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持掃描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9-10 11:23:35 1
專利名稱:一種手持掃描設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掃描設備,尤其是一種POS機。
背景技術:
POS(Point of sales)的簡稱,中文的意思為銷售點終端,一般意義上指商場中為所購物付款的地方,一般而言,POS指自動化超級市場使用的計算器化交易系統,利用掃描儀讀取標籤和條形碼、電子收款機、及利用其它專用設備記錄該銷售點的收益,POS機指的是這一過程用的終端機。目前,市場上POS機使用的十分廣泛,無論是在金融、加油、電信等行業,尤其是當IC卡的實用人群增加以後,大大方便了持卡人的使用。目前的POS機,參照圖I所示,其雷射掃描頭通常都是水平設置在POS機的前端,當需要掃描待掃描物100(如標籤或條形碼)時,必須將POS機的機身10調整至與待掃描物100的掃描面相垂直的位置才能進行掃描,這樣人手握持操作時就必須扭轉手腕較大的幅度來進行掃描,操作不便且容易使人體產生疲勞感,長時間操作甚至會引起肌肉損傷;另夕卜,由於POS機上的顯示裝置通常採用的是液晶顯示屏20,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也是水平安裝在POS機的機身10上表面,即與所述雷射掃描頭平行設置,當調整POS機的機身10以進行掃描時,人眼往往看不到或很難看清液晶顯示屏20上所顯示的內容,如圖I所示,因為液晶顯示屏20都有其特定的可視角度範圍和可清晰顯示的角度範圍,超過了可視角度範圍,人眼就看不到液晶顯示屏20上所顯示的內容,超過了可清晰顯示的角度範圍,人眼在液晶顯示屏20上看到的內容就很模糊,因此使用者必須頭部前傾才能看清液晶顯示屏20上所顯示的內容,同樣帶來了操作上的麻煩和易疲勞感。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手持掃描設備,便於操作且可降低操作的疲勞感。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手持掃描設備,包括機身、安裝在機身上的顯示裝置及條形碼掃描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屏,所述液晶顯示屏水平安裝在所述機身的上表面;所述條形碼掃描裝置包括雷射掃描頭,所述雷射掃描頭斜向下設置於所述機身的前端。本發明的手持掃描設備,區別於現有技術中的雷射掃描頭水平設置的方式,採用將雷射掃描頭斜向下設置的方式,因此在掃描時,無需將機身調整至與待掃描物相垂直的位置即能進行掃描,這樣人手握持使用時,手腕無需扭轉或只需扭轉較小的幅度即可進行 掃描,同時使用者讀取液晶顯示屏上的內容時也無需將頭部前傾或只需前傾較小的幅度即可看清液晶顯示屏上的內容,提高了操作的方便性,降低了操作的疲勞感,有效減少操作者肌肉損傷的現象。其中,所述機身的前端對應於所述雷射掃描頭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上垂直蓋設有透光鏡片,所述雷射掃描頭通過所述透光鏡片對外部環境進行掃描。
其中,所述雷射掃描頭與所述液晶顯示屏之間的夾角為15 80度。其中,所述雷射掃描頭與所述液晶顯示屏之間的夾角為30 60度。其中,所述手持掃描設備為POS機。
圖1所示為現有技術的手持掃描設備的使用狀態圖。圖2所示為本發明的手持掃描設備的剖視圖。圖3所示為本發明的手持掃描設備的使用狀態圖。標號說明10、機身 20、液晶顯示屏 30、雷射掃描頭 40、透光鏡片100、待掃描物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徵、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並配合附圖詳予說明。參照圖2所示,本發明的手持掃描設備為POS機,包括機身10、安裝在機身10上的顯示裝置及條形碼掃描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屏20,所述液晶顯示屏20水平安裝在所述機身10的上表面;所述條形碼掃描裝置包括雷射掃描頭30,所述雷射掃描頭30斜向下設置於所述機身10的前端。參照圖3所示,本發明的POS機在掃描時,無需將機身10調整至與待掃描物100相垂直的位置即能進行掃描,這樣人手握持使用時,手腕無需扭轉或只需扭轉較小的幅度即可進行掃描,同時使用者讀取液晶顯示屏20上的內容時也無需將頭部前傾或只需前傾較小的幅度即可看清液晶顯示屏20上的內容,提高了操作的方便性,降低了操作的疲勞感,有效減少操作者肌肉損傷的現象。作為本發明的改進方式,參照圖2所示,所述機身10的前端對應於所述雷射掃描頭30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上垂直蓋設有透光鏡片40,所述雷射掃描頭30通過所述透光鏡片40對外部環境進行掃描。這樣可有效防護雷射掃描頭30,提高雷射掃描頭30的使用壽命,同時有利於外觀的美化與整潔。作為本發明的改進方式,所述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為15 80度。當調整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大於或等於15度吋,掃描過程中人眼的視角就可以處於液晶顯示屏20的可視角度範圍和可清晰顯示的角度範圍內,因此使用者無需頭部前傾就能看清液晶顯示屏20上所顯示的內容,提高了操作的方便性,降低了操作的疲勞感;但如果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過大,則很難在實際生產中進行裝配,造成生產難度加大,生產成本增高,因此將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限定在80度以下,有利於降低生產裝配的難度,降低生產成本。作為本發明的進ー步改進方式,所述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為30 60度。當調整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大於或等於30度時,人手握持掃描過程中,手腕無需扭轉即可進行掃描,提高了操作的方便性,降低了操作的疲勞感,有效減少操作者肌肉損傷的現象。而將雷射掃描頭30與所述液晶顯示屏20之間的夾角進一步限定在60度以下,更有利於進行自動化生產裝配,降低生產成本。當然,本發明並不局限於POS機,也同樣適用於其他的手持掃描設備,如手持掃描
儀等。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ー種手持掃描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機身、安裝在機身上的顯示裝置及條形碼掃描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屏,所述液晶顯示屏水平安裝在所述機身的上表面;所述條形碼掃描裝置包括雷射掃描頭,所述雷射掃描頭斜向下設置於所述機身的前端。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手持掃描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機身的前端對應於所述雷射掃描頭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上垂直蓋設有透光鏡片,所述雷射掃描頭通過所述透光鏡片對外部環境進行掃描。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手持掃描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雷射掃描頭與所述液晶顯示屏之間的夾角為15 80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掃描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雷射掃描頭與所述液晶顯示屏之間的夾角為30 60度。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手持掃描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手持掃描設備為POS機。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掃描設備,尤其是POS機,包括機身、安裝在機身上的顯示裝置及條形碼掃描裝置,所述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屏,所述液晶顯示屏水平安裝在所述機身的上表面;所述條形碼掃描裝置包括雷射掃描頭,所述雷射掃描頭斜向下設置於所述機身的前端。本發明的手持掃描設備,採用將雷射掃描頭斜向下設置的方式,因此在掃描時,無需將機身調整至與待掃描物相垂直的位置即能進行掃描,這樣人手握持使用時,手腕無需扭轉或只需扭轉較小的幅度即可進行掃描,同時使用者讀取液晶顯示屏上的內容時也無需將頭部前傾或只需前傾較小的幅度即可看清液晶顯示屏上的內容,提高了操作方便性,降低了操作疲勞感,提高用戶使用舒適度。
文檔編號G07G1/12GK102622826SQ20111043333
公開日2012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1日
發明者潘永魁 申請人:福建聯迪商用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