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負離子除塵器的製作方法
2023-12-04 22:28:11
本發明涉及除塵器,具體是一種負離子除塵器。
背景技術:
目前,對於空氣淨化往往用到最多的就是除塵器,除塵器是一種將粉塵從煙氣中分離出來的設備,其性能可用處理的氣體量、氣體通過除塵器時的阻力損失和除塵效率來表達。現有的除塵器不具有基本的移動功能,運行中的耗電量、維護費用都較高,由於開啟後就持續運轉,導致使用壽命短;目前,大多數採用高壓靜電除塵裝置來淨化空氣,高壓靜電除塵裝置的優勢是風阻小、可重複使用等優點,由於使用金屬電極,在放電時會產生臭氧,臭氧富集會危及健康;採用高壓放電也可能會有帶來安全性的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淨化效果顯著,除塵效果好,設備清洗方便,降低成本,使用壽命長,工藝結構簡單的負離子除塵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負離子除塵器,包括風機、進氣管、過濾倉、除塵倉、集塵箱和出氣管;所述過濾倉外側左端設置進氣管,進氣管左側設有風機;所述過濾倉內部設置有濾芯,濾芯包括粗效濾網和高效濾網,且高效濾網為波浪結構;在濾芯右端設有離子發生器,且離子發生器為靜電駐極正離子發生器;所述過濾倉右端置設有除塵倉,除塵倉內設置有靜電除塵過濾網;所述靜電除塵過濾網包括除塵板和絕緣邊框;所述除塵板固定於絕緣邊框內,除塵板多層平行設置;相鄰兩個除塵板之間設有間隙,且除塵板之間設有支撐架;所述除塵板為「膜體-電極-膜體」密封包裹結構,除塵板包括密封膜體、導電油墨電極和凸起,其中,密封膜體粘結包裹在導電油墨電極外,密封膜體的上下外表面均布設有若干凸起;所述除塵板之間依次間隔與高低壓電源相連,且除塵板磁化處理;所述除塵倉右側設有霧化倉,霧化倉上方設有出氣管。
進一步的:所述進氣管內設有流量閥。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架為橡膠絕緣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中,離子發生器與空氣充分接觸,通過持續不斷的電離空氣,達到殺菌、除塵、除異味的效果,對空氣進行初次淨化,淨化空氣攜帶大量的負離子以及水霧,淨化效果顯著;
本發明中,靜電除塵過濾網採用靜電駐極空氣過濾技術,相對於市面上的高壓靜電除塵裝置,避免了使用過高電壓,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使用的安全風險;同時,導電油墨電極密封在密封膜體內,避免了電極暴露在外,從而保證清洗非常方便,過水清洗除去表面附著塵埃,晾乾後即可重新使用,降低成本,且使用壽命長,工藝簡單,結構簡單,除塵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負離子除塵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負離子除塵器中離子發生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負離子除塵器中靜電除塵過濾網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負離子除塵器,包括風機1、進氣管2、過濾倉3、除塵倉5、集塵箱4和出氣管6;所述過濾倉3外側左端設置進氣管2,進氣管2左側設有風機1,且進氣管2內設有流量閥;所述過濾倉3內部設置有濾芯32,濾芯32包括粗效濾網和高效濾網,且高效濾網為波浪結構;在濾芯32右端設有離子發生器31,且離子發生器31為靜電駐極正離子發生器;工作中,離子發生器31與空氣充分接觸,通過持續不斷的電離空氣,達到殺菌、除塵、除異味的效果,對空氣進行初次淨化,淨化空氣攜帶大量的負離子以及水霧,淨化效果顯著;所述過濾倉3右端置設有除塵倉5,除塵倉5內設置有靜電除塵過濾網;所述靜電除塵過濾網包括除塵板51和絕緣邊框52;所述除塵板51固定於絕緣邊框52內,除塵板51多層平行設置;相鄰兩個除塵板51之間設有間隙,且除塵板51之間設有支撐架56,支撐架56為橡膠絕緣體;所述除塵板51為「膜體-電極-膜體」密封包裹結構,除塵板51包括密封膜體54、導電油墨電極53和凸起55,其中,密封膜體54粘結包裹在導電油墨電極53外,密封膜體54的上下外表面均布設有若干凸起55;所述除塵板51之間依次間隔與高低壓電源相連,且除塵板51磁化處理;工作中,靜電除塵過濾網採用靜電駐極空氣過濾技術,相對於市面上的高壓靜電除塵裝置,避免了使用過高電壓,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使用的安全風險;同時,導電油墨電極53密封在密封膜體54內,避免了電極暴露在外,從而保證清洗非常方便,過水清洗除去表面附著塵埃,晾乾後即可重新使用,降低成本,且使用壽命長,工藝簡單,結構簡單,除塵效果好;所述除塵倉5右側設有霧化倉4,霧化倉4上方設有出氣管6;工作中,對淨化、除塵的後的空氣進行霧化處理,並從出氣管6排出。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