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和公休假有關係嗎(你關心的關於產假)
2023-04-15 04:23:07 3
產假和公休假有關係嗎?近日,《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蘇省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現根據省相關部門答覆口徑,就產假、男方護理假等有關諮詢問題回答如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於產假和公休假有關係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產假和公休假有關係嗎
近日,《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蘇省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現根據省相關部門答覆口徑,就產假、男方護理假等有關諮詢問題回答如下。
一、關於產假
答:依據《實施方案》,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或生育多胞胎的,產假可以疊加享受。
自《實施方案》印發之日(2022年2月10日,下同)起,女方尚在原規定(原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延長30天)產假期間的,可以按照《實施方案》規定享受產假達到158天;女方已經享受完畢原規定產假的,不再享受《實施方案》規定的30天延長產假。
二、關於男方護理假
答: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產假期間,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護理假。
三、關於育兒假
答:自《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
四、關於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
答:自《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
五、關於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期間的工資支付
答: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六、關於產假等有關假期的落實與保障
答: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實施方案》有關產假等假期的規定,依法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或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結合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明確有關假期申請、使用等具體辦法,切實落實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有關假期等合法權益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或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
上述問答內容,如上級部門有新規定(或解釋)的,從其規定。
來源: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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