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腔支氣管導管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00:56:41
專利名稱:雙腔支氣管導管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雙腔支氣管導管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屬於醫療器械製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雙腔支氣管導管。
背景技術:
[0002]雙腔支氣管導管是臨床上常見的用於胸科手術通氣的氣管導管,其具有一個套囊,手術時,將此套囊充氣,起到封堵氣管的作用。由於雙腔支氣管導管的直徑比一般的氣管導管要大,且其彎曲度特殊,因此,在導管插入氣管時很容易出現導管的套囊被患者的牙齒或喉鏡片等尖銳物撕破的情況,導管直接報廢。此外,由於胸科手術體位的特殊性,一旦在手術開始後才發現套囊破裂,更換導管非常困難,對手術帶來極大的麻煩。再者,雙腔支氣管導管的價格昂貴,更換新導管會增加患者的醫療費用。發明內容[0003]為解決現有雙腔支氣管導管存在套囊易破裂的問題,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有兩層套囊的雙腔支氣管導管,當主套囊破裂後漏氣了,其內的副套囊充氣,可以再次封堵氣管。[0004]本實用新型採取以下技術方案:雙腔支氣管導管,包括主管,沿主管的長度方向隔成兩個腔體,兩個腔體的外端各連通一進氣管;主管內端外部套設主套囊,主套囊與第一充氣管連通,主管的內端外部還套設一副套囊,副套囊處於所述的主套囊之內,副套囊與第二充氣管連通。[0005]所述的雙腔支氣管導管,主管的管壁上形成兩道相互獨立的通氣道,第一通氣道的外端連通所述的第一充氣管,內端連通所述的主套囊;第二通氣道的外端連通所述的第二充氣管,內端連通所述的副套囊。[0006]本實用新型的導管在主套囊內再設置一個輔助套囊,此副套囊的長度比主套囊稍短,充氣直徑與主套囊相差無幾。一旦主套囊出現破裂,立即給其內的副套囊充氣,由此起到封堵氣管的作用。從而,不用再更換導管也能做到封堵氣管的作用,使手術通過順利的完成,同進也減少了用於更換導管給患者帶來的創傷和高昂的費用。[0007]本實用新型雙腔支氣管導管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廉。
[0008]圖1是實施例一的主套囊充氣狀態的結構示意圖。[0009]圖2是實施例一的副套囊充氣狀態的結構示意圖。[0010]圖3是實施例二的副套囊充氣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作詳細說明。[0012]實施例一: 參見圖1、2,本實施例雙腔支氣管導管的主管I沿其長度方向隔成兩個腔體1-1、1-2,腔體1-1的外端連通進氣管2,腔體1-2的外端連通進氣管3。靠近主管I內端附近的位置外部套設主套囊4、副套囊5,副套囊5處於主套囊4之內,主套囊4與充氣管 6連通,副套囊5與充氣管7連通。兩個套囊的充氣通路相互獨立。[0013]如圖1所示狀態下,主套囊4處於充氣狀態,而副套囊5則未充氣。如圖2所示狀態下,如果主套囊4由於破裂而無法充氣,則此時,副套囊5充氣,以替代主套囊。[0014]實施例二:參見圖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不同之處在於:主套囊、副套囊與各自的充氣管間未直接連通,具體結構如下:主管I的管壁上形成兩道相互獨立的通氣道 1-3、1-4,通氣道1-3的外端連通充氣管6,內端連通主套囊4 ;通氣道1-4的外端連通充氣管7,內端連通副套囊5。[0015]本實施例其它內容可參考實施例一。[0016]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依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思想,在本實用新型具體的實·施例和應用範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這些改變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1.雙腔支氣管導管,包括主管,沿主管的長度方向隔成兩個腔體,兩個腔體的外端各連通一進氣管;主管內端外部套設主套囊,主套囊與第一充氣管連通,其特徵在於:所述主管的內端外部還套設一副套囊,副套囊處於所述的主套囊之內,副套囊與第二充氣管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腔支氣管導管,其特徵在於:所述主管的管壁上形成兩道相互獨立的通氣道,第一通氣道的外端連通所述的第一充氣管 ,內端連通所述的主套囊;第二通氣道的外端連通所述的第二充氣管,內端連通所述的副套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於醫療器械製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雙腔支氣管導管,包括主管,沿主管的長度方向隔成兩個腔體,兩個腔體的外端各連通一進氣管;主管內端外部套設主套囊,主套囊與第一充氣管連通,主管的內端外部還套設一副套囊,副套囊處於所述的主套囊之內,副套囊與第二充氣管連通。本實用新型的導管在主套囊內再設置一個輔助套囊,此副套囊的長度比主套囊稍短,充氣直徑與主套囊相差無幾。一旦主套囊出現破裂,立即給其內的副套囊充氣,由此起到封堵氣管的作用。從而,不用再更換導管也能做到封堵氣管的作用,使手術通過順利的完成,同進也減少了用於更換導管給患者帶來的創傷和高昂的費用。
文檔編號A61M16/04GK203154517SQ20132012430
公開日2013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18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18日
發明者黃浩, 夏燕飛 申請人:黃浩, 夏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