顎託矯治器的製作方法
2023-12-03 04:26:16 1
專利名稱:顎託矯治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顎託矯治器,它與常規的固定矯治器配合,推上磨牙向後移動,對上前牙輕、中度擁擠或上前牙唇傾進行矯治,屬牙科醫療器具。
背景技術:
推上磨牙向後移動是在口腔正畸臨床中常用的治療手段。常用的方法有(1) 口外弓法,其缺點是需要患者良好配合,對依從性差的患者不適用,而且對推單側磨牙向後移動的效果欠佳。(2)擺式矯治法,其缺點是力量大小難控制,患者舒適感差,擺式矯治器製作複雜,加力操作不便。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顎託矯治器,它能與現有的固定矯治器配合,推上磨牙使之向後移動至所需位置,對單側或雙側磨牙移動均可適用,具有結構簡單,便於操作,舒適感好的特點。本顎託矯治器由塑料基託1和分別位於基託左右兩側的兩個支架組成,每個支架包含兩根不鏽鋼絲,兩不鏽鋼絲一端被固化在塑料基託內,另一端折彎成牙合支託。所述不鏽鋼絲的牙合支託部位加工成扁平狀。屬於同一支架的兩根不鏽鋼絲是由一根不鏽鋼絲整體折彎而成,該折彎端被固化在塑料基託內。所述不鏽鋼絲直徑為0. 8mm 0. 9mm。本顎託矯治器可與常規的固定矯治器相配合,用於用於對上前牙擁擠或內收上前牙矯治中的推上磨牙向後移動。先按常規方法安裝固定矯治器,即常規粘貼託槽、第一磨牙粘貼頰面管或帶環,主弓絲入槽固定,將推簧置入第一磨牙和第二雙尖牙之間,若第二雙尖牙頰、舌向錯位或埋伏阻生,則將推簧置入第一磨牙和第一雙尖牙之間。然後將本顎託矯治器的塑料基託貼合於患者上頌的硬顎部,將塑料基託每側支架上的兩牙合支託分別粘結於上頌第一雙尖牙近中合面和第二雙尖牙遠中合面。推簧產生約IOOg的力量,將第一和第二磨牙向後推移,而本顎託矯治器作為推上磨牙向後移動的支抗,使推力反作用於硬顎部,受力均勻,有較好的舒適感,而且結構簡單,便於操作,對單側或雙側磨牙移動均可適用。
圖1是顎託矯治器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顎託矯治器戴入口腔內,用於單側推磨牙後移的初始狀態。圖3是上頌單側磨牙後移的效果圖。圖中,1-塑料基託,2-支架,2-1-牙合支託,3-擁擠牙,4-第一雙尖牙,5_第二雙尖牙,6-託槽,7-推簧,8-頰面管(或帶環),9-第一磨牙,10-第二磨牙,11-主弓絲,L-間隙。具體實 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及以在推磨牙後移矯治中的作用。如圖1,本顎託矯治器由塑料基託1和分別位於基託1左右兩側的兩個支架2組成,每個支架2每個支架包含兩根不鏽鋼絲,兩根不鏽鋼絲是由一根不鏽鋼絲整體彎折而成,彎折部位作為支架2的一端被固化在塑料基託1內(見圖1虛線),作為支架2的另一端的兩不鏽鋼絲彎製成牙合支託2-1。如圖2是顎託矯治器用於單側推磨牙後移的實施例。如圖2,上牙列常規粘貼託槽6、第一磨牙9粘貼頰面管8,推簧7置於圖中右側第一磨牙9和第二雙尖牙5之間,安裝主弓絲11 ;顎託矯治器的塑料基託1貼合於上頌的硬顎部,支架2的外端兩個牙合支託2-1 分別粘結固定在第一雙尖牙4的近中牙合面和第二雙尖牙5的遠中牙合面上。推簧7產生的力量控制在IOOg左右,第一磨牙9直接受推簧7的推力向後移動,並同時帶動第二磨牙 10—同向後移動,移動速度為每月Imm左右。圖3表示單側磨牙已被後移的狀態。如圖3,推簧7被拉伸,第一磨牙9和第二磨牙10被後移,因而在第一磨牙9與二雙尖牙5之間產生一個間隙L。接著採用常規的方法繼續矯治,使間隙轉移至在擁擠牙3或上前牙位置與第一磨牙之間,最後再矯正擁擠牙3或內收上前牙,從而達到矯治目的。
權利要求1.顎託矯治器,其特徵是由塑料基託(1)和分別位於基託左右兩側的兩個支架組成, 每個支架包含兩根不鏽鋼絲,各不鏽鋼絲一端被固化在塑料基託內,另一端折彎成牙合支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託矯治器,其特徵是所述由不鏽鋼絲折彎成的牙合支託加工成扁平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託矯治器,其特徵是屬於同一支架的兩根不鏽鋼絲是由一根不鏽鋼絲整體折彎而成,該折彎端被固化在塑料基託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顎託矯治器,其特徵是所述不鏽鋼絲直徑為0.8mm 0. 9mm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顎託矯治器,是一種矯治牙列不齊的牙科輔助器具,由塑料基託和分別位於基託兩側的兩個支架組成,每個支架包含兩根不鏽鋼絲,各不鏽鋼絲一端被固化在塑料基託內,另一端折彎成牙合支託。本顎託矯治器與現有的固定矯治器配合,用於對上前牙擁擠或內收上前牙矯治中的推上磨牙向後移動。本顎託矯治器作為推上磨牙向後移動的支抗,磨牙的推力最終反作用於硬顎部,受力均勻,有較好的舒適感,而且結構簡單,便於操作,對單側或雙側磨牙移動均可適用。
文檔編號A61C7/12GK202105037SQ20112020506
公開日2012年1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7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7日
發明者蘭衛東, 項華 申請人: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