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的製作方法
2023-05-30 15:03:36 3
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包括:聚氯乙烯樹脂,玻璃纖維,玻璃纖維浸潤劑,催化劑,乳化劑,阻燃劑,熱穩定劑,發泡劑;各組分的質量百分比比例分別為:聚氯乙烯樹脂60%-79%,玻璃纖維4%-10%,催化劑2%-4%,乳化劑3%-9%,阻燃劑3%-6%,熱穩定劑 2%-4%,發泡劑4%-13%。本發明提供一種通過配方生產處的塑料具有良好的拉伸強度和彎曲強度;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塑料阻燃等級V-0。
【專利說明】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
【技術領域】
[0001 ] 一種配方,特別是一種塑料配方。
【背景技術】
[0002]汽車內飾一般採用塑料製成,若發生撞擊,塑料內飾輕易碎掉,產生尖部,刺傷人體;為了避免這點就需要車內飾具有高強度,夏天時,陽光暴曬,導致車內溫度極高,若車內有易燃物會著火,產生爆炸等危害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意外事故;這就需要車內飾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現有技術還未解決這些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於一種通過配方生產處的塑料具有良好的拉伸強度和彎曲強度;且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塑料阻燃等級V-0。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本發明採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包括:聚氯乙烯樹脂,玻璃纖維,玻璃纖維浸潤劑,催化劑,乳化劑,阻燃劑,熱穩定劑,發泡劑;各組分的質量百分比比例分別為:聚氯乙烯樹脂60%-79%,玻璃纖維4%-10%,催化劑2%-4%,乳化劑3%_9%,阻燃劑3%_6%,熱穩定劑2%_4%,發泡劑 4%-13%。
[0005]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玻璃纖維的直徑為50 μπι。
[0006]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玻璃纖維浸潤劑為環氧乳液。
[0007]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催化劑為叔胺。
[0008]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乳化劑為PEG - 200。
[0009]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阻燃劑為二氧化矽。
[0010]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熱穩定劑為鈣鋅複合金屬穩定劑。
[0011]前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發泡劑為HCF_245fa。
[0012]本發明的有益之處在於:本發明提供一種通過配方生產處的塑料具有良好的拉伸強度和彎曲強度;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塑料阻燃等級V-0。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具體的介紹。
[0014]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包括:聚氯乙烯樹脂,玻璃纖維,玻璃纖維浸潤劑,催化劑,乳化劑,阻燃劑,熱穩定劑,發泡劑;各組分的質量百分比比例分別為:聚氯乙烯樹脂60%-79%,玻璃纖維4%-10%,催化劑2%-4%,乳化劑3%_9%,阻燃劑3%_6%,熱穩定劑2%_4%,發泡劑4%-13%。作為一種優選,玻璃纖維的直徑為50 μπι。玻璃纖維浸潤劑為環氧乳液。催化劑為叔胺。乳化劑為PEG — 200。阻燃劑為二氧化矽。熱穩定劑為鈣鋅複合金屬穩定劑。發泡劑為HCF-245fa。
[0015]實施例1: 聚氯乙烯樹脂68%,玻璃纖維4%,催化劑2%,乳化劑3%,阻燃劑6%,熱穩定劑4%,發泡劑
13% ;
實施例2:
聚氯乙烯樹脂72%,玻璃纖維7%,催化劑3%,乳化劑5%,阻燃劑4%,熱穩定劑3%,發泡劑
6% ;
實施例3:
聚氯乙烯樹脂77%,玻璃纖維9%,催化劑2%,乳化劑3%,阻燃劑3%,熱穩定劑2%,發泡劑
4% ;
根據IS0-527-2標準測量拉伸強度:實施例1為54/MPa,實施例2為65/MPa,實施例3為 60/MPaο
[0016]根據ISO-178標準測量彎曲強度:實施例1為63/MPa,實施例2為70/MPa,實施例 3 為 61/MPa。
[0017]得出實施例1、2、3都具有良好的拉伸、彎曲強度;其中實施例2為最優實施例。
[0018]通過上面3個實施例的配方制出的塑料,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測試結果如下:
實施例1的樣品第一次29秒熄滅,無燃燒物掉下,第二次30秒熄滅,無燃燒物掉下。
[0019]實施例2的樣品第一次24秒熄滅,無燃燒物掉下,第二次23秒熄滅,無燃燒物掉下。
[0020]實施例3的樣品第一次27秒熄滅,無燃燒物掉下,第二次28秒熄滅,無燃燒物掉下。
[0021]根據塑料阻燃等級:V-0: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火焰在30秒內熄滅;不能有燃燒物掉下。
[0022]得出實施例1、2、3阻燃等級都為V -O,實施例2為最優配比。
[0023]本發明提供一種通過配方生產處的塑料具有良好的拉伸強度和彎曲強度;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塑料阻燃等級V-0。
[0024]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徵和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上述實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發明,凡採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的方式所獲得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包括:聚氯乙烯樹脂,玻璃纖維,玻璃纖維浸潤劑,催化劑,乳化劑,阻燃劑,熱穩定劑,發泡劑;各組分的質量百分比比例分別為:聚氯乙烯樹脂60%-79%,玻璃纖維4%-10%,催化劑2%-4%,乳化劑3%_9%,阻燃劑3%_6%,熱穩定劑2%_4%,發泡劑 4%-1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上述玻璃纖維的直徑為50 μπ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上述玻璃纖維浸潤劑為環氧乳液。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上述催化劑為叔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上述乳化劑為PEG — 20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上述阻燃劑為二氧化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熱穩定劑為鈣鋅複合金屬穩定劑。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於汽車內飾的塑料配方,其特徵在於,上述發泡劑為HCF-245fa。
【文檔編號】C08L27/06GK104448624SQ201410704789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28日
【發明者】蔣學功 申請人:蘇州新區佳合塑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