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30 12:44:3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過濾裝置,尤其涉及一種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
背景技術:
現有的農用過濾器存在以下缺點:首先,造價高昂,現有的農用過濾器均為工廠化農業生產而設計,不但不能滿足小型農業生產的需求,而且售價高昂,讓小型農業生產者難以負擔,導致難以提升現有生產技術和效率。然後,清洗費時費力,濾網的堵塞情況不能及時被工作人員發現,而且在濾網被濾渣堵塞後,需要人工停運系統,拆卸過濾網清洗,過程繁複。最後,設計複雜,安裝困難,運作穩定性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製造成本低廉,運行穩定,可靠性高,拆換方便,能自動探測濾網堵塞並自動清洗濾網。
為實現上述目的所述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包括箱體、過濾艙、控流組件和液位傳感器;所述箱體一側設濾後清水出水口,控流組件設置於所述箱體上方,由電動控流三通分別連接汙水入水管、過濾艙汙水入水管和排水管;圓柱體的過濾艙設置於箱體內部,所述過濾艙表面附有過濾網,內部設置液位傳感器,下方為濾渣沉澱槽。所述濾渣沉澱槽下方連接排汙管,並由電動球閥控制排汙。當濾網被濾渣堵塞,過濾艙內水位上升觸動液位傳感器啟動自動清洗機制,使電動控流三通將汙水導入排水管,同時讓電動球閥開啟排汙。
優選的是,過濾艙內的汙水入水管為「乙」字型,並有兩個出水口,用以在過濾艙內形成水流旋渦,水流漩渦有助分離清水和濾渣,並將濾渣集中於濾渣沉澱槽中。
優選的是,設於所述箱體側壁的濾後清水出水口位於箱體的上半部分,使箱體和所述過濾艙存有積水。
優選的是,所述濾網為不鏽鋼濾網或塑料濾網。
優選的是,所述箱體和過濾艙為耐腐蝕的PVC或金屬材質。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結構簡明,取材容易,製作方便,成本低廉;自動化程度高,可自動探測濾網堵塞情況並自動清洗,省時省力;過濾艙內的旋流使濾渣集中沉澱,加上沉澱槽的設計使得過濾器集汙濃度高;零件採用PVC和PP等耐腐蝕的環保材料;運行穩定,可靠性高,維護拆卸容易;過濾器可靜止過濾,無需能耗,自動清洗時使用濾後清水,不需額外用水,節能環保;過濾艙可根據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選用不同密度和材質(塑料或不鏽鋼)的過濾網,適用範圍廣,為小型農業生產的過濾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附圖說明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所述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的正面剖視圖。
圖中,1.濾渣沉澱槽,2.液位傳感器水位下限,3.濾網,4.濾後清水出水口,5.液位傳感器,6.汙水入水管,7.電動控流三通,8.積水上限,9.正常運作積水水位,10.過濾艙,11.箱體,12.過濾艙汙水入水管,13.排水管,14.電動球閥,15.排汙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使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所述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包括箱體11、過濾艙10、液位傳感器5,以及由汙水入水管6、電動控流三通7和排水管13組成的控流組件;所述箱體11一側設有濾後清水出水口4,控流組件設置於所述箱體11上方,由電動控流三通7分別連接汙水入水管6、過濾艙汙水入水管12和排水管13;圓柱體的過濾艙10設置於箱體11內部,所述過濾艙10表面附有濾網3,內部設置液位傳感器5,下方為濾渣沉澱槽1。所述濾渣沉澱槽1下方連接排汙管15,並由電動球閥14控制排汙。
常規運作時,待過濾汙水經汙水入水管6流入,被電動控流三通7導流入過濾艙汙水入水管12。汙水經附著在過濾艙10上的濾網3被過濾,濾後清水在過濾艙10外圍經濾後清水出水口4流出過濾器,而濾渣則沉積在過濾艙10下方的濾渣沉澱槽1中。其中,過濾艙內的汙水入水管為「乙」字型,並有兩個出水口,用以在過濾艙內形成水流旋渦,水流漩渦有助分離清水和濾渣,並將濾渣集中於濾渣沉澱槽1中。
所述農用自動清洗過濾器能在偵測到濾網堵塞後自動啟動清洗功能。當濾網3被濾渣堵塞,過濾艙10內水位累積上升逐漸接近積水上限8,當水位觸動液位傳感器5後,液位傳感器5啟動自動清洗機制,使電動控流三通7和電動球閥14通電,通電後電動控流三通7將汙水導入排水管13,令過濾艙10內沒有汙水繼續流入。同時,電動球閥14開啟,使箱體11、過濾艙10和濾渣沉澱槽內累積的汙水通過排汙管15排出,在排出汙水的過程中,積存在箱體11內已被過濾清水的水壓將高於過濾艙10內汙水的水壓,故箱體11內已被過濾的清水會經濾網3反向流入過濾艙10,該過程有助反衝洗殘積在濾網3上的濾渣,並帶走濾渣通過排汙管15排出,從而達到自動清洗的效果。
自動清洗時箱體11和過濾艙10中的水位將持續下降,降至液位傳感器水位下限2後,液位傳感器停止向電動控流三通7和電動球閥14通電,使得電動球閥14關閉,而電動控流三通7將汙水導入過濾艙汙水入水管12,使過濾艙和箱體內蓄水,直至正常運作積水水位9後,被過濾的清水由濾後清水出水口4排出,過濾器開始正常運作。
綜上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並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範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範圍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及修飾,皆應屬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