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洗衣機連接器殼體的製作方法
2023-06-18 07:59:11 1
本發明屬於洗衣機裝配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洗衣機連接器殼體。
背景技術:
通常洗衣機是通過洗滌、清洗、脫水、乾燥等過程,利用水、洗滌劑以及機械作用等,對衣物、枕具進行洗滌的設備。在所述洗衣機的正面側上部或頂面,安裝有選擇洗滌、清洗、脫水等行程或,調節洗滌時間等的控制器。傳統的洗衣機控制裝置包括安裝有開關等配電部件的電路板,以及覆蓋所述電路板、保護電路板以及電子部件的控制面板。連接器殼體用來插入電線與連接器連接,但現有的連接器殼體的穩固性太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發明旨在提出一種洗衣機連接器殼體,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洗衣機連接器殼體,包括背板、上板、第一下板和第二下板,所述上板、第一下板和第二下板均固定於背板,上板為三面包圍結構,呈「n」狀,第一下板的左端固定於上板的左端,第二下板的右端固定於上板的右端,第一下板的右端與第二下板的左端之間留有豁口,背板上設有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背板上固定有定位板。
進一步,所述第一下板的右端設有向上彎折的鉤體。
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孔呈倒置的「T」形。
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孔包括豎直孔和水平孔,豎直孔的寬度大於水平孔的寬度。
進一步,所述第一定位孔設於上板和第一下板之間,第二定位孔設於上板和第二下板之間。
進一步,所述第二定位孔的下方設有向上的凸起塊。
進一步,圍繞所述第一定位孔周圍設有三個安裝孔。
進一步,所述安裝孔包括第一安裝孔、第二安裝孔和第三安裝孔,第一安裝孔和第二安裝孔分別設於豎直孔的兩側,第三安裝孔設於水平孔的下方,且位於豁口處。
進一步,所述定位板呈耳狀,且設於上板的彎角處。
進一步,所述第一安裝孔的孔徑均大於第二安裝孔或第三安裝孔。
相對於現有技術,本發明所述的洗衣機連接器殼體有以下優勢:結構合理,提高與連接器的連接穩定性,提高了洗衣機控制部的可信度,也達到更好的密封效果。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定位板;2-第一安裝孔;3-豎直孔;4-水平孔;5-第二安裝孔;6-上板;7-第二定位孔;8-背板;9-第一下板;10-鉤體;11-第三安裝孔;12-第二下板;13-凸起塊。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徵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徵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徵。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並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如圖1所示,一種洗衣機連接器殼體,包括背板8、上板6、第一下板9和第二下板12,所述上板6、第一下板9和第二下板12均固定於背板8,上板6為三面包圍結構,呈「n」狀,第一下板9的左端固定於上板6的左端,第二下板12的右端固定於上板6的右端,第一下板9的右端與第二下板12的左端之間留有豁口,背板8上設有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7,背板8上固定有定位板1。
所述第一下板9的右端設有向上彎折的鉤體10。
所述第一定位孔呈倒置的「T」形。
所述第一定位孔包括豎直孔3和水平孔4,豎直孔3的寬度大於水平孔4的寬度。
所述第一定位孔設於上板6和第一下板9之間,第二定位孔7設於上板6和第二下板12之間。
所述第二定位孔7的下方設有向上的凸起塊13。
圍繞所述第一定位孔周圍設有三個安裝孔。
所述安裝孔包括第一安裝孔2、第二安裝孔5和第三安裝孔11,第一安裝孔2和第二安裝孔5分別設於豎直孔3的兩側,第三安裝孔11設於水平孔4的下方,且位於豁口處。
所述定位板1呈耳狀,且設於上板6的彎角處。
所述第一安裝孔2的孔徑均大於第二安裝孔5或第三安裝孔11。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