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6-16 00:16:56 1
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包括有可形成旋風的除塵房和鍋爐房,除塵房頂端設有可形成微旋風的一對吸塵罐,除塵房一側設有可將灰塵沉降的水槽,兩罐體之間連有可將車間內的灰塵除去的進塵管道,進塵管道的一端設在車間內。本發明進塵管道與兩罐體相通,這樣可以將灰塵全部除淨,因此就避免了車間內的粉塵遇明火爆炸的現象,同時避免車間內有粉塵霧影響工人進行工作,因此也避免了粉塵對人體的損害。
【專利說明】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竹製家具生產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於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竹製家具在製作過程中會產生很多的粉塵,車間內的粉塵遇明火會爆炸,同時有霧影響工人進行工作,對人體也有損害。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以上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這樣可以將灰塵全部除淨。
[0004]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5]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包括有可形成旋風的除塵房和鍋爐房,除塵房頂端設有可形成微旋風的一對吸塵罐,除塵房一側設有可將灰塵沉降的水槽,兩罐體之間連有可將車間內的灰塵除去的進塵管道,進塵管道的一端設在車間內,吸塵罐的頂端連有可將吸塵罐內剩餘的灰塵除去的出塵管道,出塵管道的一端設在水槽內,水槽內設有噴淋裝置,除塵房與鍋爐房之間連有入塵管道,除塵房一側設有風門,除塵房底端設有風機。
[0006]除塵房頂端面的面積大於底端面的面積。
[0007]吸塵罐上部為圓臺狀,吸塵罐下部為圓錐狀。
[0008]出塵管道的直徑為1.5cm,吸塵罐頂端與底端的直徑之比為3:2。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進塵管道與兩罐體相通,這樣可以將灰塵全部除淨,因此就避免了車間內的粉塵遇明火爆炸的現象,同時避免車間內有粉塵霧影響工人進行工作,因此也避免了粉塵對人體的損害。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為除塵房;2為鍋爐房;3為吸塵罐;4為水槽;5為進塵管道;6為出塵管道;7為噴淋裝置;8為入塵管道;9為風門;10為風機。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3]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包括有可形成旋風的除塵房和鍋爐房,除塵房頂端設有可形成微旋風的一對吸塵罐,除塵房一側設有可將灰塵沉降的水槽,兩罐體之間連有可將車間內的灰塵除去的進塵管道,進塵管道的一端設在車間內,吸塵罐的頂端連有可將吸塵罐內剩餘的灰塵除去的出塵管道,出塵管道的一端設在水槽內,水槽內設有噴淋裝置,除塵房與鍋爐房之間連有入塵管道,除塵房一側設有風門,除塵房底端設有風機,除塵房頂端面的面積大於底端面的面積,除塵房可以形成較大的旋風,將吸塵罐內的粉塵吸入到除塵房內,進塵管道通過吸塵罐的微旋風將車間內的灰塵吸入到吸塵罐內,除塵房內的旋風將吸塵罐內的灰塵吸入到除塵房內,吸塵罐內會餘有一定量的粉塵通過吸塵罐頂端的除塵管道輸送到水槽內,水槽內的噴淋裝置可將粉塵沉降下來,吸塵罐上部為圓臺狀,吸塵罐下部為圓錐狀,吸塵罐頂端與底端的直徑之比為3:2,這樣的直徑之比可以使得吸塵罐內在進塵時產生一定量的旋風,送入到吸塵罐的圓錐狀裝置內,出塵管道的直徑為1.5cm,可將除塵管道內的粉塵一定量送出,且可保證完全被水槽沉降,同時除塵房內的旋風使得灰塵全部降在除塵房內,即使將風門打開也不會有粉塵飛出,風門可以觀察除塵房內的粉塵情況,進塵管道與兩罐體相通,這樣可以將灰塵全部除淨,因此就避免了車間內的粉塵遇明火爆炸的現象,同時避免車間內有粉塵霧影響工人進行工作,因此也避免了粉塵對人體的損害。
[0014]本發明進塵管道與兩罐體相通,這樣可以將灰塵全部除淨,因此就避免了車間內的粉塵遇明火爆炸的現象,同時避免車間內有粉塵霧影響工人進行工作,因此也避免了粉塵對人體的損害。
【權利要求】
1.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有可形成旋風的除塵房和鍋爐房,除塵房頂端設有可形成微旋風的一對吸塵罐,除塵房一側設有可將灰塵沉降的水槽,兩罐體之間連有可將車間內的灰塵除去的進塵管道,進塵管道的一端設在車間內,吸塵罐的頂端連有可將吸塵罐內剩餘的灰塵除去的出塵管道,出塵管道的一端設在水槽內,水槽內設有噴淋裝置,除塵房與鍋爐房之間連有入塵管道,除塵房一側設有風門,除塵房底端設有風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其特徵在於:除塵房頂端面的面積大於底端面的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其特徵在於:吸塵罐上部為圓臺狀,吸塵罐下部為圓錐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竹製家具裝置的除塵系統,其特徵在於:出塵管道的直徑為1.5cm,吸塵罐頂端與底端的直徑之比為3:2。
【文檔編號】B08B15/04GK103752579SQ201410023928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17日
【發明者】胡孔義 申請人:胡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