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相」嚴嵩簡介 他真的是個奸臣嗎?他是怎麼死的?
2023-10-15 01:44:20
嚴嵩,字惟中,號勉庵,生於憲宗成化十六年,卒於世宗嘉靖四十五年,江西新餘市分宜縣人。明代弘治十八年中二甲進士。累進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師,少師、華蓋殿大學士,63歲成為明朝內閣首輔。《明史》將嚴嵩列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稱其「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是世人皆知的權臣,專權20多年,是明代少數幾位在位時間如此之長的內閣首輔。後被明世宗下詔罷職,兒子被捕入獄,家產被抄,隆慶一年逝世,享年87歲。
這位被《明史》專門列出指為奸臣的嚴嵩,這位在多部史籍上留下「竊弄威柄」、「殘害忠良」、「貪汙受賄」、「昏庸無能、廢弛邊防」等字眼的人,真的就是一個奸臣嗎?一位指責這位宰相是奸臣,指責這位首輔專擅國事,媚上弄權,其實是不正確的。到底是奸臣造就了昏君,還是昏君造就了奸臣,還有兩說。
我們考究史實,便可以發現,在嚴嵩這個人身上還是存在許多不得已之處的。一方面他並不是一意媚上,嚴嵩得罪世宗之處也不少;另一方面,他對政事頗多議論,特別是對正德年間的政治有所批評。《鈐山堂集》卷三六《太子少保吏部尚書恭肅周公墓表》中嚴嵩提到「正德間,天下所疾苦莫如逆豎妖僧」。由此可見,他對政事還是有所作為的。並不是,明史評價的只知討好君上,專擅國事。
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嚴嵩對國計民生的貢獻還是很大的。嘉靖七年,位居禮部右侍郎的嚴嵩,面對河南災情,上達兩封奏疏。一封稱「所在旱荒,盡食麻葉、樹皮,飢殍載路。市易餅餌則為人所攫取,子女鬻賣得錢不及一飽,孩稚至棄野中而去。聞洛陽、陝州、靈寶諸處尤甚,人相殘食,旬日之內報凍死二千餘人」實話實說的將災情的嚴重,暴力而直觀的擺在明世宗的面前。另一份奏疏卻與此封,恰恰相反,上面多為稱「白石產棗陽,有群鸛集繞之祥」,「碑物入江漢,有河水驟長之異。」寫立碑的祥瑞。兩封奏疏,上面所寫的正好相反,一說災情,一贊祥瑞。但明世宗就吃這一套,對災情那封,他作出停止徵稅的硃批。對後一封,則對嚴嵩大加讚賞。由此可見,嚴嵩雖然有刻意討好皇帝,但也為百姓做了實事。
也許這就是嚴嵩的為官之道,雖然攝於皇權之威,與群臣一樣討好皇上,甚至還代他施政。但他為國家做出的貢獻,還是不能忽略的。面對國弊民窮、內憂外患不斷的困局,嚴嵩實行與民休息的政策,關心民瘼,興利除弊,反對大興土木,節約民財。
嚴嵩這個人,應該是一個帶有色彩的人。他很會適應環境,見一意直諫對統治者根本毫無用處,甚至會得到罷官受死的結果。便很快的改變了自己的為官之道,一方面,可以討好上位者,得到君主的信賴。另一方面,利用手中的實權,拐著彎的想方設法為國為民。他做出一些錯誤的事情,我們不能否定,但他的功績,我們更不能抹殺。看一個人,還是應該帶有兩面性的。在嚴嵩為政期間,我們不得不承認他是明代官僚士大夫中比較有作為的一個。
被罷官免職的嚴嵩,晚年過的十分悽涼。只在祖墳旁搭一茅屋,寄食其中,甚至有時候還要外出乞討。嘉靖四十五年,嚴嵩死於病痛,享年87歲。死時連棺木都買不起,死前寫下「平生報國惟忠赤,身死從人說是非」。透過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到嚴嵩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並沒有一絲悔恨,對自己的結局也沒有任何抱怨。他只是選擇了另一種道路,為世人謀福利而已。不得不說,他的勇氣,還是值得我們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