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葫蘆報警限制顯示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13 18:43:11 1
專利名稱:一種電動葫蘆報警限制顯示裝置的製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屬電子器具領域。
一般用於起重設備方面的顯示裝置,其作用為起重量數字顯示、超載報警及超載限制。它的結構主要由傳感器及二次儀表兩部分組成。二次儀表包括放大部分和顯示部分。
目前,國內外顯示裝置的結構形式有以下三種一、傳感器和二次儀表結合在一起組成一單獨的顯示裝置。
如我國南京衡器廠生產的電子吊秤,在此裝置內以蓄電池作電源,傳感器信號經放大處理和A/D轉換後實現起吊物重量的數字顯示。
使用時需將此裝置掛在電動葫蘆的吊鉤上,然後利用其自帶的吊鉤吊物,故在總的起升高度上它佔去約有0.7米的高度,並且其隨著起吊物一起升降,當起吊物較高時,數顯部位較高,不易觀察;蓄電池需充電,每充電八小時僅可使用十二小時,因此不能連續工作;價格貴,每臺費用為1~2萬元,經濟性差。
二、傳感器和二次儀表分離的顯示裝置。
國內有湖北省漢川儀表廠生產的BGL系列起重電子噸位器。其檢測裝置(傳感器等)並聯在鋼纜上,二次儀表安置在吊籠(駕駛室)內,不需要另加電源。傳感器將鋼纜受荷重後引起的應變轉化成電信號,然後通過在吊籠內的二次儀表放大,A/D轉換實現數字顯示。
此裝置的二次儀表一般放在吊籠內,因此較適宜於橋式吊車,對簡易的起重設備如地面操作的電動葫蘆不太適用,同時,當起重設備橫向移動時,傳感器與二次儀表之間的信號電纜隨之放長、縮短,因此必須有信號電纜傳送機構。使整個裝置體積龐大,費用增加;該裝置的原精度不高僅2%,並且鋼纜在反覆受力中要變形、磨損,傳感器的檢測精度還要下降,雖可經常調試,但也不易達到原來的精度;該裝置能報警,但無法實現超載限制。
國外西德德馬克(Demag)公司生產的噸位顯示器。傳感器用槓桿等一套較為複雜的機械裝置安裝,能達到0.1~0.5%的精度要求,但價格更貴。其他方面與上述國內生產的BGL系列起重電子噸位器雷同。
三、傳感器與二次儀表分離,且傳感器作為起重機的一個零件。
此結構型式數瑞典福林脫(FLintab)公司的吊車秤較為理想。其傳感器作為吊鉤滑輪軸組裝在吊鉤內,二次儀表安裝在吊籠(駕駛室)內,不需另加電源。
此結構由於傳感器在吊鉤中能準確檢測出起吊物的實際重量,精度較高可達0.1%以上,但吊鉤在縱向移動時,電纜必須隨之放長與縮短,需附加一電纜卷線機構,此機構的體積相當於一臺電動葫蘆的體積,價格昂貴,因此只適用於大型橋式吊車。
我國的特點是中小型企業較多,通常採用簡易的起重設備——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在地面用手電門控制,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這類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大多無地磅秤,在加料和製造中無法知道物料的重量,不便於管理;在起吊重物中只能大約估計一下重量,往往容易超載,既影響了電動葫蘆的使用壽命,又造成極不安全的因素。採用本實用新型,使電動葫蘆達到既能秤量又能確保生產安全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採用與上述三種裝置不同的結構型式,如圖1所示。傳感器〔1〕用託塊安置在電動葫蘆的捲筒外殼〔4〕上。兩次儀表中的放大部分安裝在原控制箱〔2〕中;顯示部分安置在原手電門〔3〕中。傳感器與放大部分用一傳感器電源信號電纜〔5〕溝通;放大部分與顯示部分由多芯屏蔽信號電纜〔6〕溝通。
