到研磨材料內所沉積的釘腳、毛刺進行回收再次利用的目的。避免了現有使用後的研磨材料作為廢料丟棄,造成了一定浪費的問題,具有積極的推廣意義。
文檔編號B07B7/083GK202655241SQ20122020880
公開日2013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0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10日
發明者鄧巧玲, 羅靜波 申請人:荊州市泰和金屬製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