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百萬英鎊有感200字
2023-09-14 05:58:35
篇一:讀《百萬英鎊》有感 陳廣闊
今天我們學了一篇新的課文,本文名叫《金錢的魔力》本文出自《百萬英磅》這篇課文主要說的是:有一個人,他來到了衣服店,他穿的十分寒酸,服務員就把他帶到了一個有很多人不買衣服的地方,但當這個人拿出了一張百萬元的大鈔時,服務員和店長的態度立刻有了180度的改變,店長開始為這個人找各種名貴的衣服為他試穿,而且店長還不收錢,店長想巴結這百萬富翁,在這篇課文中,還運用了前後對比的手法,而且這篇短文還有一個特別特別好的地方,那就是這樣更能突出當時社會的邪惡,和人們的心裡是什麼,在他們的心裡,已經什麼都看不見了。
唯一一個只能看到的東西就是錢,他們能為了錢做任何事情。我們應該要看重自己真正重要的東西。
篇二:讀《百萬英鎊》有感
雖然這本書我只看了幾篇,但是我覺得這是一本不錯的書。
《百萬英鎊》,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短篇小說。
這本小說中,作者發揮了極度誇張的想像,採用幽默、離奇的手法,塑造了眾多老實、天真的小人物,對社會上擁有惡行的人給予辛辣的諷刺。
這本小說的作品,如《卡拉維拉斯縣馳名的跳蛙》、《競選州長》、《百萬英鎊》、《我最近辭職的事實經過》、《三萬元的遺產》、《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等,都是馬克·吐溫短篇小說中的代表作。最值得一提的是《加利福尼亞人的故事》一文。
《百萬英鎊》這個故事,讓我懂得了:不管如何愛錢,不要丟掉做人的誠實本性;不管怎麼愛錢,不要拋棄道德、良知;不管怎麼愛錢,不要傷害別人;不管怎麼愛錢,必須通過正當途徑來獲得。
篇三:讀百萬英鎊有感
俗話說得好,讀萬卷書,行萬裡路。在暑假期間,我看了一本名叫《百萬英磅》的書,深有感觸。
這本書的作者是馬克吐溫,講述的是主人公本在舊金山工作,因為一個意外遭遇,流落荒島,被一位水手救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在那裡他很貧窮,這個時候有一個人給了他一百萬英鎊,當時他很高興,卻不知這只是那個人和他弟弟的一個賭注,之後,他利用超凡的信念和毅力,在不花費一分錢的情況下又掙得了一百萬。他的這種身陷困境卻依然靠自己的努力自立自強的精神深深的打動了我,讓我印象深刻。
從這本書中,我明白了,一個人的潛能是無限的,這些寶貴的人生價值遠遠超過了百萬英鎊,靠自己的雙手和智慧,一定會擁有更加精彩的明天。
篇四:讀《百萬英鎊》有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叫《百萬英鎊》。
他是馬克·吐溫寫的一篇小說,小說主要描寫的是一個身無分文、漂泊異鄉的窮小子,因機緣巧合得到一張百萬大鈔,從而時來運轉、呼風喚雨的荒誕故事。
我讀到這裡後,覺得這個窮小子好幸運,能得到一張百萬大鈔,可以買自己想要的東西,不用再受別人的諷刺,和別人對窮人的看法。
如果我得到了一張百萬大鈔我一定會給需要幫助的人,這樣不僅幫助別人,還可以讓自己開心。
雖然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我們可以儘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幫助別人,讓別人擺脫困難。
所以我們要靠自己的雙手去創造,只要靠我們的雙手去創造了,就一定會開心的。
篇五:讀《百萬英鎊》有感
暑假,讀了百萬英鎊這本書,我深深的感到了那些愛財如愛命的人的醜陋形象 。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馬克。吐溫寫的。
百萬英鎊這本書講的是一對富翁兄弟打賭一個人窮人如果收到一百萬英鎊後結果會是什麼。哥哥說那個窮人會餓死。而弟弟卻說那個人會過的很好。所以他們就拿主人公亨利。亞當斯做實驗,之後,主人公就由窮人變成了富翁。他不僅成了公爵,而且還娶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百萬銀行利息。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
這本書告訴我們,社會上都是以金錢為標準,人們離不開金錢,錢是人們的一切。錢,是人們衡量的標準,為了錢,人們可以犧牲一切代價,包括親朋好友。我想提醒那些愛錢的朋友,錢真不是好東西。
篇六:讀《百萬英鎊》有感
《百萬英鎊》的作者馬克。吐溫原名薩繆而。蘭亨。克萊門斯,他是美國的傑出作家、著名記者、幽默大師。我們讀過的《湯姆。索亞歷險記》就是他的大作。
《百萬英鎊》主要講了一對打賭的兄弟倆,借給誠實可信的「我」一張百萬英鎊,使「我」成了知名人物,還讓「我」有了一個家。
當「我」衣衫襤褸,拿著這張百萬英鎊去買衣服時,店員從「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裡選了一套最蹩腳的給我」,但當店員看到「我」的百萬英鎊時,他的「笑容陷入這樣的窘況,而且保持不變。……」老闆親自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並願意「無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裡買東西,大家都願意賒欠。從這裡我看出了當時西方國家的拜金主義,他們尊重有錢的人,藐視窮人。
馬克。吐溫以幽默、諷刺的手法展現了當時社會的腐敗。我認為這篇文章還揭露了許多窮人的心聲:想發財!
篇七:讀《百萬英鎊》有感
最近我讀了馬克·吐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故事講的是一個聰明、誠實、善良卻貧窮的人因誤到了一個陌生的城市,突然擁有了一張百萬英鎊面值的鈔票後生活發生的變化。
故事十分幽默,從中我知道了:從外表上是不可以看出別人真正的身份的。我還知道了:做人要厚道,就像文中的「我」,他在知道自己拿走了人家的是一百萬英鎊以後,立刻就認為是兩個富翁給錯他錢了,當即就衝回富翁家,想要奉還那些錢。
文章還設了一個懸念,在最後才表明了一直以來和「我」交往的女朋友,竟是百萬英鎊的真正擁有者的女兒,我以後一定會在自己的文章中也加入這樣的懸念,讓自己的文章更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