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觀察蓋板的製作方法
2023-06-15 14:08:01
透明觀察蓋板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透明觀察蓋板,其包括透明基板及基架,基架分別設置在透明基板兩側下方,透明基板兩側分別開設有第一提溝槽,基架匹配第一提溝槽處設置有第二提溝槽。本實用新型通過將透明基板固定在基架上方,並設置在電纜溝道上方,維修員方便從透明基板上方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施進行觀測,避免將透明基板掀開進行檢測,減少了不必要的操作步驟;同時,設置第一提溝槽及第二提溝槽,方便外部提鉤插入其中至基架下方,將提鉤旋轉一定角度後即可輕鬆將透明觀察蓋板提起,避免了維修員在需要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置進行維護修理時利用鐵撬施力對產品造成的損壞,達到了結構簡單及操作輕便,降低了事故隱患的發生率。
【專利說明】透明觀察蓋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力系統輔助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透明觀察蓋板。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經濟不斷發展,為滿足社會電力需要,供電單位所管轄的變電站數量不斷增力口,供電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變得尤為重要。供電系統的一般電纜都安裝在電纜溝道內,電纜溝道每隔一段距離均會設置一塊電力蓋板進行後續維護。
[0003]目前,電力蓋板一般採用水泥蓋板,其所存在的不足之處包括:1、水泥蓋板不透明,蓋板配合溝道設置,蓋板下面安裝有電力設施,維修員必須掀開蓋板才能對電力設施進行觀測;2、水泥蓋板笨重,維修員勞動強度大,提起蓋板時,非常費時,費力;3、蓋板安裝及掀起的操作不便捷,需多人用鐵撬筆等工具才能很費勁地將蓋板提起,容易造成蓋板損壞、人員受傷。由於上述幾個原因,造成蓋板掀蓋困難,同時維修員在進行例行檢查時,可能會發生不必要的事故。
實用新型內容
[0004]基於此,有必要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透明觀察蓋板,維修員可直接對蓋板下的電力設施進行觀測,同時具有抗壓重量輕,便於提起,避免蓋板損壞,減小勞動強度及維修事故發生率。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透明觀察蓋板,其包括透明基板及基架,所述基架分別設置在透明基板兩側下方,所述透明基板兩側分別開設有第一提溝槽,所述基架匹配第一提溝槽處設置有第二提溝槽。
[000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明基板通過粘接膠與基架貼合連接。
[000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明基板包括第一鋼化玻璃及第二鋼化玻璃,所述第一鋼化玻璃與第二鋼化玻璃通過透明膠層貼合設置。
[000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膠層為PVB、SGP、EVA材質的中間膜構造。
[000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明基板上開設有限位孔,所述基架上開設有固定孔,所述限位孔與固定孔通過外接螺栓匹配對接。
[00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提溝槽與第二提溝槽呈環形跑道構造,所述第一提溝槽與第二提溝槽的一側邊長於另一側邊。
[00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基架截面為方形結構。
[00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基架為不鏽鋼材質構造。
[00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基架為中空設置。
[0014]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透明觀察蓋板通過將透明基板固定在基架上方,並設置在電纜溝道上方,維修員方便從透明基板上方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施進行觀測,避免將透明基板掀開進行檢測,減少了不必要的操作步驟;同時,設置第一提溝槽及第二提溝槽,方便外部提鉤插入其中至基架下方,將提鉤旋轉一定角度後即可輕鬆將透明觀察蓋板提起,避免了維修員在需要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置進行維護修理時利用鐵撬施力對產品造成的損壞,結構簡單及操作輕便,降低了維修員的工作強度,改善了維修員的操作環境,降低事故隱患的發生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透明觀察蓋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透明觀察蓋板的分解示意圖;
[0017]圖3為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基架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提鉤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徵、技術手段以及所達到的具體目的、功能,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20]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透明觀察蓋板包括透明基板10及基架20,所述基架20分別設置在透明基板10兩側下方,所述透明基板10兩側分別開設有第一提溝槽11,所述基架20匹配第一提溝槽11處設置有第二提溝槽21。
