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製作方法
2023-05-28 12:21:01 1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屬於汙水處理
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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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術:
:近幾年來,新能源汽車得到了飛速發展,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和其他新能源汽車。其中,純電動汽車技術最為成熟,其前景被廣泛看好,被公認最有可能取代傳統汽車。純電動汽車中最為核心的部件便是鋰電池,其比容量、安全性能、生產成本等是決定純電動汽車能否大面積推廣使用的關鍵因素。鋰電池大約是在1990年開始商業化生產,具有體積小、重量輕、電容量大、可反覆充放電等優點,應用十分廣泛。然而,鋰電池在製造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生產廢水,廢水中含有丁苯橡膠、羧甲基纖維素和有機溶劑等有機汙染物,還含有重金屬離子,若不進行處理或處理不充分便排入城市河道,勢必會帶來不小的環境汙染,威脅人們的生命健康。因此,有必要開發一種廢水處理藥劑,對鋰電池生產廢水進行有效處理。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本發明所採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由以下質量份的原料組成:偏矽酸鈉:15~20份;次氯酸鈉:5~10份;輕質碳酸鈣:3~7份;鐵鹽或/和亞鐵鹽:60~70份;活性炭:5~10份。所述的鐵鹽為硫酸鐵、硝酸鐵、氯化鐵、聚合氯化鐵、聚合硫酸鐵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的亞鐵鹽為硫酸亞鐵、硝酸亞鐵、氯化亞鐵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的活性炭的比表面積為1000~2000m2/g。上述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使用方法為:每100kg鋰電池生產廢水投加0.5~1.5kg上述藥劑,混合均勻,靜置沉澱。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1)本發明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中含有高比面積的活性炭,對水中汙染物的吸附作用大,可以先將水中汙染物吸附過來,然後在鐵鹽或/和亞鐵鹽的絮凝作用下,汙染物能迅速絮凝成團而沉澱下來;2)本發明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中的偏矽酸鈉對帶正電荷的貴金屬離子有很強的絡合吸附作用,可以加快絮凝速度,大大降低了水中貴金屬離子的殘留;3)本發明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配方簡單,生產成本低,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時用量少,廢水處理成本低。具體實施方式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由以下質量份的原料組成:偏矽酸鈉:15~20份;次氯酸鈉:5~10份;輕質碳酸鈣:3~7份;鐵鹽或/和亞鐵鹽:60~70份;活性炭:5~10份。優選的,所述的鐵鹽為硫酸鐵、硝酸鐵、氯化鐵、聚合氯化鐵、聚合硫酸鐵中的至少一種。優選的,所述的亞鐵鹽為硫酸亞鐵、硝酸亞鐵、氯化亞鐵中的至少一種。優選的,所述的活性炭的比表面積為1000~2000m2/g。上述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使用方法為:每100kg鋰電池生產廢水投加0.5~1.5kg上述藥劑,混合均勻,靜置沉澱。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實施例1: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原料組成如下表所示:表1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原料組成表原料質量份偏矽酸鈉15次氯酸鈉10輕質碳酸鈣5硫酸鐵60活性炭10選用本實施例製備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對某鋰電池廠的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廢水處理藥劑的添加量為廢水質量的0.5%,處理時間為24小時,處理前廢水的cod為15000mg/l,ss為80000mg/l,處理後cod為60mg/l,ss為30mg/l。實施例2: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原料組成如下表所示:表2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原料組成表原料質量份偏矽酸鈉20次氯酸鈉7輕質碳酸鈣3氯化鐵65活性炭5選用本實施例製備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對某鋰電池廠的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廢水處理藥劑的添加量為廢水質量的0.8%,處理時間為24小時,處理前廢水的cod為15000mg/l,ss為80000mg/l,處理後cod為58mg/l,ss為30mg/l。實施例3: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原料組成如下表所示:表3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原料組成表原料質量份偏矽酸鈉18次氯酸鈉5輕質碳酸鈣7聚合硫酸鐵50硫酸亞鐵13活性炭7選用本實施例製備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對某鋰電池廠的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廢水處理藥劑的添加量為廢水質量的1.0%,處理時間為24小時,處理前廢水的cod為15000mg/l,ss為80000mg/l,處理後cod為65mg/l,ss為50mg/l。實施例4: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原料組成如下表所示:表4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原料組成表原料質量份偏矽酸鈉15次氯酸鈉5輕質碳酸鈣4硝酸亞鐵70活性炭6選用本實施例製備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對某鋰電池廠的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廢水處理藥劑的添加量為廢水質量的1.2%,處理時間為24小時,處理前廢水的cod為15000mg/l,ss為80000mg/l,處理後cod為53mg/l,ss為27mg/l。實施例5:一種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其原料組成如下表所示:表5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的原料組成表原料質量份偏矽酸鈉16次氯酸鈉6輕質碳酸鈣5聚合硫酸鐵65活性炭8選用本實施例製備的用於處理鋰電池生產廢水的藥劑對某鋰電池廠的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廢水處理藥劑的添加量為廢水質量的1.5%,處理時間為24小時,處理前廢水的cod為15000mg/l,ss為80000mg/l,處理後cod為48mg/l,ss為28mg/l。上述實施例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並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