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煙器的製作方法
2023-06-04 04:15:36 2
專利名稱:盛煙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盛裝香菸的容器。
現有用於盛裝香菸的容器常見於煙盒,但其不便擺設於室內,同時,在現有煙盒中取用香菸通常需用雙手,當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往往會感到取煙不便。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型的盛煙容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即是提供一種便於取用香菸的盛煙容器。
本實用新型的盛煙器具有殼體,其特徵是在殼體的下部設置有取煙抽鬥,在殼體的上部具有與殼體內腔相通的開口,在殼體的內腔底部具有條形開口,所述取煙抽鬥的抽鬥內腔為與該條形開口相配合的條形凹槽,在取煙抽鬥的尾部具有可將所述條形開口封閉的延長端。在本實用新型中,上述殼體內腔底部的條形開口的寬度通常可略大於香菸的直徑,取煙抽鬥上的條形凹槽的深度及寬度則應以剛好能盛下一支橫放的香菸為宜。當取煙抽鬥處於關閉狀態時,取煙抽鬥上的條形凹槽剛好與條形開口相對。另外,殼體上部的開口可以直接與殼體內腔底部的條形開口豎直相對,但也可以不豎直相對。當採用前一種形式時,可以讓殼體的內腔構成一個讓殼體的上部開口與內腔底部的條形開口相連通的豎直通道,讓該通道的橫截面尺寸與一支橫放的香菸尺寸相適應。當採用後一種形式時,殼體內腔的尺寸可以較大,並可以在殼體的底部設置斜面(採用前一形式則無需設置斜面)。所設置的斜面可以是僅向一側傾斜的單斜面,但也可以是同時向中部傾斜的兩個斜面(即構成向下傾斜的V形槽)。當由殼體上部的開口向殼體內腔盛入香菸時,盛入殼體內腔的香菸會下落至內腔底部的斜面處整齊排列。在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盛煙器時,若使取煙抽鬥處於關閉狀態,一支香菸將會由殼體內腔底部的條形開口落入取煙抽鬥的抽鬥內腔。取用香菸者只需將取煙抽鬥向外拉出一部分,即可從條形凹槽狀的抽鬥內腔內拿到香菸。在取煙抽鬥被拉出一部分後,取煙抽鬥後部的延長端隨之向外移動,將殼體內腔底部的條形開口封閉,不讓香菸由該開口落下。當讓取煙抽鬥重新處於關閉狀態時,位於條形開口處的一支香菸也會落入取煙抽鬥的條形凹槽內,以待使用者下次取用。在本實用新型中,還可以在殼體上增設向取煙抽鬥施以向外頂推力的彈性部件(如彈簧或高彈橡膠等),以便讓取煙抽鬥在不受外力作用時處於常開狀態。在需取用香菸時,只需將取煙抽鬥向內推進,讓香菸落入取煙抽鬥的條形凹槽內,再將取煙抽鬥釋放,讓取煙抽鬥在彈性部件的彈性力作用下向外彈出,即可取用香菸。此種結構的盛煙器使取煙動作更為簡化,尤其適宜於汽車駕駛員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盛煙器與前述現有同類產品相比,既便於擺設於室內,又便於取煙操作,從而具有較強的實用性。
本實用新型的內容結合以下實施例作更進一步的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不僅限於實施例中所涉及的內容。
圖1是實施例1中盛煙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
圖1的A-A剖視圖。
圖3是實施例2中盛煙器的結構示意圖。
實施例1如
圖1、2所示,本實施例中的盛煙器具有殼體1,在殼體1的下部設置有取煙抽鬥2,在殼體1的上部具有與殼體內腔相通的開口3,在殼體的內腔底部具有條形開口5,所述取煙抽鬥2的抽鬥內腔為與該條形開口相配合的條形凹槽6,在取煙抽鬥2的尾部具有可將所述條形開口封閉的延長端7。在本實施例中,殼體的內腔底部還設置有向下傾斜的斜面4,所述條形開口5位於該斜面的下端。本例中還在殼體上部的開口3處設置有蓋板8。同時,在殼體上部的開口3與條形開口5之間還設置有導向槽10。在使用本實施例中的盛煙器時,可以先由開口3向殼體內腔盛入香菸。盛入殼體內腔的香菸下落至斜面4處整齊排列。當取煙抽鬥處於關閉狀態時,位於條形開口5處的一支香菸將會落入取煙抽鬥的抽鬥內腔6。取煙者只需將抽鬥2向外拉出一部分,就能從條形凹槽狀的抽鬥內腔6內拿到香菸。在向外拉出取煙抽鬥的過程中,取煙抽鬥後部的延長端7隨之向外移動,將條形開口5封閉,不讓香菸由該條形開口落下。當取煙抽鬥重新處於關閉狀態時,位於條形開口5處的一支香菸又會落入條形凹槽6內,等待使用者下次取用。
實施例2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的盛煙器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在殼體1上固定有向取煙抽鬥2施以向外頂推力的彈簧形式的彈性部件9。同時,本例中未在殼體上部的開口3處設置蓋板,在殼體上部的開口3與條形開口5之間也未設置導向槽。在本實施例中,取煙抽鬥2在不受外力作用時處於常開狀態。當需要取用香菸時,只需將取煙抽鬥2向內推進,讓香菸由開口5處落入取煙抽鬥的條形凹槽6內,再將取煙抽鬥2釋放,讓取煙抽鬥2在彈簧9的彈性力作用下向外彈出,即可取用香菸。
權利要求1.一種盛煙器,具有殼體,其特徵是在殼體的下部設置有取煙抽鬥,在殼體的上部具有與殼體內腔相通的開口,在殼體的內腔底部具有條形開口,所述取煙抽鬥的抽鬥內腔為與該條形開口相配合的條形凹槽,在取煙抽鬥的尾部具有可將所述條形開口封閉的延長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盛煙器,其特徵是殼體的內腔底部具有向下傾斜的斜面,所述條形開口位於該斜面的下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盛煙器,其特徵是在殼體上固定有向取煙抽鬥施以向外頂推力的彈性部件。
專利摘要一種盛煙器,具有殼體,其特徵是在殼體的下部設置有取煙抽鬥,在殼體的上部具有與殼體內腔相通的開口,在殼體的內腔底部具有條形開口,所述取煙抽鬥的抽鬥內腔為與該條形開口相配合的條形凹槽,在取煙抽鬥的尾部具有可將所述條形開口封閉的延長端。本實用新型的盛煙器既便於擺設於室內,又便於取煙操作,從而具有較強的實用性。
文檔編號A24F15/04GK2388828SQ9923229
公開日2000年7月26日 申請日期1999年8月10日 優先權日1999年8月10日
發明者劉紅宇 申請人:劉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