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的製作方法
2023-12-06 09:04:4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毯熨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
背景技術:
地毯,是以棉、麻、毛、絲、草等天然纖維或化學合成纖維類原料,經手工或機械工藝進行編結、栽絨或紡織而成的地面鋪敷物。它是世界範圍內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工藝美術品類之一。覆蓋於住宅、賓館、體育館、展覽廳、車輛、船舶、飛機等的地面,有減少噪聲、隔熱和裝飾效果。
現代的地毯生產工廠在生產地毯時,通常需要對原始地毯進行熨燙來實現地毯表面的平滑和整齊,而現有的熨燙設備在操作性上不夠便捷,同時在熨燙過程中安全穩定性上有所欠缺,給熨燙過程可能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包括支架板、機體、熨燙板、上壓板和下壓板,所述機體上表面安裝有功能按鈕,所述機體前表面設有顯示屏,所述機體左表面設有升降旋鈕,所述機體一側固定有承重杆,且承重杆另一端嵌入支架板內部,所述支架板外表面固定有緊固圈墊,所述機體下表面設有液壓柱,且液壓柱下方焊接有上壓板,所述上壓板下方焊接有彈簧,且彈簧下方固定有熨燙板,所述熨燙板下方設有下壓板,所述下壓板上表面四周安裝有夾扣板,所述下壓板下方固定有底座,所述熨燙板下表面左右兩側設有散熱孔,所述熨燙板下表面安裝有高溫面板,且高溫面板表面設有導熱熨燙管。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支架板上端通過承重杆與機體連接,下端與底座焊接連接。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機體通過導熱管與熨燙板連接。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熨燙板下表面為矩形平滑式結構。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彈簧共安裝有四個,且彈簧為水平平行對稱結構
本實用新型中,支架板上端通過承重杆與機體連接,下端與底座焊接連接,能夠穩定的最機體起到支撐的作用,有效的保護了設備在長期運行過程中的穩定性,通過熨燙板下表面為矩形平滑式結構,使得熨燙板在熨燙地毯時能夠快速高效的進行熨燙操作,不會發生熨燙板割傷地毯的情況,另一方面,熨燙板和上壓板之間採用了彈簧的結構設計,能夠對熨燙板下壓的深度和壓力大小起到必要的緩衝作用,避免造成熨燙板和地毯的損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的熨燙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例說明:
1-支架板、2-緊固圈墊、3-承重杆、4-機體、5-功能按鈕、6-導熱管、7-升降旋鈕、8-顯示屏、9-熨燙板、10-底座、11-上壓板、12-液壓柱、13-彈簧、14-下壓板、15-夾扣板、16-散熱孔、17-高溫面板、18-導熱熨燙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包括支架板1、機體4、熨燙板9、上壓板11和下壓板14,機體4上表面安裝有功能按鈕5,機體4前表面設有顯示屏8,機體4左表面設有升降旋鈕7,機體4一側固定有承重杆3,且承重杆3另一端嵌入支架板1內部,支架板1外表面固定有緊固圈墊2,機體4下表面設有液壓柱12,且液壓柱12下方焊接有上壓板11,上壓板11下方焊接有彈簧13,且彈簧13下方固定有熨燙板9,熨燙板9下方設有下壓板14,下壓板14上表面四周安裝有夾扣板15,下壓板14下方固定有底座10,熨燙板9下表面左右兩側設有散熱孔16,熨燙板9下表面安裝有高溫面板17,且高溫面板17表面設有導熱熨燙管18,機體4內部設有液壓泵與外接液壓柱12連接,通過升降旋鈕7來控制液壓泵的啟動實現液壓柱12的升降,同時內置高溫發生器產生高溫通過導熱管6導入熨燙板9內對地毯進行熨燙作用。
支架板1上端通過承重杆3與機體4連接,下端與底座10焊接連接,機體4通過導熱管6與熨燙板9連接,熨燙板9下表面為矩形平滑式結構,彈簧13共安裝有四個,且彈簧13為水平平行對稱結構,能夠對熨燙板9下壓的深度和壓力大小起到必要的緩衝作用。
工作原理:該地毯生產線專用的熨燙機使用時,將機體4通過導線連接到電源裝置,地毯平鋪在下壓板14的表面通過夾扣板15進行固定,通過功能按鈕5啟動機體4,此時機體4內部的高溫加熱器產生高溫通過軟性導熱管6導入熨燙板9內,另一方面,機體4內部設有液壓泵,在升降旋鈕7的調節下對液壓泵的液壓力上下移動,從而實現液壓柱12的上下移動,通過上壓板14和彈簧13的作用使得熨燙板9上下移動,對地毯進行熨燙作用實現了該設備的完整運行。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