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和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0-07 16:57:29 1
專利名稱: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和設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於採礦運輸的裝卸技術。
現有的卸礦車是單車停止式的人工或機械倒卸。
其缺陷是倒卸礦車的工序多、佔的時間長、佔的勞力多,而且勞動強度大。本發明的目的是解決倒卸礦車——不佔時間、不佔勞力,達到連續自動的卸礦車。
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是礦車在運行中以牽引若干個礦車的綱繩為軸線傾斜或旋轉至90°(以礦車在平地0°來說明)時,因礦車車箱一箱的活動門的自動開啟,完成自卸,或至180°時,因礦車底朝上,也完成自卸,又因若干礦車連續運行,所以就完成連續自動的卸料。
軌道器—使礦車在傾斜或旋轉線路上運行的設備。有三種。
一、由軌道和設在礦車車箱側邊的若干輪子與設在礦車側邊頂部的若干輪子組成輪式軌道器。
二、是軌道的槽鋼式,即礦車輪的小輪在槽內運行,礦車輪子的大園部分起限制作用的軌道槽鋼式軌道器。
三、是上述兩種設備的結合式軌道器。
軌道器的軌道、軌道的槽鋼式、輪子和礦車是不分離的相互起促進、限制、支撐礦車沿傾斜或旋轉線路運行的作用。
軌道器的固定件,可以是多種形式。例如以鋼繩為圓心,以礦車和輪子為半徑基數,加上實際使用的空間作半徑圖圓,作為總體固定件,再固定其它設備。
料倉需要再次搬運的,因是連續卸料,所以根據情況,可增大料倉,並在倉底設活動的蓋板,起調節作用。
與現有的單礦車停止式的人工或機械的倒卸相比較;例如原有的倒礦車是將若干個礦車從井下移止場面停放,再將單個礦車移至卸車位,需3人(有的還設一臺絞車或電平車和搬道杈的人)。開倒車機1人,出礦車3人,共7人。機電費用按4人算7+4=11人,管理服務等按4人算,11+4=15人,每人每班按10元計算15×10=150元,每天3班,150×3=450元,加上10%的醫療費,450+45=495元,每月按23.5天算,23.5天×495元=11632.5元,每月加班按4個工作日,即等於8天的工資,8×495=3960元,每月是1163.5+3960=15592.3元,15592.3×12=187110元,即每年費用。
將礦車停放,移止卸車位,固定旋轉、拉出、推走5道工序。
本發明在礦車運行中進行,所以沒有工序,不佔時間和勞力。屬於改造性的使用,可設專人或其它人代替,掛一次鋼繩。所以基本上不用勞力,所以每年節省18.7萬元或19萬元的開支。
有的礦因倒卸礦車佔的時間長而制約生產的發展,以至不好解決。因本方法不佔時間,所以可以促進生產的發展。
下面結合示意圖和實施例對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是礦車在運行中傾斜或旋轉的連續自動卸料的方法的一種類型的軌道、輪子、軌道的槽鋼式在礦車運行中傾斜或旋轉360°線路上的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剖面圖。
圖3是礦車在運行中傾斜或旋轉的連續自動卸料的方法的另一種類型的礦車、軌道、輪子,軌道的槽鋼式在礦車運行中傾斜或旋轉90°,然後在連續運行中回到0°的線路上的示意圖。
圖4是圖3的剖面圖。
圖5是上述方法的兩種類型的第一個實施例的礦車在運行中傾斜或旋轉時和軌道、輪子的示意圖。
圖6是圖5的側面圖。
圖7是上述方法的兩種類型的第二個實施例的礦車在運行中傾斜或旋轉時和軌道的槽鋼式關係的側面示意圖。
圖8是圖7的正面示意圖。
圖9是上述方法的兩種類型的第三個實施例的礦車在運行中傾斜或旋轉時和軌道的槽鋼式、輪子、固定件的示意圖。
在圖1、2、3、4所示圖中的度數,以礦車在平面為0°來說明。
在圖1、2中,1-2,2-3是礦車在運行中邊走邊傾斜到180°時完成自卸,再邊走邊斜的回到0°,即3-4,4-5。
在圖3、4中1-2是礦車在運行中邊走邊斜至90°時,因礦車車箱側邊活動門的自動開啟(如圖6中8是活動門,9是類似自卸汽車的後車箱的自動開關)完成自卸,圖4的返回是度數返回至0°,而實際是礦車在前進中回至0°。
圖5、6是輪式軌道器的實施例的示意圖,圖中1是礦車,2是礦車輪,3是軌道,4是輪子,5是支撐固定件,6是枕木,7是礦車的插銷,輪子(4)幫助礦車移動,並限制支撐礦車。
圖7、8是軌道槽鋼式的軌道器的實施例示意圖,即軌道的槽鋼式,1是礦車,2是礦車輪子,3是原軌道,它和軌道5支固件6組成槽鋼式軌道。礦車輪的小輪在槽內運行。礦車輪的大圓部分起限制作用。由於槽形的限制作用,所以保證了礦車沿傾斜或旋轉的線路運行。
圖9是組合式軌道器的實施圖。圖中的1是礦車,2是礦車輪,3是軌道,5也是軌道。3和5組成軌道的槽鋼式,礦車輪在3和5中間運行。4是輪子,6是固定件,7是鋼繩和連環的插銷,8是枕木,其中園形的固定件是以鋼繩為圓心,以礦車1和輪子4為半徑的基數,加上需要空間,作為半徑圖圓就是總體固定件6。
權利要求
1.一種多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其特徵是礦車在運行中的傾斜或旋轉。
2.一種為實施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的軌道器,其特徵是由礦車傾斜或旋轉線路上的軌道和輪子構成。
3.一種為實施權利要求所述的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的軌道器,其特徵是由礦車傾斜或旋轉線路上的軌道的槽鋼式構成。
4.一種為實施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的軌道器,其特徵是由礦車傾斜或旋轉線路上的輪子、軌道的槽鋼式構成。
5.一種為實施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的礦車,其特徵是礦車的側箱是活動型。
6.一種為實施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續自動卸礦車的方法的料倉,其特徵是料倉的底部有活動的蓋板。
全文摘要
一種礦車在運行中以牽引的鋼繩為軸線的傾斜或旋轉的連續自動的卸料方法,由礦車和軌道器組成。軌道器由礦車運行線路上的軌道和設制在礦車車箱兩側與車箱兩側頂部的有利於礦車的運行,並限制支撐礦車不偏離運行線路的輪子和固定件組成。當礦車運行到180°時,完成自動卸料,因礦車是連續運行,所以完成連續自動的卸料。
文檔編號B65G67/34GK1136516SQ9510619
公開日1996年11月27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20日 優先權日1995年5月20日
發明者曹新中 申請人:曹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