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22:59:06
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電線電纜包裝領域,主要涉及一種電纜包裝用盤具。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包括中空軸芯、分別設於中空軸芯兩端的夾板盤、貫穿中空軸芯且兩端分別與相應夾板盤固定連接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為沿中空軸芯長度方向延伸且兩端設有鉤片的鐵片,鉤片貫穿夾板盤且與夾板盤的盤面緊貼;所述鐵片至少有兩個;所有鐵片之間脹緊有填充塊使鐵片脹緊於中空軸芯內壁。本發明解決了【背景技術】中盤具上的夾板盤易鬆動的問題。
【專利說明】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電線電纜包裝領域,主要涉及一種電纜包裝用盤具。
【背景技術】
[0002]成盤的包裝方式是電線電纜普遍採用的一種包裝方式。
[0003]盤具由軸芯及夾板盤組成,現有盤具中,其夾板盤之間往往是通過四根兩端帶螺紋的鋼條以螺紋連接的方式固定,這種盤具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經常發現夾板盤之間產生鬆動現象,即兩個夾板盤之間會產生相對位移,因此,在電纜的包裝工序中往往需要花費時間對盤具的夾板盤重新進行緊固,然而即使如此,這些盤具在被送到客戶手裡時,由於運輸途中的顛簸,夾板盤還是會產生鬆動現象。
[0004]因此,夾板盤的緊固問題一直是困擾電纜包裝行業的一個難題。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夾板盤能被有效固定的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解決了【背景技術】中盤具上的夾板盤易鬆動的問題。
[0006]本發明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包括中空軸芯、分別設於中空軸芯兩端的夾板盤、貫穿中空軸芯且兩端分別與相應夾板盤固定連接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為沿中空軸芯長度方向延伸且兩端設有鉤片的鐵片,鉤片貫穿夾板盤且與夾板盤的盤面緊貼;所述鐵片至少有兩個;所有鐵片之間脹緊有填充塊使鐵片脹緊於中空軸芯內壁。
[0007]通過鉤片與夾板盤鉤接以固定兩個夾板盤;同時通過填充塊進一步固定鐵片,使鐵片在盤具使用過程中,不易產生側移,從而進一步有效固定兩個夾板盤。
[0008]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鐵片沿中空軸芯長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有兩個鉤片。
[0009]進一步使鐵片不易廣生側移。
[0010]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鐵片有3個。
[0011]綜上所述,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結構簡單,易於實施;鐵片相對於鋼條,其表面積大大增加,再者在填充塊的作用下,鐵片連接兩個夾板盤不易扭動,從而,使兩個夾板盤之間不易產生相對位移,有效固定兩個夾板盤。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是夾板盤與鐵片裝配示意圖;
圖3是鐵片結構示意圖。
[0013]圖中,1、中空軸芯,2、夾板盤,31、鉤片,3、鐵片,21、孔,4、填充塊。
【具體實施方式】[001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5]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解釋,其並不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後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範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0016]實施例: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如圖1至3所示,包括中空軸芯1,軸芯I兩端分別設有夾板盤2,兩片夾板盤2之間固定連接有貫穿中空軸芯I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為鐵片3,鐵片3有三個,每個鐵片3沿中空軸芯I長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有兩個鉤片31。
[0017]夾板盤2上設有與相應鉤片31配合的6個孔21。
[0018]每個鉤片31穿過與之對應的孔21以貫穿夾板盤2並與夾板盤2的盤面緊貼,從而使兩個夾板盤2固定連接。
[0019]鐵片3呈拱形與中空軸芯I內壁相貼;且鐵片3之間填充有填充塊4,使每個鐵片4脹緊於中空軸芯I內壁,以進一步穩定鐵片3,從而更為有效地穩定兩個夾板盤2。
[0020]夾板盤2為木質,中空軸芯I的材料為硬紙。
【權利要求】
1.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包括中空軸芯(I)、分別設於中空軸芯(I)兩端的夾板盤(2)、貫穿中空軸芯(I)且兩端分別與相應夾板盤(2)固定連接的固定件,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件為沿中空軸芯(I)長度方向延伸且兩端設有鉤片(31)的鐵片(3),鉤片(31)貫穿夾板盤(2)且與夾板盤(2)的盤面緊貼;所述鐵片(3)至少有兩個;所有鐵片(3)之間脹緊有填充塊(4)使鐵片(3)脹緊於中空軸芯(I)內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鐵片(3)沿中空軸芯(I)長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有兩個鉤片(3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線電纜包裝用盤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鐵片(3)有3個。
【文檔編號】B65H75/14GK103803346SQ201210457962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5日
【發明者】羅英寶, 李源鴻, 李韋樺, 楊昆, 嚴炳發 申請人:浙江正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