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火板原料混合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05 10:12:1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混合裝置,具體是一種防火板原料混合裝置。
背景技術:
在製造防火板時首先需要將原料進行混合攪拌,在攪拌過程中經常需要將粉末狀的固態化學原料與液體混合配製成溶液加入到防火板原料中,由於粉末固態化學物料的溶解需要一定的時間,現有防火板原料的攪拌裝置的攪拌工藝較粗糙,多採用將物料直接投放到攪拌箱中的方式,而由於部分不能快速溶解的粉末狀的物料在投放到攪拌箱時,會有部分粉末漂浮在液體上減緩了整體配液速度,同時更加容易結塊,同時當固液混合後產生的原料具有一定的粘性,容易吸附在罐體的內壁上,長時間積累形成塊狀物,需要定期的清理,使得攪拌裝置的使用周期短,不利於連續加工。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防火板原料混合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防火板原料混合裝置,包括固體料鬥、排氣孔、攪拌電機、混合罐體、液體輸送泵、水平攪拌槳、攪拌軸、豎直攪拌槳、螺旋出料裝置、篩網和螺旋送料裝置,所述混合罐體的頂部設置排氣孔和液體加料孔,液體加料口通過管道連接液體輸送泵的輸出端,而液體輸送泵的輸入端通過管道連接液體原料儲罐,所述混合罐體的頂部側面設置固體加料孔,固體加料孔連接螺旋送料裝置的輸出埠,而螺旋送料裝置的輸入埠連接固體料鬥,所述混合罐體的底部設置出料口,出料口連接螺旋出料裝置的輸入埠,所述混合罐體的內部設置多層篩網,所述篩網的上方和混合罐體的底面上均設置水平攪拌槳,而水平攪拌槳均固定連接在攪拌軸上,攪拌軸的頂端連接混合罐體頂部固定的攪拌電機的輸出軸;所述水平攪拌槳上豎直連接多根豎直攪拌槳,其中水平攪拌槳兩端連接的豎直攪拌槳與混合罐體的內壁接觸。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篩網的孔逕自上而下依次減小。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豎直攪拌槳與混合罐體內壁接觸的面設置刮板。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混合罐體的外部設置超聲波發生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混合罐體的內部設置多層篩網,篩網的孔逕自上而下依次減小,從而保證底部的混合料均勻,防止結塊混入輸出的原料中,保證成品的質量;本實用通過設置水平攪拌槳,配合篩網之間產生的剪切力,將固體顆粒打散,使得固液充分混合;本實用通過設置豎直攪拌槳,能夠刮除內壁上粘附的物料,避免內壁粘附物堆積,使得使用周期加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防火板原料混合裝置,包括固體料鬥1、排氣孔2、攪拌電機3、混合罐體4、超聲波發生器5、液體輸送泵6、水平攪拌槳7、攪拌軸8、豎直攪拌槳9、螺旋出料裝置10、篩網11和螺旋送料裝置12,所述混合罐體4的頂部設置排氣孔2和液體加料孔,液體加料口通過管道連接液體輸送泵6的輸出端,而液體輸送泵6的輸入端通過管道連接液體原料儲罐,所述混合罐體4的頂部側面設置固體加料孔,固體加料孔連接螺旋送料裝置12的輸出埠,通過螺旋送料裝置12將粉狀的固體原料輸送到混合罐體4的內部,而螺旋送料裝置12的輸入埠連接固體料鬥1,所述混合罐體4的底部設置出料口,出料口連接螺旋出料裝置10的輸入埠,從而實現原料輸出。
所述混合罐體4的內部設置多層篩網11,篩網的孔逕自上而下依次減小,從而保證底部的混合料均勻,防止結塊混入的原料中,所述篩網11的上方和混合罐體4的底面上均 設置水平攪拌槳7,而水平攪拌槳7均固定連接在攪拌軸8上,攪拌軸8的頂端連接混合罐體4頂部固定的攪拌電機3的輸出軸,從而利用攪拌電機3進行驅動攪拌,使得水平攪拌槳7和篩網11之間能夠產生剪切力,將固體顆粒打散,使得固液充分混合;所述水平攪拌槳7上豎直連接多根豎直攪拌槳9,其中水平攪拌槳7兩端連接的豎直攪拌槳9與混合罐體4的內壁接觸,豎直攪拌槳9與混合罐體4內壁接觸的面設置刮板,通過豎直攪拌槳9刮除內壁上粘附的物料。
所述混合罐體4的外部設置超聲波發生器5,通過超聲波發生器5震蕩,使得原料之間的混合加快。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過混合罐體4的內部設置多層篩網11,篩網的孔逕自上而下依次減小,從而保證底部的混合料均勻,防止結塊混入輸出的原料中,保證成品的質量;本實用通過設置水平攪拌槳7,配合篩網11之間產生的剪切力,將固體顆粒打散,使得固液充分混合;本實用通過設置豎直攪拌槳9,能夠刮除內壁上粘附的物料,避免內壁粘附物堆積,使得使用周期加長。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