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流磨的製作方法
2023-06-15 02:46:2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釹鐵硼永磁材料的研磨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氣流磨。
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氣流磨,由餵料裝置、研磨室、供氣系統、旋風分離器及過濾裝置構成,其中旋風分離器是單體,其與研磨室、過濾器相聯。餵料裝置將釹鐵硼永磁材料送入研磨室,通過氮氣壓縮機提供的強氣流,使粉料相互碰撞實現破碎,破碎後的合格粉料隨氣流通過分級輪進入旋風分離器將合格粉、富餘氣體分離出來,富餘氣體進入過濾裝置,過濾裝置將富餘氣體中超細粉過濾收集,乾淨氣體回流到壓縮機內,合格粉料通過分離器出口收集到細粉罐內。
但是,在生產中由於單體旋風分離器僅僅是將合格粉料與超細粉分離開來,合格粉料中還含有一定比率的粗顆粒粉料,粗顆粒粉料的存在,影響到粉料粒度分布的一致性與均勻性,對後續產品性能及合格率造成一定的影響。
公開於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實用新型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合理的氣流磨,該氣流磨在原有的氣流磨一個旋風分離器的基礎上再串聯一個或多個旋風分離器形成多級旋風分離器,使得制粉過程中粗顆粒粉料及超細粉粉料合理分離,提高氣流磨製粉粉料粒度的一致性與均勻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氣流磨,包括:餵料裝置;供氣系統;研磨室;多級旋風分離器,各級旋風分離器相串連,其出料口均連接有粉料罐;所述多級旋風分離器的首級旋風分離器的入口與所述研磨室連接;以及三體並聯過濾器,其進料口與所述多級旋風分離器的末級旋風分離器的排氣口連接;所述三體並聯過濾器的出料口連接有超細粉罐。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多級旋風分離器包括相串連的一級旋風分離器和二級旋風分離器。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三體並聯過濾器的回氣管路與所述供氣系統的氮氣壓縮機連通形成迴路。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三體並聯過濾器的回氣管路通過變徑連通所述供氣系統的氮氣壓縮機形成迴路。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餵料裝置包括:氫破粉罐、蝶閥和料倉。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該氣流磨在原有的氣流磨一個旋風分離器的基礎上再串聯一個或多個旋風分離器形成多級旋風分離器,使得制粉過程中粗顆粒粉料及超細粉粉料合理分離,提高氣流磨製粉粉料粒度的一致性與均勻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氣流磨的使用狀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確表示,否則在整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術語「包括」或其變換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將被理解為包括所陳述的元件或組成部分,而並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組成部分。
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的氣流磨在原有的氣流磨一個旋風分離器的基礎上再串聯一個旋風分離器,使得制粉過程中粗顆粒粉料及超細粉粉料合理分離,並分別收集,提高氣流磨製粉粉料粒度的一致性與均勻性。
該氣流磨的具體結構包括:相互串聯的兩個旋風分離器(一級旋風分離器5和二級旋風分離器6)和布設在旋風分離器出料口的細粉罐7,一級旋風分離器入口與研磨室相連,二級旋風分離器出口與過濾器8通過四通管路連接。
與研磨室機構相聯的有餵料裝置、供氣裝置、旋風分離器和過濾器裝置,餵料裝置包括:氫破粉罐1、蝶閥2和料倉3,研磨機構的研磨室4與一級旋風分離器5相串連,一級旋風分離器5與二級旋風分離器6相串連,旋風分離器5和6出料口分別與粉料罐7連通,二級旋風分離器6的排氣口與三體並聯過濾器8連通,三體並聯過濾器8的出料口與超細粉罐9相連接,三體並聯過濾器8的回氣管路再通過變徑連通氮氣壓縮機形成迴路。
經研磨室破碎後的合格粉料隨氣流通過分級輪進入一級旋風分離器粗顆粒粉分離出來,並由一級旋風分離器出料口粉料罐7收集;其餘合格粉由一級旋風分離器出口進入二級旋風分離器6,二級旋風分離器將合格粉、富餘氣體分離出來,二級旋風分離器出料口與粉料罐7連通,用於收集過濾後的合格粉料;富餘氣體通過進料口進入三體過濾器8進行再過濾。超細粉罐9布設在該過濾器8的出料口,用於收集該過濾器8過濾出的超細粉。
綜上,該氣流磨在原有的氣流磨一個旋風分離器的基礎上再串聯一個或多個旋風分離器形成多級旋風分離器,使得制粉過程中粗顆粒粉料及超細粉粉料合理分離,提高氣流磨製粉粉料粒度的一致性與均勻性。
前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並非想將本實用新型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並且很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並利用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實用新型的範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