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器的腳架的製作方法
2023-05-30 03:41:06 2
專利名稱:顯示器的腳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顯示器的腳架,且特別涉及一種具有卡合裝置的顯示器的腳架,利用卡合裝置上的卡勾切換腳架的壓縮狀態與伸展狀態。
背景技術:
具有伸縮性的顯示器的腳架具有節省包裝成本及運輸成本的優點。在現有技術中,具有伸縮性的顯示器的腳架以施力於一按鈕的方式切換腳架的壓縮狀態及伸展狀態。由於按鈕的面積小,不容易施力,使用上並不方便。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就是在提供一種顯示器的腳架,以施力於一具有卡勾的卡合裝置的方式切換腳架的壓縮狀態與伸展狀態,改善傳統顯示器的腳架的不易施力於按鈕的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目的,提出一種顯示器的腳架,用以支撐一顯示器。腳架至少包括一底座、一卡合裝置及一連杆。底座具有一軸承,且卡合裝置具有一卡勾。卡合裝置的一端套接於軸承,另一端突出於底座。連杆具有一卡合部,用以與卡合裝置的卡勾卡合。連杆具有伸縮性並具有一壓縮狀態及一伸展狀態。施一外力於卡合裝置時,可使卡合裝置繞著軸承做轉動,使得卡勾脫離卡合部,藉以切換連杆的壓縮狀態及伸展狀態。當外力消失時,卡合裝置回到原位。卡合裝置優選地包括一轉軸及一把手。轉軸套接於軸承,且把手與轉軸連接。卡勾優選地配置於把手的一端,且把手的另一端裸露於底座的外部。此外,腳架還可優選地包括一彈性元件,其一端與卡合裝置連接。當外力施加於卡合裝置時,卡合裝置壓縮或伸長彈性元件,使得彈性元件產生一彈性恢復力。當外力消失時,彈性恢復力使得卡合裝置回到原位。
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一優選實施例,並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圖1A所描繪的是依照本發明一優選實施例的顯示器的腳架於壓縮狀態的示意圖。
圖1B、圖1C所描繪的是圖1A的顯示器的腳架於伸展狀態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00腳架102託盤110底座110a底座壁112軸承114轉軸116彈性元件120把手122突出部124卡勾130連杆131a、131b側壁132卡合部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出一卡合裝置,設置於一腳架中。腳架包括一連杆,且連杆具有一壓縮狀態及一伸展狀態。卡合裝置的一端突出於腳架的底座,且卡合裝置具有一卡勾,用以卡合連杆的卡合部。當一外力施加於卡合裝置時,卡合裝置可轉動以使得卡勾脫離卡合部,藉以切換連杆的壓縮狀態及伸展狀態。以下以一優選實施例作詳細說明,然而本發明並不以此為限。
圖1A所描繪的是依照本發明一優選實施例的顯示器的腳架於壓縮狀態的示意圖。圖1B、圖1C所描繪的是圖1A的顯示器的腳架於伸展狀態的示意圖。請同時參照圖1A、圖1B及圖1C。腳架100包括託盤102、底座110、軸承112、一卡合裝置(包括轉軸114和把手120)、及連杆130。顯示屏幕承載於託盤102上,使得腳架100得以支撐顯示屏幕。在此實施例中,底座110具有一底座壁110a,且底座壁110a直立於底座110上,底座壁110a優選地與底座110一體成形。軸承112配置於底座110上,轉軸114則套接於軸承112。把手120與轉軸114連接,且把手120與轉軸114可以一體成形方式製成。把手120的兩端分別具有突出部122和卡勾124,且突出部122裸露於底座110的外部。
連杆130具有卡合部132,且卡合部132的兩端與連杆130的兩側壁131a、131b連接。把手120上的卡勾124用以卡合卡合部132。連杆130伸縮性並具有壓縮狀態及伸展狀態。此實施例中優選地設置一彈性元件116,例如是一彈簧,其一端與卡合裝置連接,例如是與把手120連接,另一端例如是與連杆130的一側壁連接(如圖1A所示的側壁131b),或可與底座110上的底座壁110a連接。只要當施加一外力於突出部122時,彈性元件116可壓縮或伸長以產生一彈性恢復力,皆不脫離本發明的技術範圍。此外,轉軸114、把手120、卡勾124及突出部122優選地一體成形。
顯示器的腳架組裝後,把手120具有第一位置A(如圖1A所示)及第二位置B(如圖1B所示)。當把手120未受外力作用時,把手120位於第一位置A。當外力施加於突出部122時,可使把手120繞著軸承112做轉動,使得把手120由第一位置A轉動至第二位置B。在此實施例中,由於彈性元件116的兩端分別連接把手120與連杆130的側壁131b,因此轉動把手120時同時壓縮彈性元件116。當把手120位於第二位置B時,彈性元件116由於被壓縮而具有一壓縮量,並產生一彈性恢復力。當外力消失時,彈性元件116的彈性恢復力使把手120繞著軸承112朝原位轉動,使得把手120由第二位置B回到第一位置A。
請參照圖1A,當把手120位於第一位置A且連杆130於壓縮狀態時,卡勾124與卡合部132卡合,藉以固定連杆130於壓縮狀態。若使用者欲展開腳架,則施一外力於突出部122,使把手120由第一位置A移動至第二位置B,且卡勾124亦與卡合部132脫離。請參照第1B圖,當把手120位於第二位置B時,卡合部132不再受到卡勾124的限制,使得連杆130得以展開至伸展狀態。因此,通過扳動把手120使卡勾124與卡合部132卡合或脫離,可切換連杆130的壓縮狀態及伸展狀態。請參照圖1C,當連杆130伸展至伸展狀態後,使用者可移除施加於突出部122的外力,使把手120繞著軸承112朝原位轉動。此時,把手120由第二位置B回到第一位置A。
雖然在此實施例中以彈性元件的兩端分別連接把手120與側壁131b做說明,然而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知彈性元件116的另一端亦可連接在他處,例如底座壁110a上。只要連接後的彈性元件116可以因把手120位置的改變而產生一彈性恢復力,使把手120移到第二位置B後可自動回復至第一位置A,即為本發明的一可實施狀態。
若彈性元件116的兩端分別連接把手120與底座壁110a,當把手120由第一位置A轉動至第二位置B時,彈性元件116被伸長而具有一伸長量,並產生一彈性恢復力。當作用於把手120上的外力消失時,被伸長的彈性元件116會將把手120自第二位置B拉回第一位置A。
上述實施例所公開的顯示器的腳架以施力於一具有卡勾的把手的方式切換腳架的壓縮狀態與伸展狀態。由於把手容易操作,改善了傳統顯示器的腳架不易施力於按鈕的問題。此外,本實施例提供顯示器的腳架另一種空間配置的方式,使得顯示器的腳架在外觀上得以有更多的變化。