圖2所示系傳感器〔1〕的安裝結構圖。剪切梁型傳感器〔1〕其一端按電動葫蘆零件「耳子」的要求打孔,用塞塊〔7〕(電動葫蘆零件)將鋼絲繩〔8〕固定,安裝時用二隻螺釘〔9〕把傳感器固定在捲筒外殼的託塊〔10〕上。這樣傳感器既起檢測元件的作用,又起「耳子」的作用。
圖3所示系二次儀表的放大部分安裝在原控制箱中的結構圖。雙點劃線右側為原電動葫蘆電器控制部分,雙點劃線左側為二次儀表放大部分。放大部分的工作電源由交流電源線〔11〕引入。除信號放大外,還裝有限制繼電器〔12〕,當電動葫蘆超載至一定限度時,限制繼電器動作,其常閉觸點斷開原電器控制部分的起升接觸器〔13〕的線圈迥路,使重物不能上升,只能緩慢下降。
圖4所示系二次儀表的顯示部分安裝在原手電門中的結構圖。〔14〕為手電門,〔15〕為A/D轉換、解碼、顯示系統,〔16〕為蜂鳴器(警報器)。
在本實用新型中,電動葫蘆的吊鉤所吊的物體的重量通過鋼絲繩傳遞到TZ3系列剪切梁型傳感器。傳感器由傳感器電源信號電纜〔5〕供給電源,它將重量這一物理量轉變成電量——微弱的電信號,再通過此電纜傳入至電動葫蘆控制箱的放大部分由5G7650運算放大器放大,經放大的電信號用5G24去皮重後,傳送給由運算放大器5G24,三極體3CK130-B、繼電器JTX組成的超載限制電路,同時,此信號通過多芯屏蔽信號電纜〔6〕傳送至手電門中的顯示部分,2噸以下的起重量由5G14433A/D轉換器模/數轉換,5GH511解碼、5G1413驅動器驅動,LDD58磷化
發光數碼管上顯示出吊重物的重量;2噸以上的起重量由ICL7136A/D轉換器等組成的顯示電路顯示。當超載時,A/D轉換器還可給出過量程信號,由FT24壓電陶瓷蜂鳴器發出不同的警報聲,同時,發光數碼管閃爍顯示。
本實用新型在電動葫蘆起重範圍內以不大於0.3%的精度用數字型式顯示出起吊物的重量。當電動葫蘆超載範圍在額定載荷的100~120%時(此值可根據要求給定)壓電陶瓷蜂鳴器發出「嘟-嘟-嘟-」的間斷警報聲,數碼管閃爍顯示,提醒使用者注意,由於此時的超載量為電動葫蘆所許可,故電動葫蘆仍能繼續工作。當電動葫蘆超載範圍在額定載荷的120%~140%時(此值可根據要求給定),壓電陶瓷蜂鳴器發出「嘟——」長響的警報聲,此時能吊重物只能下降,不能上升,確保使用安全。
本裝置的特點在於整個系統結合在電動葫蘆的結構上。傳感器既是檢測元件又代替電動葫蘆的一個零件,傳感器安裝牢固,無需調整,無附加裝置,結構簡單緊湊,與國外同一精度等級的產品如瑞典福林脫(FLintab)公司的吊車秤相比,費用僅為其的1/30~1/50;過載能力與電動葫蘆的設計相吻合確保生產安全,顯示部位及蜂鳴器在手電門上,地面操作人員觀看方便,並能立即聽到警報聲。
使用本實用新型既能安全地起吊重物,又能計量,可廣泛地用於工廠、倉庫、貨場、碼頭、礦山等處。
權利要求
一種用於電動葫蘆的報警、限制、顯示電子器具。它由傳感器和二次儀表(包括放大、顯示部分)組成,本實用新型的特徵是傳感器和二次儀表都結合在電動葫蘆的結構上,傳感器作為電動葫蘆的零件「耳子」安裝在電動葫蘆的捲筒外殼上,二次儀表的放大部分及超載限制電路安裝在原電動葫蘆的控制箱中,二次儀表的顯示部分及蜂鳴器安裝在原電動葫蘆的手電門中。
專利摘要
一種電動葫蘆報警限制顯示裝置,屬電子器具領域。它由傳感器和二次儀表組成。傳感器和二次儀表結合在電動葫蘆的結構上,不需附加裝置,結構緊湊、費用低廉、它具有超載報警、超載限制和數字顯示重量的功能,數字顯示的精度在起重範圍內不大於0.3%。使用本實用新型既能安全地起吊重物,又能計量,可廣泛地用於工廠、倉庫、碼頭、礦山等處。
文檔編號B66D3/26GK85203484SQ85203484
公開日1986年5月7日 申請日期1985年7月19日
發明者朱震華, 徐丹錚 申請人:上海起重設備廠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