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協助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09:13:11
專利名稱:搬運協助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搬運協助裝置,尤其指具有高方便性及高安全性的搬運協助裝置。
背景技術:
金融風暴過後,房地產業景氣回升,也帶動著許多相關產業的復甦(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0),建材業即是其中之一。然而建築工地屬勞力密集的工作,因受限於現場工作環境,作業員較不容易使用自動化機械設備搬運建材等相關物料,而是以人工搬運物料的方式進行作業。在進行搬運作業時,常因施力不當或是長時間搬運過重的建材物料造成累積性的創傷,容易導致神經系統、腱帶、下背部、與關節等部位的創傷(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1999)。由於人體先天的限制,人工搬運的績效有限,過度與不當的人工物料搬運,更是造成人體下背傷害的主要因素之一,美國國家職業安全研究所(NIOSH) 了解下背傷害問題日益嚴重後,出版了「NI0SH抬舉指引(NIOSH lifting guidelines)」一書,希望可以抑止因抬舉而造成傷害問題的增長(Waters,1994),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署(OSHA)也將其大量的運用在工作現場的查核。隨著材料科技的日新月異,建材也由傳統強調美觀的單一功能,轉變成具有多功能的複合式建材。以門板業為例,早期是以美觀大方為設計原則,但近年來因材料科技的進步,逐漸的加入防火防盜甚至是防彈等功能,而其重量也由先前的10至50公斤轉變成超過150公斤以上的門板。依據實際調查結果,當搬運150公斤以上的門板時,一天頂多搬運3至4片門板已經是一般人的極限,且遇到大型建案時(100戶以上),經常會花費掉數個月的時間才可完工,對於工作效率有極大的影響。請參考圖1,其系習知建材業中依傳統人工背負門板的方式在工地內進行搬運的示意圖,一般來說,門片由貨車運到建築工地的入口處,隨即以人工方式下貨將門板立於牆邊,而後由裝配人員獨自搬運至指定裝配地點進行門板的安裝,安裝完一戶時,再回到卸貨區繼續搬運門板。在搬運時,一裝配人員I必須將一門板10放置於背部,該裝配人員I再將腰部打彎以使該門板10的重心移至裝配人員I的背部,並利用背部將該門板10頂起,故在搬運過程中,該裝配人員I的腰部持續彎曲,且該裝配人員I的背部持續承受該門板10全部的負荷,又因該門板10壓制於該裝配人員I的頭部,使該裝配人員I的臉部必須朝下,於長時間的搬運下,此違反人體工學的姿勢及過度的用力動作,皆會對下背腰椎造成過度負荷,引發下背部、上肢、與下肢關節等部分的職業傷害。此外,該裝配人員I眼睛無法直視前方道路,僅能低著頭往下方看,如此容易在搬運過程中造成危險。因此,如何突破、解決習知技術此類缺失問題,進而提升其便利性、安全性與經濟效益,誠為業界或有智之士目前應努力解決、克服的重點項目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搬運協助裝置,其系可供協助搬運門板、家具或其它物件以降低使用者的負擔,因而具有高方便性。本實用新型的次要目的在提供一種搬運協助裝置,其系可避免在協助搬運門板、家具或其它物件時,頭部朝下無法直視前方路線的問題,因而具有高安全性。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提供一種搬運協助裝置,其繫於協助搬運門板、家具或其它物件時,讓使用者能保持較符合人體工學的姿勢搬運,因而具有高舒適性。本實用新型為達到上述目的與功效所採用的技術手段包括一底座及一支撐體,該底座的兩側分別樞設一轉動件;該支撐體設置於該底座之上,且該支撐體的頂端延伸斜設有至少一抵頂件;其中,該底座供一物件置放,且該物件的一側抵頂該抵頂件的一端。實施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在個人以背部搬運門板或大型家具時,透過搬運協助裝置可使搬運者採取較舒服的姿勢,避免身體直接承受全部的負荷而導致身體受傷,亦避免身體過度彎曲面導致酸痛,故能降低使用者的負擔,因而具有高方便性。再者,搬運協助裝置可解決頭部朝下無法直視前方路線的問題,因而具有高安全性。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圖1為習知技術的搬運的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 一較佳實施例的搬運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較佳實施例的搬運示意圖;及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使用側視示意圖。圖號對照說明I 裝配人員10 門板2搬運協助裝置20 底座202 轉動件22 支撐體220 支撐柱221 間隔空間222 抵頂件2220 抵頂部2222 連接件2224 橫杆224 握把226 直杆24 倚靠件26 止滑件3門板4 搬運物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徵及所達成的功效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用以較佳的實施例及附圖配合詳細的說明,說明如下於先前技術的搬運方法,尤指單一使用者搬運門板、家具或其它物件時,為了避免完全遮蔽視線,均不會採用抱取式的搬運方法,大多是將欲搬運的物件放置於腰部或背部而採背式的搬運方法,此方法會讓使用者腿部彎曲、腰部彎曲及臉部朝下,故容易引發背部、腰部、上肢、與下肢關節等部分的傷害,且因臉部朝下而無法完全看清楚前方路線,而易造成搬運過程中的危險,故設計此搬運協助裝置以達成高方便性、高安全性極高舒適性的目標。請參考圖2,其系本實用新型搬運協助裝置的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搬運協助裝置2系包含一底座20及一支撐體22,該底座20系供置放物件(如門板、衣櫃),而該底座20的兩側分別樞設一轉動件202,該轉動件202可為一般習知的車輪。該支撐體22系設置於該底座20之上,且該支撐體22的頂端延伸斜設有至少一抵頂件222,該抵頂件222的一端可供物件的一側抵頂。請在一併參閱圖3與圖4,其系本實用新型搬運協助裝置的一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示意圖及搬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施例以搬運一門板3為例。