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的砌塊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19:31:31 1
本發明屬於建築材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的砌塊。
背景技術:
節約能源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具體在建材領域,1986 年國家建設部頒布了《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2001 年10 月1 日,國家建設部頒發了《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從2000 年起,對採暖區熱環境差或能耗大的原有建築的節能改造工作已經開始,2005 年國家已經在重點城鎮開始節能改造。發展新型建築牆體材料以減少建築圍護結構的能量流失,是提高建築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措施之一。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的砌塊。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的砌塊,按重量計,由包括以下原料製成:工業副產石膏30~40份、粉煤灰20~30份、石粉40~50份、水泥3~8份、發泡劑2~3份、穩泡劑0.5~1份。
所述工業副產石膏為磷石膏。
所述發泡劑為十二烷基硫酸鈉或十二烷基苯磺酸鈉。
所述穩泡劑為聚丙烯醯胺、聚乙烯醇、明膠或澱粉。
所述粉煤灰的粒徑為60~100目。
所述石粉的級配為:>10目的佔5~10wt%,10~60目的佔80~90wt%,餘量為<60目的。
上述砌塊的製備過程包括如下步驟:
(1)將工業副產石膏、水泥與水混合,製成漿體;
(2)向步驟(1)的漿體中依次加入粉煤灰和石粉,拌勻後,再加入發泡劑和穩泡劑,加熱至40~50℃攪拌1-2小時;
(3)將步驟(2)得到的漿料注模,先在80~90℃下養護8~12小時,再在150~200℃下養護1-2小時,即得到所述的砌塊。
步驟(1)中,按料液重量比為1:2~4,將工業副產石膏、水泥與水混合。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一種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的砌塊,原料的重量配比如下:磷石膏40份、60~100目的粉煤灰30份、石粉50份、水泥8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鈉3份、聚乙烯醇1份。
製備過程如下:
(1)石粉按>10目的佔5wt%,10~60目的佔90wt%,餘量為<60目的配製,備用。
(2)按料液重量比為1:2,將磷石膏、水泥與水混合,製成漿體;
(3)向步驟(2)的漿體中依次加入粉煤灰和石粉,拌勻後,再加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和聚乙烯醇,加熱至40~50℃攪拌2小時;
(4)將步驟(3)得到的漿料注模,先在90℃下養護8小時,再在150℃下養護2小時,即得到所述的砌塊。
實施例2
一種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的砌塊,原料的重量配比如下:磷石膏30份、60~100目的粉煤灰20份、石粉40份、水泥3份、十二烷基硫酸鈉2份、明膠0.5份。
製備過程如下:
(1)石粉按>10目的佔10wt%,10~60目的佔80wt%,餘量為<60目的配製,備用。
(2)按料液重量比為1:4,將磷石膏、水泥與水混合,製成漿體;
(3)向步驟(2)的漿體中依次加入粉煤灰和石粉,拌勻後,再加入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明膠,加熱至40~50℃攪拌1小時;
(4)將步驟(3)得到的漿料注模,先在80℃下養護12小時,再在200℃下養護1小時,即得到所述的砌塊。
本發明充分利用工業副產石膏作為凝膠材料,製備的砌塊表觀密度為650~730 kg/m3,導熱係數≤0.56 W/(m·K),且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
磷石膏來自磷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渣。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