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炮竹安全夾持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19:38:51
專利名稱:燃放炮竹安全夾持器的製作方法
逢年過節、喜慶吉日燃放各種炮竹是我國人民的傳統風俗習慣。各種炮竹、花炮有不同的燃放方式,如放花炮,一般要求將花炮置於地面後燃放;放整掛鞭炮,一般用棒挑起點燃;而雙響炮(俗稱二踢腳),由於其本身的特性,一般需手持燃放。目前市場上尚無專門用於燃放炮竹用的器具,於是手持燃放上述各種炮竹的人大有人在。手持炮竹燃放的方式很不安全,容易炸傷放炮者的手、眼,嚴重者造成殘疾,這類事故每年都有所發生,且逐年增多,已越來越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燃放炮竹的安全夾持器,避免因燃放炮竹而造成的炸傷放炮者的事故,使燃放炮竹的方式更加合理。
本實用新型的構成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底座部分,圖(1);另一部分為可與底座部分相連接,置於底座部分之上的可滑動部分,圖2。下面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1是底座部分。(1)是底座,(2)是用於頂住炮竹
形或半圓形的首端鐵擋片,(3)是固定彈簧後部定位塊(9)的螺釘,(4)是螺釘(3)的墊片,圖2是置於底座部分上部的可滑動部分。(5)是炮竹頂緊鐵片,(6)是炮竹頂緊鐵片(6)的墊塊,(7)是彈簧前部定位塊,(8)是彈簧,(9)是彈簧後部定位塊,(10)是撥柄,(11)是可嵌入底座兩側壁細槽內的金屬片,(12)是上移動板。參照圖1,首端鐵擋片(2)被固定在底座(1)的兩側壁前部,固定螺釘(3)的墊片固定在底座的一面側壁靠近撥柄(11)的位置上,螺釘(3)可以從墊片上的孔中擰入。參照圖2,在上移動板(12)上分別固定有炮竹頂緊鐵片(5)的墊塊(6),彈簧前部定位塊(7)、撥柄(10)。彈簧(8)置於前部定位塊(7)和後部定位塊(9)之間,後部定位塊的長度尺寸按撥柄(10)到彈簧之間的距離L選定,且不與上移動板(12)和撥柄(10)固定。為使彈簧較穩定地固定,在前後定位塊(7)和(9)上開有卡住彈簧的U形槽。使用時,如圖3,可滑動部分通過金屬片(11)嵌入底座兩側壁的細槽中。首先將炮竹(13)置於頂住炮竹的首端鐵擋片(2)和炮竹頂緊鐵片(5)之間,向前推動撥柄(10),當恰好頂住炮竹(13)時,將炮竹(13)取下,再將撥柄從恰好頂住炮竹的位置稍向前移動,擰緊固定螺釘,將彈簧後部定移位塊固定。此時,若用手向後移動撥柄,再將手鬆開時,除彈簧後部定位塊(9)以外,上移動板以及固定在其上的部分即可在彈簧的作用下返回原位。這時,向後撥動撥柄,裝上炮竹,然後鬆開撥柄,炮竹即可靠彈簧的力被夾持住。
本實用新型的特點是製作簡單,成本低,可用木頭或塑料製作,使用方便、安全可靠,適用於燃放多種炮竹,特別適用於燃放雙響炮,兒童及大人均可使用。
下面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
按圖1和圖2分別用三合板製作一個炮竹燃放器,總長度為400毫米。首端鐵擋片(2)、螺釘墊片(3)、可嵌入底座兩側壁細槽內的金屬片(1)、炮竹頂緊片均用鐵片製成,用螺釘固定在相應的位置。其餘部件都用螺釘或膠水固定在相應的位置。當燃放雙響炮時,將其固定好,然後點燃,在衝力的作用下,雙響炮離開燃放器在地面上炸響第一響,又迅速反彈到空中炸響第二響。
權利要求
1.一種燃放炮竹安全夾持器,其特徵在於A、在底座(1)上裝有固定在底座(1)的兩側壁前部的
形或半圓形首端鐵擋片(2)、固定彈簧後部定位塊(9)的螺釘(3)以及螺釘(3)的墊片(4),B、在可滑動部分的上移動板(12)的前部固定著炮竹緊鐵片(5)的墊塊(6),炮竹頂緊鐵片(5)固定在墊塊(6)上,在固定於上移動板(12)上的彈簧前部定位塊(7)的後部有一彈簧(8),彈簧後部定位塊(9)與彈簧後部相接但不固定在上移動板上,彈簧(8)的前部定位塊(7)上固定著可嵌入底座兩側壁細槽內的金屬片(11),撥柄(10)與彈簧後部定位塊(9)相接並固定在上移動板(12)上。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夾持器,其特徵在於底座(1)、上移動板(12)、彈簧前部定位塊(7)、彈簧後部定位塊(9)、炮竹頂緊鐵片的墊塊(6)、撥柄(11)可以用木頭或金屬或塑料製成。
專利摘要
一種用於燃放多種炮竹的燃放炮竹安全夾持器,主要由底座部分和與底座部分相配合、置於底座部分之上的可滑動部分構成。底座上主要裝有首端鐵擋片、固定螺釘、墊片等。可滑動部分上主要裝有炮竹頂緊鐵片、彈簧。彈簧前、後部定位塊以及撥柄等。這種夾持器可用木頭或塑料製作,成本低、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兒童、大人均可使用。
文檔編號F42B4/04GK86202240SQ86202240
公開日1987年4月1日 申請日期1986年4月18日
發明者楊景通, 劉貞菊 申請人:楊景通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