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的製作方法
2023-08-13 22:19:21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涉及海綿發泡機械領域。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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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海綿發泡機的攪拌桶固定支架都是採用與攪拌桶支架焊接固定,在實際安裝以及拆卸過程中需要耗費較多的人工,拆裝不方便,且拆卸後不方便運輸。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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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製作成本低且能有效提高拆裝效率的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包括攪拌桶以及支架組件,所述支架組件包括桶體環形固定架、底部環形支撐架、中部支撐杆,所述桶體環形固定架水平環套在攪拌桶的桶體中部且與攪拌桶外壁配合固定,所述底部環形支撐架水平置於地面上且與桶體環形固定架平行設置,所述桶體環形固定架以及底部環形支撐架同軸設置,所述中部支撐杆的數量設置為多根且傾斜固定桶體環形固定架以及底部環形支撐架之間,中部支撐杆的杆體上端以及下端均設有分別與桶體環形固定架和底部環形支撐架卡接的上部角型卡口和下部角型卡口,且在所述上部角型卡口以及下部角型卡口處設有螺栓緊固件,中部支撐杆的杆體上端與桶體環形固定架的架體之間、中部支撐杆的杆體下端與底部環形支撐架的架體之間均通過螺栓緊固件固定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上部角型卡口以及下部角型卡口設置為L型卡口。
作為優選,所述中部支撐杆設置為中空的方形管。
作為優選,所述中部支撐杆設置為可伸縮支撐杆。
作為優選,所述可伸縮支撐杆包括上杆體以及下杆體,上杆體與下杆體接觸的杆體上設有相互配合的螺紋孔以及穿過螺紋孔將兩者固定的緊固螺栓。
作為優選,所述底部環形支撐架的底部與地面之間設有橡膠緩衝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之處是:所述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採用可拆卸的固定支架,因而不僅有效起到固定攪拌桶的作用,而且還方便安裝以及拆卸,提高拆裝效率,減小人工強度,且整體結構穩固性高,結構強度高,因而具有較高的實用性以及經濟效益,適合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如圖1、圖2所示的一種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包括攪拌桶1以及支架組件,所述支架組件包括桶體環形固定架2、底部環形支撐架3、中部支撐杆4,所述桶體環形固定架2水平環套在攪拌桶1的桶體中部且與攪拌桶1外壁配合固定,所述底部環形支撐架3水平置於地面上且與桶體環形固定架2平行設置,所述桶體環形固定架2以及底部環形支撐架3同軸設置,所述中部支撐杆3的數量設置為多根且傾斜固定桶體環形固定架2以及底部環形支撐架3之間,中部支撐杆4的杆體上端以及下端均設有分別與桶體環形固定架2和底部環形支撐架3卡接的上部角型卡口5和下部角型卡口6,且在所述上部角型卡口5以及下部角型卡口6處設有螺栓緊固件7,中部支撐杆4的杆體上端與桶體環形固定架2的架體之間、中部支撐杆4的杆體下端與底部環形支撐架3的架體之間均通過螺栓緊固件7固定連接。
因而在實際安裝過程中,現將桶體環形固定架固定在攪拌桶的桶體上,然後將中部支撐杆傾斜支撐在桶體環形固定架與底部環形支撐架之間,然後將底部環形支撐架與地面通過地腳螺栓緊固連接,中部支撐杆的上部角型卡口與桶體環形固定架的架體支撐卡緊,下部角型卡口與底部環形支撐架的架體支撐卡緊,然後通過緊固螺栓將中部支撐杆的杆體上端以及下端分別與桶體環形固定架和底部環形支撐架連接固定,而需要拆卸時,則只需鬆開螺栓緊固件,然後分離各部分支撐架以及支撐杆即可,因而拆裝方便且拆裝效率高。
為提高支撐卡緊效果,所述上部角型卡口5以及下部角型卡口6設置為L型卡口。
另外,為提高中部支撐杆的支撐強度,且為減輕其整體重量,所述中部支撐杆4設置為中空的方形管。
而作為優選實施方案,所述中部支撐杆4設置為可伸縮支撐杆,且所述可伸縮支撐杆包括上杆體41以及下杆體42,上杆體41與下杆體42接觸的杆體上設有相互配合的螺紋孔以及穿過螺紋孔將兩者固定的緊固螺栓8,繼而能有效調整中部支撐杆的長度,滿足不同高度的攪拌桶的支撐需求。
所述底部環形支撐架3的底部與地面之間設有橡膠緩衝墊。
上述具有可拆卸攪拌桶支架的海綿發泡機採用可拆卸的固定支架,因而不僅有效起到固定攪拌桶的作用,而且還方便安裝以及拆卸,提高拆裝效率,減小人工強度,且整體結構穩固性高,結構強度高,實用性高。
需要強調的是:以上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於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