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照明的辦公桌的製作方法
2023-05-14 02:29:36 1
專利名稱:帶照明的辦公桌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家具,尤其是一種帶照明的辦公桌。
背景技術: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家具的要求也隨之提高,人們工作時候用的辦公桌也是各式各樣。在晚上或者光線較暗的時候,需要開著燈工作,然而現有技術的辦公桌上不帶光源,如果只有一個人加班的情況下,就開一個辦公室的等顯得很浪費,並且照明效果也不是很好,比如要看比較精細的東西的時候很可能會看不清,這時候人們一般用檯燈來解決問題,然而檯燈需要另外專門安裝,且對於辦公桌本來就不大的一片區域來說很是佔空間。這就給人們在辦公的時候帶來了很多的不便。因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的辦公桌進行改進。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技術的不足而設計的一種的安裝方便且照明效果好的帶照明的辦公桌。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包括桌面板和支腳,還包括照明燈、隔板和滑軌,所述桌面板的頂角呈直角狀,所述支腳分為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一支腳和第二支腳位於桌面板的兩端,所述第三支腳位於桌面板的頂角處,所述隔板設在桌面板的邊緣,所述滑軌位於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頂部,所述照明燈可移動設置在所述滑軌上;所述的第三支腳橫截面為直角扇形。作為優選:所述照明燈設在一個支架上,所述支架底部設在一個與所述滑軌相配合的滑塊,滑塊上設有鎖緊螺釘,這樣設計,人們在工作的時候可以根據需要通過移動滑塊來控制照明燈的位置,可將照明燈移動至理想的位置,且照明燈安裝在支架上也節省了辦公桌的空間。作為優選:所述桌面板中央設有一個用於容納人體的U形缺口,這樣辦公起來可以更加舒適,需要休息的時候也可以在辦公桌上舒服的休息。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它的有益效果是:1、辦公桌上包括照明燈,這樣在光線較暗的時候可以根據需要自由的選擇開辦公室的燈或者是辦公桌上的照明燈。2、所述桌面板的頂角呈直角狀,所述支腳分為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一支腳和第二支腳位於桌面板的兩端,所述第三支腳位於桌面板的頂角處,所述隔板設在桌面板的邊緣,第三支腳橫截面為直角扇形。這樣以來,辦公桌可以幾張拼接在一起,大大的節省了辦公桌的佔地面積,且安裝和移動起來都很簡單,符合現在公司節省空間的要求。3、所述滑軌位於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頂部,所述照明燈可移動設置在所述滑軌上。照明燈設置在支腳頂部的滑軌上不僅不佔用辦公桌的使用空間,還可以通過滑軌來移動其位置,人們可根據需要將照明燈移至合適的位置來使用。
圖1是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圖中:第一支腳1、第二支腳2、第三支腳3、桌面板4、照明燈5、隔板6、滑軌7、支架8、滑塊9、鎖緊螺釘10、U形缺口 11。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實施例1: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所描述的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包括桌面板4和支腳,還包括照明燈5、隔板6和滑軌7,所述桌面板4的頂角呈直角狀,所述支腳分為第一支腳1、第二支腳2和第三支腳3,所述第一支腳I和第二支腳2位於桌面板4的兩端,所述第三支腳3位於桌面板4的頂角處,所述隔板6設在桌面板4的邊緣,所述滑軌7位於第二支腳2和第三支腳3頂部,所述照明燈5可移動設置在所述滑軌7上;所述的第三支腳3橫截面為直角扇形。具體的說,所述的可移動設置是指:所述照明燈5設在一個支架8上,所述支架8底部設有一個與所述滑軌7相配合的滑塊9,滑塊9上設有鎖緊螺釘10。本實施例所描述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它的有益效果是:辦公桌上包括照明燈5,這樣在光線較暗的時候可以根據需要自由的選擇開辦公室的燈或者是辦公桌上的照明燈5。辦公桌可以四張拼接在一起,大大的節省了辦公桌的佔地面積,且安裝和移動起來都很簡單,符合現在公司節省空間的要求。所述滑軌7位於第二支腳2和第三支腳3頂部,所述照明燈5可移動設置在所述滑軌7上,照明燈5設在一個支架8上,支架8底部設有一個與滑軌7相配合的滑塊9,滑塊9上設有鎖緊螺釘。照明燈5設置在支腳頂部的滑軌7上不僅不佔用辦公桌的使用空間,還可以通過滑軌7來移動其位置,人們可根據需要將照明燈5移至合適的位置來使用。實施例: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所描述的帶照明的辦公桌,與實施例不同的是:所述桌面板4中央設有一個用於容納人體的U形缺口 11。本實施例所描述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其有益效果是:有很多人在日常辦公桌的時候喜歡調整自己的坐姿,比如緊貼著辦公桌坐著工作,這時候U形缺口 11就可以很方便的讓人們更加方便的貼緊辦公桌,對於在辦公桌上午休的人來說,U形缺口 11可以讓人更加舒適的休息,給人們辦公帶來方便。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採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並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帶照明的辦公桌,包括桌面板(4)和支腳,其特徵是還包括照明燈(5)、隔板(6)和滑軌(7),所述桌面板(4)的頂角呈直角狀,所述支腳分為第一支腳(I)、第二支腳(2)和第三支腳(3),所述第一支腳(I)和第二支腳(2)位於桌面板(4)的兩端,所述第三支腳(3)位於桌面板(4)的頂角處,所述隔板(6)設在桌面板(4)的邊緣,所述滑軌(7)位於第二支腳(2)和第三支腳(3)頂部,所述照明燈(5)可移動設置在所述滑軌(7)上;所述的第三支腳(3)橫截面為直角扇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其特徵是所述照明燈(5)設在一個支架(8)上,所述支架(8)底部設有一個與所述滑軌(7)相配合的滑塊(9),滑塊(9)上設有鎖緊螺釘(1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照明的辦公桌,其特徵是所述桌面板(4)中央設有一個用於容納人體的U形缺 口( 11)。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照明的辦公桌,包括桌面板和支腳,還包括照明燈、隔板和滑軌,所述桌面板的頂角呈直角狀,所述支腳分為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一支腳和第二支腳位於桌面板的兩端,所述第三支腳位於桌面板的頂角處,所述隔板設在桌面板的邊緣,所述滑軌位於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頂部,所述照明燈可移動設置在所述滑軌上;所述的第三支腳橫截面為直角扇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光線較暗的時候可以根據需要自由的選擇開辦公室的燈或者是辦公桌上的照明燈;辦公桌可以幾張拼接在一起,大大的節省了辦公桌的佔地面積;可以通過滑軌來移動其位置,人們可根據需要將照明燈移至合適的位置來使用。
文檔編號F21V21/34GK203152926SQ201320124779
公開日2013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17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17日
發明者倪建章, 姚祖水, 詹佳棟, 李惠忠 申請人:杭州恩拓進出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