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隨手扔垃圾桶的製作方法
2023-06-10 19:46:11

本實用新型涉及垃圾桶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隨手扔垃圾桶。
背景技術:
垃圾桶又名廢物箱或垃圾箱,就是裝放垃圾、廢棄物的容器。垃圾桶多數以金屬或塑膠製成,用時放入塑膠袋,當垃圾一多便可紮起塑膠袋丟掉。多數垃圾桶都蓋有桶蓋以防止垃圾的異味四散,有些垃圾桶可以以腳踏開啟。
在集體寢室或辦公室等侷促空間內,用戶通常都坐在椅子上工作或者休息,卻由於私人空間較小,通常周圍都缺少一個垃圾桶,最近的一個垃圾桶也距離的比較遠,從而使得用戶往往因懶得走遠而隨手將垃圾仍在周圍。為此,設計一種能夠方便該類用戶使用的,同時不佔空間的垃圾桶顯得尤為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方便學生和白領在侷促空間內使用並且不佔空間的隨手扔垃圾桶。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隨手扔垃圾桶,包括固定板、活動支撐軌道、垃圾桶主體和布袋,固定板上設有多個螺絲固定孔,活動支撐軌道固定在所述固定板底部,所述垃圾桶主體為由四塊豎直設置的側板構成的方形的盒體,所述垃圾桶主體的底部裝有布袋,垃圾桶主體的頂部左右兩側邊緣設置有與所述活動支撐隨手扔垃圾桶軌道相配合的滑塊,垃圾桶主體通過所述滑塊在活動支撐軌道內滑動實現垃圾桶本體在活動支撐軌道內的滑動;所述垃圾桶主體的其中一塊側板上設置有用於扔進垃圾的開口。
進一步的,所述垃圾桶主體的開口處設置有活動塊,活動塊的上端通過水平設置的活動杆鉸接在所述垃圾桶主體上。
進一步的,所述活動塊由鋼絲網製成。
進一步的,固定板上的螺絲固定孔共設有四個,分別設置在固定板的四角。
進一步的,還包括用於將所述布袋紮起的夾子。
進一步的,所述活動支撐軌道由兩條平行設置的U型軌道和設置在兩條U型軌道末端的擋板組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緊湊,生產成本低,佔用體積小,可以直接將固定板安裝在書桌、椅子或凳子下方,從而減少垃圾桶對本就緊湊的空間的佔據,使用時直接從垃圾桶本體的開口處將垃圾扔進垃圾桶本體內,使用方便;垃圾袋可以直接套裝在垃圾桶本體內,當裝滿垃圾後可方便的將垃圾桶本體從固定板下方的活動支撐軌道內抽出,方便垃圾袋的丟棄和更換;垃圾桶本體的開口採用可轉動的鋼絲網活動塊擋住,可以保證活動塊僅能向內側推開,防止垃圾從垃圾桶本體內掉出;垃圾桶本體底部採用布袋連接,可以方便的收縮,並通過夾子夾緊,從而適當的調整垃圾桶的大小,方便適用於不同的情況,提高隨手扔垃圾桶的適應性。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中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但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隨手扔垃圾桶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垃圾桶主體和布袋部分的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垃圾桶主體和布袋部分的左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垃圾桶主體和布袋部分的右視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固定板和活動支撐軌道的仰視三維視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固定板和活動支撐軌道的仰視圖。
圖中,1-固定板、2-活動支撐軌道、3-垃圾桶主體、4-布袋、5-滑塊、6-活動塊、7-活動杆、8-夾子、9-螺絲固定孔。
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圖1~6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隨手扔垃圾桶,包括固定板1、活動支撐軌道2、垃圾桶主體3和布袋4,固定板1上設有多個螺絲固定孔9,活動支撐軌道2固定在所述固定板1底部,所述垃圾桶主體3為由四塊豎直設置的側板構成的方形的盒體,所述垃圾桶主體3的底部裝有布袋4,垃圾桶主體3的頂部左右兩側邊緣設置有與所述活動支撐軌道2相配合的滑塊5,垃圾桶主體3通過所述滑塊5在活動支撐軌道2內滑動實現垃圾桶本體在活動支撐軌道2內的滑動;所述垃圾桶主體3的其中一塊側板上設置有用於扔進垃圾的開口。
所述垃圾桶主體3的開口處設置有活動塊6,活動塊6的上端通過水平設置的活動杆7鉸接在所述垃圾桶主體3上,所述活動塊6由鋼絲網製成。活動塊6和活動杆7均設置在垃圾桶主體3的內側,活動塊6可以向內側翻開,方便扔垃圾的同時也能防止垃圾桶主體3內部的垃圾掉出來。
固定板1上的螺絲固定孔9共設有四個,分別設置在固定板1的四角。固定板1通過穿過四個螺絲固定孔9的四根螺絲固定在桌子、椅子和凳子的底部。固定板1的形狀並不一定是方形,也可以是圓形,或者與桌子、椅子和凳子底部的形狀相適應。
隨手扔垃圾桶還包括用於將所述布袋4紮起的夾子8,布袋由無紡布材料製成,較為柔軟,可以直接捲起,並通過夾子8夾緊,從而節省底部佔用空間。
所述活動支撐軌道2由兩條平行設置的U型軌道和設置在兩條U型軌道末端的擋板組成。兩條U型軌道均橫置在固定板1底部且其開口相對,垃圾桶主體3頂部邊緣處的滑塊5為長條形,且其厚度略小於U型軌道的槽寬,方便垃圾桶主體3順利的從活動支撐軌道2內抽出,擋板用於垃圾桶主體3的限位,防止垃圾桶主體3掉出活動支撐軌道2外。
以上所舉實施例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僅用來方便說明本實用新型,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提技術特徵的範圍內,利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技術內容所作出局部更動或修飾的等效實施例,並且未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內容,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特徵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