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10:48:41
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包括豎支撐杆,豎支撐杆上端樞接有左、右上擺杆,豎支撐杆下端樞接有左、右下擺杆,豎支撐杆上套裝有可活動的導向塊,有左、右弧形連杆一端分別樞接於左、右上擺杆上,左、右弧形連杆另一端分別樞接於導向塊兩邊,左、右弧形連杆的凹弧面與豎支撐杆上端部相對,這種嬰兒車折合結構通過左、右弧形連杆與左、右上擺杆的樞接,使得在嬰兒車折合時,左、右弧形連杆與左、右上擺杆、豎支撐杆之間仍具有較大空隙,消除了夾傷手的結構隱患,使用更安全。
【專利說明】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的嬰兒車結構中,折合結構包括豎支撐杆,豎支撐杆上端樞接有左、右上擺杆,豎支撐杆下端樞接有左、右下擺杆,豎支撐杆上套裝有可活動的導向塊,左、右下擺杆與導向塊之間分別連接有左、右連杆。其中左、右上擺杆分別與左、右車架的上部連接,左、右下擺杆分別與左、右車架的下部連接。在嬰兒車折合時候,左、右上擺杆和左、右下擺杆均向下擺動,左、右下擺杆與左、右連杆所形成的角度逐漸變小,使用者手指如果放置其中很容易被夾傷,使用不夠安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消除夾傷手的結構隱患,使用更安全。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包括豎支撐杆,豎支撐杆上端樞接有左、右上擺杆,豎支撐杆下端樞接有左、右下擺杆,豎支撐杆上套裝有可活動的導向塊,有左、右弧形連杆一端分別樞接於左、右上擺杆上,左、右弧形連杆另一端分別樞接於導向塊兩邊,所述左、右弧形連杆的凹弧面與豎支撐杆上端部相對。
[0005]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豎支撐杆上端安裝有控制機構,所述左、右上擺杆分別與該控制機構樞接,控制機構上設置有控制按鈕。所述控制機構上方連接有提手。
[0006]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豎支撐杆下端安裝有腳踏塊,所述左、右下擺杆分別與該腳踏塊樞接。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這種嬰兒車折合結構通過左、右弧形連杆與左、右上擺杆的樞接,使得在嬰兒車折合時,左、右弧形連杆與左、右上擺杆、豎支撐杆之間仍具有較大空隙,消除了夾傷手的結構隱患,使用更安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展開結構示意圖;
[0010]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折合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參照圖1、圖2,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包括豎支撐杆I,豎支撐杆I上端樞接有左、右上擺杆2、3,豎支撐杆I下端樞接有左、右下擺杆4、5,豎支撐杆I上套裝有可活動的導向塊6,有左、右弧形連杆7、8—端分別樞接於左、右上擺杆2、3上,左、右弧形連杆7、8另一端分別樞接於導向塊6兩邊,所述左、右弧形連杆7、8的凹弧面與豎支撐杆I上端部相對。這種嬰兒車折合結構通過左、右弧形連杆與左、右上擺杆的樞接,使得在嬰兒車折合時,左、右弧形連杆與左、右上擺杆、豎支撐杆之間仍具有較大空隙,消除了夾傷手的結構隱患,使用更安全。
[0012]其中,所述豎支撐杆I上端安裝有控制機構9,所述左、右上擺杆2、3分別與該控制機構9樞接,控制機構9上設置有控制按鈕10,用於對左、右上擺杆2、3的狀態鎖定。所述控制機構9上方連接有提手11。使用時,按下控制按鈕10,向上提起提手11,就可以實現嬰兒車的收合,使用方便。
[0013]所述豎支撐杆I下端安裝有腳踏塊12,所述左、右下擺杆4、5分別與該腳踏塊12樞接,在需要展開嬰兒車的時候,只需要將腳踏塊12踩下,操作簡單。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先實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都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嬰兒車折合結構,包括豎支撐杆(1),豎支撐杆(I)上端樞接有左、右上擺杆(2、3),豎支撐杆(I)下端樞接有左、右下擺杆(4、5),豎支撐杆(I)上套裝有可活動的導向塊(6),其特徵在於:有左、右弧形連杆(7、8) —端分別樞接於左、右上擺杆(2、3)上,左、右弧形連杆(7、8)另一端分別樞接於導向塊(6)兩邊,所述左、右弧形連杆(7、8)的凹弧面與豎支撐杆(I)上端部相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折合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豎支撐杆(I)上端安裝有控制機構(9),所述左、右上擺杆(2、3)分別與該控制機構(9)樞接,控制機構(9)上設置有控制按鈕(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嬰兒車折合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機構(9)上方連接有提手(1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嬰兒車折合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豎支撐杆(I)下端安裝有腳踏塊(12),所述左、右下擺杆(4、5)分別與該腳踏塊(12)樞接。
【文檔編號】B62B7/08GK203793400SQ201420189000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17日
【發明者】時顯廠 申請人:中山市碩森日用製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