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居民區噪音擾民標準(多大聲音算擾民)
2023-06-15 13:03:07 3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噪聲擾民問題也日益突出近年來噪聲汙染投訴佔環保投訴的70%以上那麼究竟多大的聲音算擾民呢?
日前,《湘潭市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21年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公布,將進一步加強噪聲汙染防治,提高聲環境質量。
湘潭市城區。(記者 方陽 攝)
對部分功能區進行調整
湖南省湘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噪聲的技術監測表明,儘管湘潭市噪聲汙染投訴佔比高,實際上,2020年,湘潭市區域聲環境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3.3分貝,較上年下降1.2分貝,晝間聲環境質量評價為「較好」。2020年湘潭市除4類功能區因建成區面積增大、汽車保有量增加導致夜間等效聲級年均值超出相應的標準限值外,其他各類功能區晝間、夜間等效聲級年均值全部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限值。
湘潭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前的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於2016年正式實施,隨著湘潭市城市化進程加快,建成區面積擴大,城市內部用地結構變化,原有聲環境功能區已不能適應環境噪聲管理需求。根據汙染防治攻堅戰要求,湘潭市對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進行了調整。
湘潭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湘潭市聲環境功能區分為4大類:
第1類是指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第3類是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第4類為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以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第2類是指除1、3、4類之外,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這次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強調了特殊管控要求,在高考、中考、學考期間,全市城區範圍內及各類考點周邊應做好考點及周邊聲環境治理工作,生態環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門應嚴控各類噪聲,確保良好的備考及考試環境。
此外對工業商住混雜區域有新的管控要求,對於已劃定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的,其中居住區、學校等噪聲敏感點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已劃定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的,其中工業企業廠界內執行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廠界外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我們主要考慮的是,在保證居民生活質量的前提下,為企業發展提供空間。」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說。
湘潭市城區。(羅紅亮 攝)
布設176個監測點位
湘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我們,根據技術規範,他們在全市有三種類型的布點檢測。
第一種為區域噪聲監測點位。在城市建成區內布設鐵牛埠、下攝司、納帕溪谷、湖湘公園、盤龍名府、江麓學校、長株潭大市場等100個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位。
第二種為交通噪聲監測點位。在城市建成區內選擇有代表性的道路,比如在韶山西路、和平路、建設北路、湘潭大道、潭州大道等66個點位布設環境噪聲監測點位,較之前增加了16個。
第三種為聲環境功能區監測點位。全市在1、2、3、4類聲環境功能區挑選有代表性的10個監測點進行監測。
「我們每年手工對第一種和第二種監測點進行一次晝間噪聲監測,第三種為自動監測,需每個季度開展一次連續24小時不間斷監測。」湘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有關負責人說,他們將根據城市噪聲整體評價對數據展開分析,製作噪聲年度監測報告,掌控城市聲環境。
湘潭市城區。(記者 李新輝 攝)
為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新版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如何為環境管理服務呢?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讓聲環境管理有據可依,可為噪聲源監督管理和環境執法提供重要依據和手段。」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說,1類聲環境功能區內不能規劃建工廠等高噪聲項目,在項目審批時要儘量避開,3類聲環境功能區以工業為主,可不布局住宅小區。
這名負責人介紹,不同的聲環境功能區執行相應功能區的噪聲標準限值。
1類區域晝間不能高於55分貝,夜間不能高於45分貝;
2類晝間不高於60分貝,夜間不高於50分貝;
3類晝間不高於65分貝,夜間不高於55分貝;
4類晝間不高於70分貝,夜間不高於60或55分貝。
同時,相關部門接到噪聲汙染投訴後,可對噪聲分貝進行監測,依據不同功能區限制標準進行管理執法。
來源:湘潭日報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廖豔霞 實習生:朱紫橙
編輯:廖敏華 實習編輯:段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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