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的製作方法
2023-05-09 16:46:41 1
一種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它是由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組成,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按照設定的尺寸長度及標註圖示,組合成場地粘貼規劃線,規劃線的寬度為4cm,下面為不乾膠塗面,使用時將不乾膠塗面按場地規劃粘貼在地面上即成羽毛球場。
【專利說明】一種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粘貼膠帶,確切的說是一種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
【背景技術】
[0002]羽毛球是一種老少皆宜的健身運動,但常去羽毛球館鍛鍊一是球館要收取費用,二是體育場館都設在郊區,往返於球館,路途上耽誤時間。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以因地制宜,即興設場,減少健身投資成本,節約路途往返時間。
[0004]本發明的方案是由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組成,所述白色膠帶的上端設有彩色圖點,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按照設定的尺寸長度及標註圖示,組合成場地粘貼規劃顯示線,規劃顯示線的寬度為4cm,下面為不乾膠塗面,將下面的不乾膠按場地規劃粘貼在地面上即成羽毛球場。為便於在夜晚或陰天光線不好時使用,在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上噴塗螢光材料,製成螢光規劃顯示線。
[0005]本發明結構簡單,設計獨特,加工生產成本低,使用方便效果好。
[0006]下面結合附圖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規劃顯示線伸展狀態示意圖;
圖3為規劃線收存狀態示意圖;
圖4為使用狀態參考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圖1-4中示出的白色膠帶卷收在卷桶m,白色膠帶的上端設有彩色圖點1,彩色圖點由前向後依次將白色膠帶分隔成長度為72cm的標段2,388cm的標段3,198cm的標段4,198cm的標段5,388cm的標段6,72cm的標段7,42cm的標段8,253cm的標段9,253cm的標段10,42cm的標段11,彩色圖點為紅色4cmX4cm的正方形,膠帶上標註的十圖案O為網柱的安裝點,米形圖案為剪斷線。所標註的2-7標段右側的剪斷線為球場的左豎邊線a,長度為1340cm,8-11標段為球場的前橫邊線b,長度為602cm,卷桶內依次設有球場的後橫邊線c,後橫邊線與前橫邊線布局相同,長度為602cm ;右豎邊線d,右豎邊線與左豎邊線布局相同,長度為1340cm ;前雙打發球線X,長度為602cm ;前發球線y,長度為602cm ;後前發球線z,長度為602cm ;後雙打發球線E,長度為602cm ;左內豎線f,長度為1332cm ;右內豎線g,長度為1332cm ;前中線w,長度為468cm ;後中線r,長度為468cm。
[0009]使用時,將不乾膠按場地的規劃依照膠帶上標註的順序依次粘貼在地面上,即成羽毛球場。
【權利要求】
1.一種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由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組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白色膠帶的上端設有彩色圖點(1),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按照設定的尺寸長度及標註圖示,組合成場地粘貼規劃顯示線,規劃顯示線的寬度為4cm,下面為不乾膠塗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彩色圖點由前向後依次將白色膠帶分隔成長度為72cm的標段(2),388cm的標段(3),198cm的標段(4),198cm的標段(5),388cm的標段(6),72cm的標段(7),42cm的標段(8),253cm的標段(9),253cm的標段(10),42cm的標段(11 ),彩色圖點為紅色4cmX4cm的正方形,膠帶上標註的十圖案(O)為網柱的安裝點,米形圖案為剪斷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其特徵在於:所標註的2-7標段右側的剪斷線為球場的左豎邊線a,長度為1340cm,8-11標段為球場的前橫邊線b,長度為602cm,卷桶內依次設有球場的後橫邊線C,後橫邊線與前橫邊線布局相同,長度為602cm;右豎邊線d,右豎邊線與左豎邊線布局相同,長度為1340cm;前雙打發球線X,長度為602cm ;前發球線y,長度為602cm ;後前發球線z,長度為602cm ;後雙打發球線E,長度為602cm ;左內豎線f,長度為1332cm ;右內豎線g,長度為1332cm ;前中線W,長度為468cm ;後中線r,長度為468c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桶式羽毛球場地粘貼的規劃顯示線,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白色膠帶及彩色圖點上噴塗螢光材料,製成螢光規劃顯示線。
【文檔編號】A63C19/06GK104128002SQ201410394249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2日
【發明者】韓三喜 申請人:韓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