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杆管體的熱處理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3-12-09 20:57:36 1
本發明涉及一種管體的熱處理工藝,尤其是一種製造具有較高機械性能的鑽杆管體的淬火、回火工藝,使其能達到V150鋼級的標準。
背景技術:
石油鑽杆是油田鑽井的主要工具,結構中包括鑽杆管體和鑽杆管體兩端的鑽杆接頭。在油氣的開採和提煉過程中,要求鑽杆管體必須能夠承受巨大的內外壓、扭曲、彎曲和振動。
隨著石油行業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深井、超深井被開發,這對鑽杆就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目前API系列鑽杆中強度最高的是S135鋼級,但隨著鑽井深度的增加,對鑽杆的強度要求也在不斷增加,S135鋼級的鑽杆已經無法滿足部分深井的要求。
國外鑽杆行業提出了V150鋼級這一鑽杆行業新鋼級的標準。V150鋼級鑽杆對原材料和熱處理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國內公開的熱處理工藝,很難達到V150鋼級鑽杆的技術要求,尤其是熱處理後的鑽杆管體的拉伸性能不能滿足要求,相關的熱處理工藝國外也未見報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靠的、便於操作的製造符合V150鋼級的鑽杆管體的熱處理工藝。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採取的技術方案包括淬火、回火,用於熱處理工藝的鋼種成分及含量為,C:0.24-0.30,Cr:0.85-1.20,Mo:0.50-0.75,V:0-0.05,Si:0.10-0.40,Mn:0.60-1.00,Cu:0-0.05,S:≤0.015,P:≤0.020,餘量為Fe,單位為質量百分比,按如下步驟和工藝參數進行操作:
①淬火
a、將鑽杆管體輸送到升溫至880℃-930℃的步進式淬火爐內,保溫40-60分鐘,
b、鑽杆管體出爐後,15秒鐘內進入10℃-30℃的淬火液,淬火時間不少於30秒;
②回火
將鑽杆管體輸送到升溫至560℃-590℃的步進式回火爐內,保溫60-85分鐘,再將鑽杆管體出爐,自然冷卻至室溫。
進一步的改進在於:
淬火後的鑽杆管體在四小時內進行回火。
所述的淬火液為自來水,淬火液的溫度通過冷卻塔調節。
淬火步驟①中所述的鑽杆管體在淬火液中進行自轉,自轉速率為70-100轉/分鐘。
按照步驟①和步驟②處理鑽杆管體不多於200支後,做1次加厚端和鑽杆管體的機械性能試驗,試驗項目為抗拉強度和衝擊功,合格後,入庫。本步驟是為了加強質量監控。所述的衝擊功試驗不合格的鑽杆管體重新按照步驟①和②進行淬火、回火熱處理,重新淬火、回火熱處理的次數不超過三次。
所述的衝擊功試驗合格時,抗拉強度偏高的鑽杆管體重新按照步驟②進行回火,回火次數不超過三次,抗拉強度偏低的鑽杆管體重新按照步驟①和②進行淬火、回火熱處理,重新淬火、回火熱處理次數不超過三次。
採用本發明對上述鋼種的鑽杆管體進行熱處理後,鑽杆管體的衝擊功性能好,與V150鋼級標準值的54J相比,超出30%以上;而且熱處理後的鑽杆管體的強度、延伸率等力學指標均達到V150鋼級的要求,填補了國內外的空白;本發明設置的熱處理步驟簡單,工藝參數合理,處理合格率達98%以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採用某公司的鑽杆管體,其化學成分為,C:0.26,Cr:0.98,Mo:0.64,V:0.005,Si:0.22,Mn:0.75,Cu:0.03,S:0.001,P:0.008,餘量為Fe,單位為質量百分比。按照下列步驟進行熱處理:
①淬火
a、將鑽杆管體輸送到升溫至910℃的步進式淬火爐內,保溫60分鐘;
b、鑽杆管體出爐後,15秒鐘內進入23℃的淬火液,淬火液為自來水,並以88轉/分鐘的速率進行自轉,淬火時間40秒,其中淬火液的溫度通過冷卻塔調節,鑽杆管體以一定速率自轉是為了快速、均勻淬火,形成細小、均勻的晶粒組織。
②回火
淬火1小時內,將鑽杆管體輸送到升溫至575℃的步進式回火爐內,保溫70分鐘;再將鑽杆管體出爐,自然冷卻至室溫。經以上熱處理步驟,鑽杆管體的機械性能如下:
屈服強度 1090MPa
抗拉強度 1180MPa
延伸率 22.0%
夏比衝擊功(21℃)縱向 99J。
上述鑽杆管體的機械性能符合下述V150鋼級技術要求:
屈服強度 1034-1138MPa
抗拉強度≥1103MPa
延伸率≥13.0%
夏比衝擊功(21℃)縱向≥54J。
經本發明的鑽杆管體的熱處理工藝處理後的管體的金相組織,晶粒細小均勻,加厚端內外壁均為10級,管體內壁9級、外壁9.5級,為鑽杆管體的抗拉、抗疲勞等方面的性能提供了保證。
按照上述步驟淬火、回火熱處理鑽杆管體100支後,做1次加厚端和鑽杆管體的機械性能試驗作為質量監控,試驗項目為抗拉強度和衝擊功。兩項試驗結果均符合V150鋼級的技術要求,將上述處理的100支鑽杆管體入庫。
若衝擊功試驗不合格的鑽杆管體重新按照步驟①和②進行淬火、回火熱處理,重新淬火、回火熱處理的次數不超過三次。
當衝擊功試驗合格時,抗拉強度偏高的鑽杆管體重新按照步驟②進行回火,回火次數不超過三次,抗拉強度偏低的鑽杆管體重新按照步驟①和②進行淬火、回火熱處理,重新淬火、回火熱處理次數不超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