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31 20:49:21 3
專利名稱: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於即時通信領域,尤其涉及即時通信系統中對用戶信息的保護方法和系統。
背景技術:
即時通信(Instant Messenger,簡稱IM)系統是一種能夠即時發送和接收網際網路消息的系統。用戶之間通過即時通信系統可以傳遞文本消息、文件或者進行音頻對話、視頻對話等通信活動。隨著計算機網絡的快速發展,即時通信系統已經成為用戶普遍使用的通信工具。目前,支持即時通信的客戶端除了個人電腦(PC)外,也可以是行動電話、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個人數字助理)等移動終端。移動終端上安裝有即時通信客戶端系統,通過無線方式和即時通信伺服器相連,實現用戶之間的信息交互和文件傳輸。為了在不受時間以及空間限制的情況下能夠實現用戶之間的即時通信,用戶可以將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移動通信標識碼,例如用戶的移動通信電話號碼進行綁定,即在不同類型的客戶端上通過一個即時通信標識碼實現即時通信。
用戶在進行即時通信時,部分用戶信息例如聯繫人信息、聊天內容等會保留在即時通信伺服器上。當用戶在客戶端成功登錄即時通信系統後,這些信息從即時通信伺服器上下載到客戶端。因此,當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被盜用後,就存在用戶信息洩漏的危險,給用戶信息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當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被盜用後導致用戶信息洩漏,給用戶信息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的問題。
為了實現發明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接收用戶發送的控制消息,所述控制消息中包括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移動通信標識碼以及刪除用戶信息的請求;B.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是否綁定,是則執行步驟C,否則結束;C.刪除資料庫中存儲的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
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所述步驟C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發送至所述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
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所述步驟C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存儲至所述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資料庫存儲記錄中。
為了更好地實現發明目的,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了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系統,所述系統包括用戶信息資料庫,用於保存用戶的用戶信息;控制消息收發模塊,用於接收用戶發送的控制消息,所述控制消息中包括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移動通信標識碼以及刪除用戶信息的請求;綁定關係判斷模塊,用於查詢所述用戶信息資料庫,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是否綁定;信息處理模塊,用於在所述綁定關係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綁定時,刪除所述用戶信息資料庫存儲的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
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
所述信息處理模塊進一步用於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發送至所述用戶指定的郵箱地址。
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所述信息處理模塊進一步用於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存儲至所述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在所述用戶信息資料庫對應的存儲記錄中。
通過本發明,可以在用戶即時通信標識碼被盜用時,刪除用戶在即時通信伺服器上的存儲記錄,避免用戶信息的洩漏。同時,還可以將用戶信息轉移到到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方便用戶通信。
圖1是本發明提供的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的實現流程圖;圖2是本發明提供的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的系統結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
本發明在用戶發現即時通信標識碼及登錄密碼被破譯或者盜用後,通知即時通信伺服器,即時通信伺服器驗證後將該用戶的用戶信息備份到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或者其他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資料庫記錄中,並刪除原即時通信號碼下存儲的用戶信息,以避免用戶即時通信號碼被盜用造成用戶信息洩漏的危險。
圖1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在用戶的即時通信號碼被盜用後,對用戶信息進行安全保護的實現流程,詳述如下在步驟S101中,即時通信伺服器接收用戶通過移動終端以SMS(ShortMessage Service,短消息業務)方式向發送控制消息,消息中包含有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備份用戶信息的郵箱地址以及用戶信息清空請求等;在步驟S102中,即時通信伺服器判斷用戶發送該通知消息的移動終端是否與用戶的即時通信號碼進行了綁定,是則執行步驟S103,否則結束,向用戶發送操作失敗的通知消息;在步驟S103中,即時通信伺服器將與該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發送到用戶提供的郵箱中進行備份;在步驟S104中,即時通信伺服器刪除本地保存的該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並向用戶返回操作成功的通知消息。
作為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例,用戶也可以在控制消息中提供一個新的即時通信號碼,通知即時通信伺服器將其用戶信息轉移到該新即時通信號碼在即時通信伺服器資料庫中的存儲記錄中。
圖2示出了適用本發明的系統結構,移動終端100中內置有短消息收發模塊101,通過無線方式向即時通信伺服器200指定的地址發送控制消息,消息中包含有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備份用戶信息的郵箱地址以及用戶信息清空請求等。短消息發送模塊101是移動終端已有的收發短消息的模塊。
控制消息收發模塊201接收移動終端100發送過來的控制消息,將該控制消息轉發給綁定關係判斷模塊202,綁定關係判斷模塊202提取消息中的用戶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根據該即時通信標識碼查詢用戶信息資料庫203,判斷該即時通信標識碼是否與移動終端100對應的移動通信標識號碼進行了綁定,如果進行了綁定,則將該控制消息轉發給信息處理模塊204,否則通過控制消息收發模塊202向移動終端100返回操作失敗的通知消息。
信息處理模塊204收到該控制消息後,查詢用戶信息資料庫203,將該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發送到用戶指定的郵箱地址,並刪除用戶信息資料庫203中該用戶信息的存儲記錄。操作完成後向移動終端100返回操作成功的通知消息。
作為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例,當用戶在控制消息中提供一個新的即時通信號碼,並請求通知即時通信伺服器200將其用戶信息轉移到該新即時通信號碼在即時通信伺服器資料庫中的存儲記錄中時,信息處理模塊204可以將用戶原即時通信標識碼下的用戶信息轉移到該新即時通信標識碼在用戶信息資料庫203對應的用戶信息存儲記錄中。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接收用戶發送的控制消息,所述控制消息中包括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移動通信標識碼以及刪除用戶信息的請求;B.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是否綁定,是則執行步驟C,否則結束;C.刪除資料庫中存儲的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所述步驟C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發送至所述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所述步驟C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存儲至所述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資料庫存儲記錄中。
4.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系統包括用戶信息資料庫,用於保存用戶的用戶信息;控制消息收發模塊,用於接收用戶發送的控制消息,所述控制消息中包括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移動通信標識碼以及刪除用戶信息的請求;綁定關係判斷模塊,用於查詢所述用戶信息資料庫,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是否綁定;信息處理模塊,用於在所述綁定關係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綁定時,刪除所述用戶信息資料庫存儲的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所述信息處理模塊進一步用於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發送至所述用戶指定的郵箱地址。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消息中進一步包括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所述信息處理模塊進一步用於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存儲至所述用戶指定的即時通信標識碼在所述用戶信息資料庫對應的存儲記錄中。
全文摘要
本發明適用於即時通信領域,提供了一種即時通信中用戶信息的安全保護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接收用戶發送的控制消息,所述控制消息中包括用戶的即時通信標識碼、移動通信標識碼以及刪除用戶信息的請求;B.判斷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和移動通信標識碼之間是否綁定,是則執行步驟C,否則結束;C.刪除資料庫中存儲的與所述即時通信標識碼對應的用戶信息。通過本發明,可以在用戶即時通信標識碼被盜用時,刪除用戶在即時通信伺服器上的存儲記錄,避免用戶信息的洩漏。同時,還可以將用戶信息轉移到到用戶指定的備份郵箱地址,方便用戶通信。
文檔編號H04L29/06GK1980226SQ20051010239
公開日2007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8日 優先權日2005年12月8日
發明者張和興, 何順 申請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