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及其製備方法與流程
2023-05-03 00:01:31 2
本發明涉及肥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及其製備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農民噴施的微肥有兩大類。一大類是利用一種或多種普通微肥稀釋後進行噴施;一種是任務是利用一種或多種緩釋微肥稀釋後進行噴施。第二種雖然使用了緩釋微肥,但當它被噴到植物葉面後,與第一種一樣不抗拒雨水的衝刷,不抗拒風吹日曬的侵蝕,一樣的易被剝蝕於地面,從而失去作用。
因此,需要研製出一種性能穩定不易流失、發揮作用又快且能夠利用動物排洩物進行轉化為有機肥的新型肥料。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磷、鉀含量均≥ 3%的腐植酸80-100、粉狀尿素30-50、發酵菌群16-25 、牛廄肥30-40、微量元素肥料0.5-0.8、硫酸錳2-4、鈣0.5-5、矽0.2-3、硫酸銅0.5-1.5、鉬酸銨0.1-0.15、硼酸1-3、一水硫酸鋅0.4-0.6、鐵礦粉2-4、復硝酚鈉0.1-0.3、聚丙烯醯胺0.6-2.2以及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3-5。
其中,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磷、鉀含量均≥ 3%的腐植酸90、粉狀尿素40、發酵菌群20、牛廄肥35、微量元素肥料0.7、硫酸錳3、鈣2.5、矽1.5、硫酸銅1.1、鉬酸銨0.15、硼酸2、一水硫酸鋅0.5、鐵礦粉3、復硝酚鈉0.2、聚丙烯醯胺1.5以及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4。
進一步地,所述的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包括明膠和澱粉,其重量份數分別為1.2-2.4份、2.4-3.2份。
進一步地,所述發酵菌群為紅麴黴、綠色木黴、黃色鏈黴菌、高溫放線菌、枯草芽孢桿菌、多粘芽孢桿菌組成的發酵菌群。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的製備方法,包括步驟如下:將其組成原料分別過60目細篩,然後入放入摻混機摻混均勻;最後包裝成每袋50g重,200袋裝一箱。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明提供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本發明使用聚丙烯醯胺等原料,其包圍營養元素,營養期長;噴施後若遇下雨,緩釋物質有減弱雨水衝洗的能力,能較長時間被吸附在作物的樹枝、樹皮上,延長營養元素的作用期,為植物施肥提供了一條新的途徑。同時,本發明將動物排洩物、秸稈等廢棄物的回收利用,製成具有養分全面、平衡,富含多種微量元素、微生物以及可溶性腐植酸成分,有機質含量高,磷和大部分微量元素、微生物得到活化,可調節速效性養分與長效性養分之間的平衡等優點的腐殖酸有機肥料,可廣泛用於木本農作物如果樹、園林觀賞綠化樹、用材林、竹子等。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磷、鉀含量均≥ 3%的腐植酸80-100、粉狀尿素30-50、發酵菌群16-25 、牛廄肥30-40、微量元素肥料0.5-0.8、硫酸錳2-4、鈣0.5-5、矽0.2-3、硫酸銅0.5-1.5、鉬酸銨0.1-0.15、硼酸1-3、一水硫酸鋅0.4-0.6、鐵礦粉2-4、復硝酚鈉0.1-0.3、聚丙烯醯胺0.6-2.2以及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3-5。
進一步地,所述的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包括明膠和澱粉,其重量份數分別為1.2-2.4份、2.4-3.2份。
進一步地,所述發酵菌群為紅麴黴、綠色木黴、黃色鏈黴菌、高溫放線菌、枯草芽孢桿菌、多粘芽孢桿菌組成的發酵菌群。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的製備方法,包括步驟如下:將其組成原料分別過60目細篩,然後入放入摻混機摻混均勻;最後包裝成每袋50g重,200袋裝一箱。
以下採用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藉此對本發明如何應用技術手段來解決技術問題,並達成技術效果的實現過程能充分理解並據以實施。
實施例1 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
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磷、鉀含量均≥ 3%的腐植酸90、粉狀尿素40、發酵菌群20、牛廄肥35、微量元素肥料0.7、硫酸錳3、鈣2.5、矽1.5、硫酸銅1.1、鉬酸銨0.15、硼酸2、一水硫酸鋅0.5、鐵礦粉3、復硝酚鈉0.2、聚丙烯醯胺1.5以及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4。
作為優選方案,本發明的天然高分子包膜材料包括明膠和澱粉,其重量份數分別為1.2-2.4份、2.4-3.2份。
作為優選方案,本發明的發酵菌群為紅麴黴、綠色木黴、黃色鏈黴菌、高溫放線菌、枯草芽孢桿菌、多粘芽孢桿菌組成的發酵菌群。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長效多元素葉面腐植酸有機肥的製備方法,包括步驟如下:將其組成原料分別過60目細篩,然後入放入摻混機摻混均勻;最後包裝成每袋50g重,200袋裝一箱。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是對本發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於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