[0021]本實用新型通過將透明基板10固定在基架20上方,並設置在電纜溝道上方,維修員方便從透明基板10上方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施進行觀測,避免將透明基板10掀開進行檢測,減少了不必要的操作步驟;同時,設置第一提溝槽11及第二提溝槽21,方便外部提鉤30插入其中至基架20下方,將提鉤30旋轉一定角度後即可輕鬆將透明觀察蓋板提起,避免了維修員在需要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置進行維護修理時利用鐵撬施力對產品造成的損壞。
[002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提溝槽11及第二提溝槽21呈環形跑道構造,所述第一提溝槽11與第二提溝槽21的一側邊長於另一側邊。
[0023]具體地,所述第一提溝槽11分別對稱設置在所述透明基板10的兩側中間位置,所述第二提溝槽21設置在所述基架20的中間位置,當維修人員需要對產品進行維護修理工作時,提鉤30從第一提溝槽11或第二提溝槽21長的一側邊匹配插入,旋轉至一個固定角度後趨近第一提溝槽11或第二提溝槽21短的一側邊,此時,提鉤30端部抵接到基架20底端,同時對提鉤30施力,維修員可輕鬆將產品從電纜溝道內脫離,避免了強制性用鐵撬施力對產品造成的損壞。
[002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明基板10通過粘接膠與基架20貼合連接,使得透明基板10與基架20在不用額外增設其他結構的前提下進行固定,方便產品的高效生產製造。
[0025]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透明基板10上開設有限位孔,所述基架20上開設有固定孔,所述限位孔與固定孔通過外接螺栓匹配對接,螺栓通過貫穿限位孔及固定孔,使得透明基板10與基架20穩定固接。
[002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明基板10包括第一鋼化玻璃12及第二鋼化玻璃13,所述第一鋼化玻璃12與第二鋼化玻璃13通過透明膠層14貼合設置。
[0027]具體地,所述透明膠層14為PVB (聚乙烯醇縮丁醒樹脂,Poly Vinyl Butyral)>SGP (乙烯與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Ethylene/Methacrylic Acid Copolymers)、EVA (聚乙烯醋酸乙脂,Ethylene Vinyl Acetate)材質的中間膜構造,所述透明膠層14將第一鋼化玻璃12及第二鋼化玻璃13粘合為一個整體,所述第一鋼化玻璃12及第二鋼化玻璃13的厚度可根據承重要求選擇生產,通過在第一鋼化玻璃12及第二鋼化玻璃13之間採用透明膠層14粘合的技術,使得產品抗壓性好,而且在第一鋼化玻璃12或第二鋼化玻璃13受外界衝擊力破損後不易被貫穿,鋼化玻璃產生的碎片不會脫落,而是與透明膠層14緊緊地粘合在一起,提高了安全性。
[002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基架20為不鏽鋼材質構造,使得基架20與透明基板10固定強度更高,同時,增加了基架20自身的使用壽命及可回收能力;所述基架20截面為方形中空結構,利用中空方管狀的基架20對透明基板10進行支撐,重量減輕,約為同等設計要求水泥蓋板質量的一半,大大增加了產品的可操作性。
[0029]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通過將透明基板10固定在基架20上方,並設置在電纜溝道上方,維修員方便從透明基板10上方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施進行觀測,避免將透明基板
10掀開進行檢測,減少了不必要的操作步驟;同時,設置第一提溝槽11及第二提溝槽21,方便外部提鉤30插入其中至基架20下方,將提鉤30旋轉一定角度後即可輕鬆將透明觀察蓋板提起,避免了維修員在需要對電纜溝道內的電力設置進行維護修理時利用鐵撬施力對產品造成的損壞,結構簡單及操作輕便,降低了維修員的工作強度,改善了維修員的操作環境,降低事故隱患的發生率。
[0030]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並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範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包括透明基板及基架,所述基架分別設置在透明基板兩側下方,所述透明基板兩側分別開設有第一提溝槽,所述基架匹配第一提溝槽處設置有第二提溝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透明基板通過粘接膠與基架貼合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透明基板包括第一鋼化玻璃及第二鋼化玻璃,所述第一鋼化玻璃與第二鋼化玻璃通過透明膠層貼合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膠層為PVB、SGP、EVA材質的中間膜構造。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透明基板上開設有限位孔,所述基架上開設有固定孔,所述限位孔與固定孔通過外接螺栓匹配對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提溝槽與第二提溝槽呈環形跑道構造,所述第一提溝槽與第二提溝槽的一側邊長於另一側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基架截面為方形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基架為不鏽鋼材質構造。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透明觀察蓋板,其特徵在於:所述基架為中空設置。
【文檔編號】H02G9/04GK203734266SQ201420085041
【公開日】2014年7月23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2月26日
【發明者】池蓮慶, 周健, 曹彥朝, 梁匯, 楊永, 梁武, 曾海鷗, 顧寧, 李古 申請人:廣東電網公司茂名供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