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掛壁式電話的製造方法
2023-05-28 09:05:36 1
一種掛壁式電話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掛壁式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機體和聽筒,電話機體上設有用於掛住聽筒的託架,當聽筒掛在託架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自動掛斷;其特徵在於:所述電話機機體上還設有用於將聽筒卡住的支架,所述支架一體形成在電話機機體上;當聽筒卡在支架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仍處於通話狀態;所述支架設置在託架下方,當聽筒掛在託架上時,所述支架完全被聽筒遮擋;所述電話機體表面向內凹陷形成一個凹口,所述支架設在凹口內,所述支架的高度不高於凹口的深度。所述聽筒上設有夜光層。本發明結構簡單,在等待他人來接聽時,能夠方便和牢固的將話筒卡在電話機機體上。
【專利說明】一種掛壁式電話機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電話機,尤其涉及一種掛壁式電話機。
【背景技術】
[0002]掛壁式電話機一般安裝在牆壁上,或者街頭以及路邊的電話亭的牆壁上,或者電話亭的立柱上。有來電時,需要拿起聽筒,電話才能接通;通話需要結束時,需要將話筒重新掛置在電話機機體上,這樣才能自動掛斷。但是,在一些情況下,尤其在辦公室內,可能接電話的不是本人。這時,要麼接電話的人講電話一直拿在手中,以防止電話掛斷,知道本人到來;要麼,記下信息,掛斷電話,等待本人再打過去忙或者等待下一次在打進來。這樣,既浪費了他人的時間,而且電話拿在手中,長時間會產生酸痛等不適感;而如果掛斷後等待或者主動打出去,南無隨著時間的流逝,則會容易產生信息的丟失甚至機會的丟失,影響工作。實際工作中,有的在電話機機體上粘上掛鈎,當需要等待時,接電話的人可以將聽筒掛在掛鈎上,即可離去。但是粘上的掛鈎不結實,容易掉下去,也容易碰掉。另外,掛鈎後使用起來也不方便,聽筒容易掉下掛鈎,甚至粘上的掛鈎也不美觀。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在等待他人來接聽時,能夠方便和牢固的將話筒卡在電話機機體的一種掛壁式電話機。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採取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掛壁式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機體和聽筒,電話機體上設有用於掛住聽筒的託架,當聽筒掛在託架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自動掛斷;其特徵在於:所述電話機機體上還設有用於將聽筒卡住的支架,所述支架一體形成在電話機機體上;當聽筒卡在支架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仍處於通話狀態;所述支架設置在託架下方,當聽筒掛在託架上時,所述支架完全被聽筒遮擋;所述電話機體表面向內凹陷形成一個凹口,所述支架設在凹口內,所述支架的高度不高於凹口的深度。
[0005]作為本發明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聽筒上設有夜光層。
[0006]本發明通過在電話機機體上設置支架,在等待本人來接聽電話期間,聽筒能夠卡在支架上,這樣節省了體力,也不必花費時間等待本人的到來。而且支架為一體形成,非常牢固;另外支架設置在凹口內,不容易被碰到。夜光層方便在夜晚或者停電的時候,準確找到電話機的位置,又有助於準確撥鍵。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聽筒沒有掛在電話機機體上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2為聽筒掛在電話機機體上的託架上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3為聽筒掛在電話機機體上的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001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具體實施方式】
[0011]實施例1
參見圖1、圖2和圖3,本一種掛壁式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機體I和聽筒2,電話機機體I上設有用於掛住聽筒2的託架3,當聽筒掛2在託架3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自動掛斷;:所述電話機機體I上還設有用於將聽筒2卡住的支架4,當聽筒2卡在支架4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仍處於通話狀態。所述支架4設置在託架3下方,當聽筒掛2卡在託架3上時,所述支架4完全被聽筒I遮擋。所述電話機機體I表面向內凹陷形成一個凹口 5,所述支架4設在凹口 5內,所述支架4的高度不高於凹口 5的深度。
【權利要求】
1.一種掛壁式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機體(I)和聽筒(2),電話機機體(I)上設有用於掛住聽筒(2)的託架(3),當聽筒掛(2)在託架(3)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自動掛斷;其特徵在於:所述電話機機體(I)上還設有用於將聽筒(2)卡住的支架(4),當聽筒(2)在支架(4)上時,所述掛壁式電話機仍處於通話狀態;所述支架(4)設置在託架(3)下方,當聽筒掛(2)卡在託架(3)上時,所述支架(4)完全被聽筒(I)遮擋;所述電話機機體(I)表面向內凹陷形成一個凹口(5),所述支架(4)設在凹口(5)內,所述支架(4)的高度不高於凹口(5)的深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掛壁式電話機,其特徵在於:所述聽筒(2)上設有夜光層。
【文檔編號】H04M1/04GK103825984SQ201210463502
【公開日】2014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7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7日
【發明者】劉春華 申請人:劉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