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防滑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17:59:36 1

本發明涉及汽車防滑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汽車防滑裝置。
背景技術:
在冰天雪地中,地面被積雪覆蓋,溫度驟下,路面還容易結冰,汽車行走在積雪或結冰的路面上,容易打滑,從而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在現有的技術中,使用汽車防滑鏈防止汽車在雪地或冰路上打滑。但現有的汽車防滑鏈在安裝時,需要使用千斤頂將汽車輪胎頂起,然後將防滑鏈安裝在車輪上,但是這種方式存在很多的不方便,而且費時費力,不容易操作,在汽車長時間工作時容易鬆動,防滑效果不好,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汽車防滑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汽車防滑裝置,包括內鋼圈、外鋼圈、防滑鏈和轉換器,所述內鋼圈的外側均勻焊接有多個連接環,所述連接環上掛有雙鉤掛,所述的防滑鏈一端通過環扣連接在雙掛鈎上,所述的防滑鏈另一端通過環扣連接有U型鎖緊絲;所述防滑鏈條由防滑塊和鉚釘扣成,所述防滑塊之間通過鉚釘連接,所述防滑塊上開設有防滑槽;所述外鋼圈為整體成形鋼圈,所述外鋼圈上沿徑向開有多個用於安裝鎖緊絲的小孔;所述外鋼圈的內側設置有對稱的兩個連接座,所述外鋼圈內設置有與連接座連接的電熱絲,所述連接座上通過導線連接轉換器,所述轉換器固定在車輪的中心。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內鋼圈由寬為2~3cm的方鋼或扁鋼構成鋼圈,所述內鋼圈分為兩個半圓,其中兩個半圓的一端接觸部分由鉚釘固定,兩個半圓的另一端接觸部分由螺絲固定。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鎖緊絲中間兩端的距離為2~5cm,鎖緊絲直徑為1~2cm,長度為15~30cm。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防滑槽間隔1cm,所述防滑塊的厚度為0.5~1.5cm,高度為1~3cm,長度為3~10cm。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防滑鏈設置12~16道,間隔為15~30c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防滑裝置中的防滑鏈有帶凹槽的防滑塊組成,從而大大增加防滑性能,防滑效果好,這種結構便於安裝以及拆卸,而且攜帶方便;同時可以進行加熱,從而防止防護鏈被冰包裹,從而增加防滑性能,提高車輪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汽車防滑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汽車防滑裝置中防滑鏈的示意圖。
圖3為汽車防滑裝置中防滑塊的示意圖。
圖4為汽車防滑裝置中的使用示意圖。
圖中:1-內鋼圈;2-外鋼圈;3-連接環;4-雙鉤掛;5-防滑鏈;6-鎖緊絲;7-鉚釘;8-螺絲;9-螺套;10-車輪;11-轉換器;12-連接座;13-導線;51-防滑塊;53-環扣;54-鉚釘;55-防滑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4,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汽車防滑裝置,包括內鋼圈1、外鋼圈2、防滑鏈5和轉換器11。
內鋼圈1由寬為2~3cm的方鋼或扁鋼構成鋼圈,內鋼圈1分為兩個半圓,其中兩個半圓的一端接觸部分由鉚釘7固定,兩個半圓的另一端接觸部分由螺絲8固定,方便安裝和拆卸;內鋼圈1的外側均勻焊接有多個連接環3,連接環3上掛有雙鉤掛4,防滑鏈5的一端通過環扣53連接在雙掛鈎4上,防滑鏈5的另一端通過環扣53連接有U型鎖緊絲6,鎖緊絲6中間兩端的距離為2~5cm,鎖緊絲6的直徑為1~2cm,長度為15~30cm。
防滑鏈條5由防滑塊51和鉚釘54扣成,防滑塊51之間通過鉚釘54連接,防滑塊51上開設有防滑槽55,防滑槽55間隔10mm,用來起到防滑作用,防滑塊55的厚度為0.5~1.5cm,高度為1~3cm,長度為3~10cm。
外鋼圈2為整體成形鋼圈,外鋼圈2上沿徑向開有多個小孔用於安裝鎖緊絲,鎖緊絲6的末端通過螺套9固定,用於拉緊內鋼圈1與外鋼圈2之間的防滑鏈5,使防滑鏈5能更牢固的依附在車輪10上,增強防滑作用,整個車輪所需用的防滑鏈5根據車輪10的大小為12~16道,間隔為15~30cm寬。
外鋼圈2的內側設置有對稱的兩個連接座12,外鋼圈2內設置有與連接座12連接的電熱絲,連接座12上通過導線13連接轉換器11,轉換器11固定在車輪10的中心,轉換器11通過導線連接固定在車上的電源,在天氣極冷的時候,防滑鏈5也會結冰,從而失去防滑作用,通過控制電源,由電源給電熱絲提供能量產生熱能,對外鋼圈2進行加熱,經過熱傳導對防滑鏈5進行傳熱,從而提高防滑鏈的溫度,防止結冰或融化冰塊。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