綜上所述,雖然本發明已以一優選實施例公開如上,然而,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當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當以所附的其要求書所界定的範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顯示器的腳架,用以支撐一顯示器,所述腳架至少包括一底座,具有一軸承;一卡合裝置,具有一卡勾,所述卡合裝置的一端套接於所述軸承,且所述卡合裝置的另一端突出於所述底座;以及一連杆,具有一卡合部,所述卡勾用以卡合所述卡合部,且所述連杆具有一壓縮狀態及一伸展狀態;其中,施一外力於所述卡合裝置的所述另一端時,可轉動所述卡合裝置,使得所述卡勾脫離所述卡合部,藉以切換所述連杆的所述壓縮狀態及所述伸展狀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卡合裝置具有一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當所述卡合裝置未受所述外力作用時,所述卡合裝置位於所述第一位置,且當所述外力施加於所述卡合裝置時,所述卡合裝置以所述軸承為中心,由所述第一位置轉動至所述第二位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連杆位於所述壓縮狀態且所述卡合裝置位於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卡勾與所述卡合部卡合,藉以固定所述連杆於所述壓縮狀態。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卡合裝置位於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卡勾脫離所述卡合部,使得所述連杆得以展開至所述伸展狀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卡合裝置還包括一轉軸,套接於所述軸承;以及一把手,與所述轉軸連接,所述卡勾配置於所述把手的一端,且所述把手的另一端具有一突出部,所述突出部裸露於所述底座的外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轉軸、所述把手、所述卡勾及所述突出部一體成形。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腳架,其中當所述外力施加於所述突出部時,所述把手繞著所述軸承做轉動,使得所述卡勾脫離所述卡合部,藉以切換所述連杆的所述壓縮狀態及所述伸展狀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腳架還包括一彈性元件,所述彈性元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卡合裝置及所述底座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外力施加於所述卡合裝置時,使得所述彈性元件壓縮或伸長,並產生一彈性恢復力,當所述外力消失時,所述彈性恢復力使得所述卡合裝置回到原位。
10.一種顯示器的腳架,用以支撐一顯示器,所述腳架至少包括一底座;一軸承,配置於所述底座上;一轉軸,套接於所述軸承;一把手,與所述轉軸連接,所述把手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突出部和一卡勾,且所述突出部裸露於所述底座的外部;一連杆,具有一卡合部,所述卡勾用以卡合所述卡合部,且所述連杆具有伸縮性並具有一壓縮狀態與一伸展狀態;以及一彈性元件,所述彈性元件的一端與所述把手連接;其中,施一外力於所述突出部時,可使所述把手繞著所述軸承做轉動,並壓縮或伸長所述彈性元件,當所述卡勾脫離所述卡合部時,可切換所述連杆的所述壓縮狀態及所述伸展狀態;當所述外力消失時,所述彈性元件的一彈性恢復力使所述把手回到原位。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把手具有一第一位置與一第二位置,當所述把手未受所述外力作用時,所述把手位於所述第一位置,且當所述外力施加於所述突出部時,所述把手以所述軸承為中心,由所述第一位置轉動至所述第二位置。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連杆於所述壓縮狀態且所述把手位於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卡勾與所述卡合部卡合,藉以固定所述連杆於所述壓縮狀態。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把手位於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卡勾脫離所述卡合部,使得所述連杆得以展開至所述伸展狀態。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把手位於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彈性元件具有一壓縮量或一伸長量,使得所述彈性元件產生所述彈性恢復力。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外力消失時,所述彈性恢復力使得所述把手以軸承為中心,由所述第二位置轉動至所述第一位置。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轉軸、所述把手、所述卡勾及所述突出部一體成形。
17.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腳架,其中所述彈性元件為一彈簧。
全文摘要
一種顯示器的腳架,用以支撐一顯示器。腳架至少包括一底座、一卡合裝置及一連杆。底座具有一軸承,且卡合裝置具有一卡勾。卡合裝置的一端套接於軸承,另一端突出於底座。連杆具有一卡合部,用以與卡合裝置的卡勾卡合。連杆具有伸縮性並具有一壓縮狀態及一伸展狀態。施一外力於卡合裝置時,可使卡合裝置繞著軸承做轉動,使得卡勾脫離卡合部,藉以切換連杆的壓縮狀態及伸展狀態。
文檔編號H05K7/00GK1805056SQ20051000461
公開日2006年7月19日 申請日期2005年1月14日 優先權日2005年1月14日
發明者黃銘賢 申請人: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