當欲搬運該門板3時,必須將該門板3置放於該底座20之上,並將該門板3側向傾斜而依靠於該支撐體22的一端。在搬運過程中,使用者僅需將該搬運協助裝置2輕微傾斜而依靠於背部即可,並僅留該轉動件202觸碰地面,而此時該門板3大部分的重量均落於該搬運協助裝置2,使用者再利用手輕微扶住該門板3,最後在朝移動方向前進。然而,習知的搬運方式系採搬運物品的重量全部壓負於使用者的背部,進而彎曲身體與史面部朝下,如此容易引發背部、腰部及各部位關節等部分的傷害,且因臉部朝下而易造成搬運的危險。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的問題缺失,搬運物件的重量透過該搬運協助裝置2而釋放到地上,減輕了搬運人員身體的負擔,免除長時間的負荷下造成肌肉及關節受傷,因此具有高方便性。再者,透過斜設該抵頂件222可使搬運物件不會壓制於使用者的頭部,亦即讓使用者頭部與搬運物件之間具有一間隔空間221,可讓使用者頭部自然挺直而看清楚前方的道路,故具有高安全性。此外,使用者除了免除承受大量負荷外,透過該搬運協助裝置2可讓使用者保持較符合人體工學的姿勢搬運,避免長時間的身體彎曲而導致身體各部位酸痛,因此具有高舒適性。請參考圖5、圖6與圖7,其系本實用新型搬運協助裝置的另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使用不意圖及搬運不意圖,本實施例系以上述實施例為基礎再加以變化。如圖所不,於結構強度足夠的情形下,為了節省材料,該底座20、該支撐體22及該抵頂件222無必要限制於板狀(參圖2),於本實施例的該底座20可成一框體狀,而該支撐體22可為二支撐柱220,該抵頂件222係為二抵頂部2220,該二支撐柱220設置於該底座20前端的上方,該二抵頂部2220分別設於該二支撐柱220的頂部,且該支撐體22與該抵頂件222可略呈倒L形。再者,由於該支撐體22呈二片狀柱體,如此該二支撐柱220之間相對於該抵頂部2220的一側設有一倚靠件24,該倚靠件24供使用者倚靠所用,而該倚靠件24的整體或表面可採用較軟的材料以讓使用者的背部較舒適。此外,該二抵頂部2220之間設有一連接件2222與一橫杆2224,該連接件2222系用於連接該二抵頂部2220,以增強該二抵頂部2220相互固定的剛性,而該橫杆2224系供使用者手部拖行於未搬運物件時。此外,該二支撐柱220的外側更分別設有一握把224,該握把224可垂直於該二支撐柱220,由於一般大型物件或門板體積較大,使用者長時間張手扶持會導致肌肉或關節的不適,而該握把224系提供使用者握持,讓使用者的手部保持在符合人體工學的位置,進而減輕人體的負擔,因而具有極佳的便利性與舒適性。請參考圖8,其系本實用新型搬運協助裝置的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使用側視示意圖,本實施例系以上述實施例為基礎再加以變化,其中為避免搬一搬運物件4滑出該搬運協助裝置2,其中該底座20後端的上方更設有一止滑件26,該止滑件26可為一凸出塊以止擋該搬運物件4向後滑動,此外,該止滑件26亦可為一高摩擦係數的墊體(未圖示)以供該搬運物件4置放,又該止滑件26可為其它防止該搬運物件4滑動的結構,於此不再加以贅述。另,該支撐體22的兩側分別設有一直杆226,該直杆226可供使用者握持或拖行該搬運協助裝置2用。本實用新型搬運協助裝置藉由前述構成,其主要在於協助個人以背部搬運門板或大型家具時,透過搬運協助裝置可使搬運者採取較舒服的姿勢,避免身體直接承受全部的負荷而導致身體受傷,亦避免身體過度彎曲而導致酸痛,故能降低使用者的負擔,因而具有高方便性。再者,搬運協助裝置可解決頭部朝下無法直視前方路線的問題,因而具有高安全性。應當理解的是,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而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於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包含 一底座,其兩側分別樞設一轉動件;及 一支撐體,其設置於該底座之上,且該支撐體的頂端延伸斜設有至少一抵頂件; 其中,該底座供一物件置放,且該物件的一側抵頂該抵頂件的一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支撐體與該抵頂件呈倒L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支撐體為二支撐柱,該抵頂件為二抵頂部,該二支撐柱的頂部分別設有該二抵頂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二支撐柱之間相對於該抵頂部的一側設有一倚靠件。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二抵頂部之間設有一連接件。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更包含一橫杆,該橫杆設置於該二支撐柱之間。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二支撐柱設置於該底座前端的上方。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底座後端的上方更設有一止滑件。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二支撐柱的外側分別設有一握把。
10.如權利要求1頂所述的搬運協助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支撐體的兩側分別設有一直杆。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關於一種搬運協助裝置,其系包含一底座及一支撐體,該底座的兩側分別樞設一轉動件;該支撐體設置於該底座之上,且該支撐體的頂端延伸斜設有至少一抵頂件;其中,該底座供一物件置放,且該物件的一側抵頂該抵頂件的一端,透過該搬運協助裝置可降低使用者的負擔,並保持較舒適與符合人體工學的姿勢搬運,因而具有高方便性,更透過該抵頂件解決頭部朝下無法直視前方路線的問題,使頭部可直視前方,因而具有高安全性。
文檔編號B65G7/02GK202897307SQ201220475038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2日
發明者林久翔, 謝閔智 申請人:作富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