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9-11 03:58:15
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包括側邊相對焊接的主肢角鋼和對扣角鋼,對扣角鋼的側邊長度小於主肢角鋼的側邊長度,對扣角鋼的兩側邊的邊緣焊接於主肢角鋼的側邊內壁上,所述對扣角鋼兩端的至少一個端面為斜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此設計在承受載荷時,對扣角鋼對主肢角鋼的作用力作用在主肢角鋼內部的表面,避免了對邊緣位置造成的應力集中,對扣角鋼寬度逐步減小,可減少小角鋼本身的應力集中。
【專利說明】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塔帽,尤其是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塔式起重機塔帽與迴轉機構固定安裝中,塔帽主肢採用角鋼結構時,其下端耳板安裝處會對扣大小相同的角鋼,如圖1-2所示,此結構的缺陷在於,工作時易對主肢邊緣產生破壞,對扣角鋼也易產生應力集中現象。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它能夠減輕對主肢邊緣的破壞,減小對扣角鋼的集中應力。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下述技術方案:
[0005]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包括側邊相對焊接的主肢角鋼和對扣角鋼,對扣角鋼的側邊長度小於主肢角鋼的側邊長度,對扣角鋼的兩側邊的邊緣焊接於主肢角鋼的側邊內壁上,所述對扣角鋼兩端的至少一個端面為斜面。
[0006]所述對扣角鋼的兩側邊的邊緣長度大於對扣角鋼的兩側邊交匯處的長度。
[0007]所述主肢角鋼包括第一邊I和第二邊I,對扣角鋼包括第一邊II和第二邊II,所述第一邊I和第二邊I的長度分別大於第一邊II和第二邊II。
[0008]所述第一邊II和/或第二邊II寬度遞減。
[0009]所述第一邊I與第一邊II的長度比為1:1?2:1。
[0010]所述第一邊I與第一邊II的長度比為3:2?2:1。
[0011]所述第二邊I與第二邊II的長度比為1:1?2:1。
[0012]所述第二邊I與第二邊II的長度比為3:2?2:1。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設計在承受載荷時,對扣角鋼對主肢角鋼的作用力作用在主肢角鋼內部的表面,避免了對邊緣位置造成的應力集中,對扣角鋼寬度逐步減小,可減少小角鋼本身的應力集中。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現有塔帽下端結構簡圖;
[0015]圖2是現有小角鋼結構簡圖;
[0016]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塔帽下端結構簡圖;
[0017]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小角鋼結構簡圖;
[0018]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塔帽下端結構簡圖;
[0019]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小角鋼結構簡圖。
[0020]其中1.主肢角鋼,2.對扣角鋼,3.第一邊I,4.第二邊I,5.第一邊II,6.第二邊II。【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22]實施例1: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如圖3-4所示,包括側邊相對焊接的主肢角鋼I和對扣角鋼2,對扣角鋼2的側邊長度小於主肢角鋼I的側邊長度,對扣角鋼2的兩側邊的邊緣焊接於主肢角鋼I的側邊內壁上,所述對扣角鋼2兩端的至少一個端面為斜面。
[0023]所述對扣角鋼2的兩側邊的邊緣長度大於對扣角鋼2的兩側邊交匯處的長度。
[0024]所述主肢角鋼I包括第一邊13和第二邊14,對扣角鋼2包括第一邊115和第二邊Π6,所述第一邊13和第二邊14的長度分別大於第一邊115和第二邊116。
[0025]所述第一邊115或第二邊116寬度遞減。
[0026]所述第一邊13與第一邊115的長度比為3:2。
[0027]所述第二邊14與第二邊116的長度比為3:2。
[0028]本實施例中,第一邊115或第二邊116寬度遞減,一般應用在主肢角鋼I的兩端。
[0029]實施例2: —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如圖5-6所示,包括側邊相對焊接的主肢角鋼I和對扣角鋼2,對扣角鋼2的側邊長度小於主肢角鋼I的側邊長度,對扣角鋼2的兩側邊的邊緣焊接於主肢角鋼I的側邊內壁上,所述對扣角鋼2兩端的至少一個端面為斜面。
[0030]所述對扣角鋼2的兩側邊的邊緣長度大於對扣角鋼2的兩側邊交匯處的長度。
[0031]所述主肢角鋼I包括第一邊13和第二邊14,對扣角鋼2包括第一邊115和第二邊Π6,所述第一邊13和第二邊14的長度分別大於第一邊115和第二邊116。
[0032]所述第一邊115和第二邊116寬度遞減。
[0033]所述第一邊I與第一邊II的長度比為4:3。
[0034]所述第二邊I與第二邊II的長度比為4:3。
[0035]本實施例中,第一邊115和第二邊116寬度遞減,一般應用在主肢角鋼I的中間位置。
[0036]上述雖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但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限制,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或變形仍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以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包括側邊相對焊接的主肢角鋼和對扣角鋼,對扣角鋼的側邊長度小於主肢角鋼的側邊長度,對扣角鋼的兩側邊的邊緣焊接於主肢角鋼的側邊內壁上,所述對扣角鋼兩端的至少一個端面為斜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對扣角鋼的兩側邊的邊緣長度大於對扣角鋼的兩側邊交匯處的長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主肢角鋼包括第一邊I和第二邊I,對扣角鋼包括第一邊II和第二邊II,所述第一邊I和第二邊I的長度分別大於第一邊II和第二邊II。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第一邊II和/或第二邊II寬度遞減。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第一邊I與第一邊II的長度比為1:1?2:1。
6.如權利要求3或5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第一邊I與第一邊II的長度比為3:2?2:1。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第二邊I與第二邊II的長度比為1:1?2:1。
8.如權利要求3或7所述的一種改進的塔帽下端節點結構,其特徵是,所述第二邊I與第二邊II的長度比為3:2?2:1。
【文檔編號】B66C23/62GK203699724SQ201420001714
【公開日】2014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日
【發明者】胡振宇, 荊呈貞, 羅建峰 申請人:山東大漢建設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