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報警箱包的製作方法
2023-05-13 22:47:31 1
安全報警箱包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安全報警箱包,包括:箱包本體和位於所述箱包本體上的拉鏈,所述拉鏈包括:布帶、鏈齒、拉頭、拉片、插銷、固定方塊、止擋部;其特徵在於,所述拉鏈的止擋部設有電磁鐵和第一傳感器,所述拉鏈的布帶內側設有第二傳感器;所述箱包本體與人體接觸的一側設有報警器;所述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均與報警器電連接。本發明的有益之處在於:在拉鏈上設有固定拉頭的電磁鐵和兩種傳感器,能夠防止拉鏈合上後的晃動,並且電磁鐵和第一傳感器能夠在拉鏈被打開之前報警,第二傳感器能在拉鏈打開時報警,有雙重預警的作用。使用者無需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出現異常時,本發明的安全報警箱包自動提醒用戶,保護用戶財產安全。
【專利說明】安全報警箱包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箱包,具體涉及一種具有高安全性的安全報警箱包。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生活和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各樣的箱包已經成為人們身邊不可或缺的飾品。雖然人們要求箱包產品不僅在實用性上有所加強,裝飾性也成為主要拓展,但是箱包的防盜安全性仍然是人們對箱包的基本要求。雖然人們已經提高警惕但是在人員複雜的場所還是不能做到完全的警覺。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有安全報警功能的箱包。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本發明採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安全報警箱包,包括:箱包本體和位於所述箱包本體上的拉鏈,所述拉鏈包括:布帶、鏈齒、拉頭、拉片、插銷、固定方塊、止擋部;其特徵在於,所述拉鏈的止擋部設有電磁鐵和第一傳感器,所述拉鏈的布帶內側設有第二傳感器;所述箱包本體與人體接觸的一側設有報警器;所述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均與報警器電連接。
[0005]前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拉頭為磁性拉頭。
[0006]前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傳感器為壓力傳感器。
[0007]前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傳感器為光敏傳感器。
[0008]前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傳感器的長度等於所述布帶的長度。
[0009]前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報警器為振動報警器。
[0010]前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振動報警器全面覆蓋所述箱包本體與人體接觸的一側。
[0011]本發明的有益之處在於:在拉鏈上設有固定拉頭的電磁鐵和兩種傳感器,能夠防止拉鏈合上後的晃動,並且電磁鐵和第一傳感器能夠在拉鏈被打開之前報警,第二傳感器能在拉鏈打開時報警,有雙重預警的作用。使用者無需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出現異常時,本發明的安全報警箱包自動提醒用戶,保護用戶財產安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發明安全報警箱包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拉鏈示意圖。
[0013]圖中附圖標記的含義:
1-箱包本體,2-拉鏈,21-布帶,22-鏈齒,23-拉頭,24-拉片,25-插銷,26-固定方塊,27-止擋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具體的介紹。
[0015]如圖1所示的安全報警箱包,包括:箱包本體I和位於箱包本體I上的拉鏈2,如圖2所示的拉鏈包括:布帶21、鏈齒22、拉頭23、拉片24、插銷25、固定方塊26、止擋部27。拉鏈的止擋部27設有電磁鐵和第一傳感器,第一傳感器位於電磁鐵上方。拉鏈的布帶21內側設有第二傳感器;箱包本體I與人體接觸的一側設有報警器;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均與報警器電連接。拉頭23為磁性拉頭,即拉頭23可以被電磁鐵吸引,合上拉練後拉頭23固定在止擋部27上。
[0016]打開電磁鐵,當拉頭23拉到靠近止擋部27的一端,使得拉頭23與電磁鐵緊貼在一起,此時背包拉鏈處於關閉狀態。第一傳感器為壓力傳感器,當拉頭23與電磁鐵分離時,壓力傳感器感應到拉頭23對電磁鐵的壓力減小,壓力傳感器將報警信號傳遞給報警器,進行報警作出報警提示。
[0017]第二傳感器為光敏傳感器,當拉鏈被拉開,露出第二傳感器時有光照射到光敏傳感器上,光敏傳感器將信號傳遞給報警器,報警器作出報警提示。並且第二傳感器為長條形的光敏傳感器,第二傳感器的長度等於布帶21的長度,這樣可以保證任意部位的拉鏈被打開後,光線射入背包內均可觸發第二傳感器進行報警。
[0018]報警器為振動報警器,當報警器收到報警信號即開始振動,人體感受到振動即會注意到異常。並且振動報警器全面覆蓋箱包本體與人體接觸的一側。這樣大面積的振動報警,既能保證使用者及時感應到振動報警,同時能讓小偷感應到振動報警,起到震懾的作用。
[0019]本發明的安全報警箱包還設有氣動電磁鐵的開關,當用戶需要正常打開背包時,關閉電磁鐵的開關,這樣打開背包的拉鏈不會發出報警提示。
[0020]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徵和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上述實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發明,凡採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的方式所獲得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安全報警箱包,包括:箱包本體和位於所述箱包本體上的拉鏈,所述拉鏈包括:布帶、鏈齒、拉頭、拉片、插銷、固定方塊、止擋部;其特徵在於,所述拉鏈的止擋部設有電磁鐵和第一傳感器,所述拉鏈的布帶內側設有第二傳感器;所述箱包本體與人體接觸的一側設有報警器;所述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均與報警器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拉頭為磁性拉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傳感器為壓力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傳感器為光敏傳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傳感器的長度等於所述布帶的長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報警器為振動報警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報警箱包,其特徵在於,所述振動報警器全面覆蓋所述箱包本體與人體接觸的一側。
【文檔編號】A45C5/04GK104223714SQ201410338225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6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16日
【發明者】吳彬 申請人:張家港三久箱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