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鬥棋的製作方法
2023-06-07 06:23:11 1
專利名稱:格鬥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於一種娛樂用具。
武術格鬥是一種運動,運動的軌跡由無數點組成。人頭和四肢與武術器械的攻擊能力各有所長。
本發明根據上述原理製成,使人們能在棋盤上用棋子進行武術格鬥。
本發明由(刀),(拳),(腳)棋子各4枚,(頭),(身)棋子各2枚和分布113個點的平面棋盤組成。在一個正方形內作出49個相等的小正方形,其線條交叉處為一個點共64個點,將每個小正方形中點納為一點共49個點,除淨作圖線條留下113個點即構成本發明棋盤。使用本發明時按如下規則進行格鬥雙方各執一色(刀),(拳),(腳)棋子各2枚,(頭),(身)棋子各1枚在棋盤相對邊緣點上按每點放置1枚棋子任意布下,按每次輪流出動1枚棋子開始格鬥;(刀)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至4個點,(腳)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至3個點,(拳)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至2個點,(頭)和(身)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個點;每枚棋子每次任意走的方法是從每枚棋子所佔點最近四周點上選1個點開始走,又在此點最近四周點上選一個點走,以此類推;(刀),(拳),(腳),(頭)棋子在其規定走動點數內可互相吃掉對方,一方棋子走動點數內有1枚以上對方棋子均可將它們吃掉並任意停止或前進,本方棋子不能互相跨越前進或重疊;(身)棋子只有走動能力無吃掉其它棋子的能力,雙方(身)棋子可互相對峙但不能互吃,(身)棋子被吃掉即鬥敗,無權繼續格鬥;被吃掉的棋子立即出局,吃掉對方棋子的棋子和未被吃掉的棋子可繼續格鬥;本發明供2人使用。
本發明在人們娛樂時使用。
本發明可按傳統制象棋工藝製成。
權利要求
1.格鬥雙方各執一色(刀),(拳),(腳)棋子各2枚,(頭),(身)棋子各1枚在分布113個點的平面棋盤上按規則進行格鬥即構成格鬥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格鬥棋,其特徵是棋盤的構成如下在一個正方形內作出49個相等的小正方形,其線條交叉處為1個點共64個點,將每個小正方形中點納為1個點共49個點,兩者相加為113個點,除淨作圖線條留下113個點即為本發明棋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格鬥棋,其特徵是格鬥規則如下格鬥雙方各執一色(刀),(拳),(腳)棋子各2枚,(頭),(身)棋子各1枚在棋盤相對邊緣點上按每點放置1枚棋子任意布下,按每次輪流出動1枚棋子開始格鬥;(刀)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至4個點,(腳)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至3個點,(拳)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至2個點,(頭)和(身)棋子每次每枚可任意走1個點;每枚棋子每次任意走的方法是從每枚棋子所佔點最近四周點上選1個點開始走,又在此點最近四周點上選一個點走,以此類推;(刀),(拳),(腳),(頭)棋子在其規定走動點數內可互相吃掉對方,一方棋子走動點數內有1枚以上對方棋子均可將它們吃掉並任意停止或前進,本方棋子不能互相跨越前進或重疊;(身)棋子只有走動能力無吃掉其它棋子的能力,雙方(身)棋子可互相對峙但不能互吃,(身)棋子被吃掉即鬥敗,無權繼續格鬥;被吃掉的棋子立即出局,吃掉對方棋子的棋子和未被吃掉的棋子可繼續格鬥;本發明供2人使用。
全文摘要
本發明屬於一種娛樂用具。格鬥雙方各執一色(刀),(拳),(腳)棋子各2枚,(頭)和(身)棋子各一枚,在分布於平面棋盤上的113個點上按即定規則進行格鬥。本發明使人們能在棋盤上進行武術格鬥遊戲。
文檔編號A63F3/00GK1075893SQ92101368
公開日1993年9月8日 申請日期1992年3月2日 優先權日1992年3月2日
發明者李永新 申請人:李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