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發電木馬玩具的製作方法
2023-10-07 09:42:44 1
自發電木馬玩具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自發電木馬玩具包括木馬本體、扇形擺動件、齒輪、發電機、可充電蓄電池、設有控制電路的電路板、揚聲器、發光模組和殼體;扇形擺動件、齒輪、發電機、可充電蓄電池、電路板和揚聲器均安裝於殼體內,殼體安裝於木馬本體,發光模組安裝在木馬本體的鬃毛位置;扇形擺動件的弧形端呈鋸齒狀,扇形擺動件遠離弧形端的頂端樞接於殼體上,該扇形擺動件的弧形端與齒輪嚙合連接,齒輪連接該發電機的轉軸,發電機的輸出端通過控制電路電性連接可充電蓄電池,揚聲器和發光模組均電性連接控制電路。上述實用新型可隨著木馬本體的搖動自發電,並可發出相應急緩程度的馬蹄聲,該發光模組發出相應急緩程度的閃爍滾動燈光,仿真效果佳且節能環保。
【專利說明】自發電木馬玩具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發電木馬玩具。
【背景技術】
[0002]許多家庭會給兒童購置木馬,傳統的木馬只有搖動功能,趣味性不夠,對寶寶的吸引力不長久。現有的木馬搖搖車通電後會前後搖動,同時發出各種兒童歌曲音樂並發光,然而,此種木馬搖搖車需要市電供電,不利於節能,且設備龐大,造價昂貴,一般由超市購置並放於門口有償使用,而不適用家庭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於提供一種利於節能和趣味性高的自發電木馬玩具。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自發電木馬玩具,其包括木馬本體、扇形擺動件、齒輪、發電機、可充電蓄電池、設有控制電路的電路板、揚聲器、發光模組和殼體;該扇形擺動件、齒輪、發電機、可充電蓄電池、電路板和揚聲器均安裝於該殼體內,該殼體安裝於該木馬本體,該發光模組安裝在木馬本體的鬃毛位置;該扇形擺動件的弧形端呈鋸齒狀,該扇形擺動件遠離弧形端的頂端樞接於該殼體上,該扇形擺動件的弧形端與該齒輪嚙合連接,該齒輪連接該發電機的轉軸,該發電機的輸出端通過該控制電路電性連接該可充電蓄電池,該揚聲器和該發光模組均電性連接該控制電路。
[0006]進一步地,該扇形擺動件為金屬扇形擺動件。
[0007]進一步地,該發光模組包括若干不同顏色的LED。
[0008]進一步地,該可充電蓄電池為可充電鋰電池。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0]上述實用新型可隨著木馬本體的搖動自發電,並可發出相應急緩程度的馬蹄聲,該發光模組發出相應急緩程度的閃爍滾動燈光,木馬本體搖動速度越快,該揚聲器所發出的馬蹄聲將越急促,滾動式的發光模組可模擬鬃毛翻滾的效果,當木馬本體停止時,該揚聲器會發出馬長撕鳴聲,從而使得木馬仿真效果更佳,且利於節能環保。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自發電木馬玩具的較佳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13]請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發電木馬玩具,其較佳實施方式包括木馬本體40、扇形擺動件20、齒輪30、發電機50、可充電蓄電池70、設有控制電路的電路板60、揚聲器80、發光模組10和殼體80。
[0014]該扇形擺動件20、齒輪30、發電機50、可充電蓄電池70、電路板60和揚聲器80均安裝於該殼體80內。該殼體80安裝於該木馬本體40。該發光模組10安裝在木馬本體40的鬃毛位置。
[0015]該扇形擺動件20的弧形端呈鋸齒狀,該扇形擺動件20遠離弧形端的頂端樞接於該殼體80上,該扇形擺動件20的弧形端與該齒輪30嚙合連接,該齒輪30連接該發電機50的轉軸,該發電機50的輸出端通過該控制電路電性連接該可充電蓄電池70,該揚聲器80和該發光模組10均電性連接該控制電路。
[0016]當兒童搖動木馬本體40時,該扇形擺動件20隨著擺動,進而帶動齒輪30轉動,從而驅動發電機50發電,該控制電路將發電機50所產生的電能存儲於該可充電蓄電池70,並將電能供給該發光模組10,同時,該控制電路根據電流大小對應驅動該揚聲器80發出相應急緩程度的馬蹄聲,並驅動該發光模組發出相應急緩程度的閃爍滾動燈光,例如,木馬本體搖動速度越快,該揚聲器80所發出的馬蹄聲將越急促,滾動式的發光模組可模擬鬃毛翻滾的效果,從而使得木馬仿真效果更佳。當木馬本體40停止搖擺時,該控制電路驅動該揚聲器80發出馬長撕鳴聲。
[0017]本實施例中,該扇形擺動件20為金屬扇形擺動件。該可充電蓄電池70為可充電鋰電池。該發光模組10包括若干不同顏色的LED,該控制電路根據與木馬本體搖動速度相應的頻率驅動若干LED滾動發光。
[0018]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變形,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變形都應該屬於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自發電木馬玩具,其特徵在於:其包括木馬本體、扇形擺動件、齒輪、發電機、可充電蓄電池、設有控制電路的電路板、揚聲器、發光模組和殼體;該扇形擺動件、齒輪、發電機、可充電蓄電池、電路板和揚聲器均安裝於該殼體內,該殼體安裝於該木馬本體,該發光模組安裝在木馬本體的鬃毛位置;該扇形擺動件的弧形端呈鋸齒狀,該扇形擺動件遠離弧形端的頂端樞接於該殼體上,該扇形擺動件的弧形端與該齒輪嚙合連接,該齒輪連接該發電機的轉軸,該發電機的輸出端通過該控制電路電性連接該可充電蓄電池,該揚聲器和該發光模組均電性連接該控制電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發電木馬玩具,其特徵在於:該扇形擺動件為金屬扇形擺動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發電木馬玩具,其特徵在於:該發光模組包括若干不同顏色的 LED。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發電木馬玩具,其特徵在於:該可充電蓄電池為可充電鋰電池。
【文檔編號】A63G13/06GK203564764SQ201320752228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5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5日
【發明者】梁羨榮 申請人:廣東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