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7 13:52:46 4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輸砂裝置,具體為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屬於鑄模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鑄模需要用到大量的型砂,現有的型砂輸送裝置採用輸送帶的形式,需要工人將型砂鏟到履帶上,勞動強度較大,而且輸送效率較低,型砂容易滑落,而且不能夠調節輸送高度和長度,送料後的型砂處理比較麻煩。
為解決上述問題,因此我們提出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包括桁車架,所述桁車架的左側有儲砂池,所述桁車架的右側有篩料分離箱,所述桁車架上設有行走輪,所述桁車架上表面固定設有固定支杆,固定支杆的一側活動設有調節杆,所述固定支杆和調節杆上端分別連接輸砂裝置,所述篩料分離箱上設有震碎箱,所述輸砂裝置最下端位於儲砂池內,所述輸砂裝置最上端位于震碎箱的正上方,所述輸砂裝置包括支撐臂、滾筒、平面履帶和電機。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臂的兩端固定連接滾筒,所述平面履帶套接在滾筒上,所述平面履帶上均布設有料鬥。
進一步的,所述電機固定在支撐臂中部,所述滾筒上同軸固定有傳動輪,所述電機通過皮帶與傳動輪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行走輪上設有鎖緊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篩料分離箱內部設有篩網,且下部分別設有細砂出口和粗砂出口,所述細砂出口的正下方設有儲料箱,所述儲料箱連接提砂機。
進一步的,所述電機與傳動輪連接處設有防護罩。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桁車架上採用調節杆和固定支杆配合,便於調節輸砂裝置的送料高度和長度,便於應對不同的設備,在平面履帶上等間距設置料鬥,不需要人工鏟砂送料,節省人力,提高生產效率,而且在輸送過程中型砂不會滑落,設備工作穩定性好,送料後震碎箱和篩料分離箱對型砂進行震碎,篩濾分離處理,提高生產連續性,節省工時。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的總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的輸砂裝置正視圖;
圖中:1、桁車架;2、行走輪;3、儲料箱;4、提砂機;5、細砂出口;6、篩料分離箱;7、震碎箱;8、粗砂出口;9、調節杆;10、固定支杆;11、輸砂裝置;12、儲砂池;13、支撐臂;14、滾筒;15、料鬥;16、電機;17、平面履帶;18、傳動輪。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一種鑄模製造廠用輸砂裝置,包括桁車架1,所述桁車架1的左側有儲砂池12,所述桁車架1的右側有篩料分離箱6,所述桁車架1上設有行走輪2,便於移動桁車架1,所述桁車架1上表面固定設有固定支杆10,固定支杆10的一側活動設有調節杆9,所述固定支杆10和調節杆9上端分別連接輸砂裝置11,便於調節輸砂裝置11的送料高度和長度,便於應對不同的設備,所述篩料分離箱6上設有震碎箱7,所述輸砂裝置11最下端位於儲砂池12內,所述輸砂裝置11最上端位于震碎箱7的正上方,所述輸砂裝置11包括支撐臂13、滾筒14、平面履帶17和電機16。
所述支撐臂13的兩端固定連接滾筒14,所述平面履帶17套接在滾筒14上,所述平面履帶17上均布設有料鬥15,不需要人工鏟砂送料,節省人力,提高生產效率,而且在輸送過程中型砂不會滑落,設備工作穩定性好,所述電機16固定在支撐臂13中部,所述滾筒14上同軸固定有傳動輪18,所述電機16通過皮帶與傳動輪18連接,所述行走輪2上設有鎖緊裝置,所述篩料分離箱6內部設有篩網,且下部分別設有細砂出口5和粗砂出口8,提高生產連續性,節省工時,所述細砂出口5的正下方設有儲料箱3,所述儲料箱3連接提砂機4,所述電機16與傳動輪18連接處設有防護罩,防止工人發生意外以及防止砂粒堆積傳動輪18上,影響傳動穩定性。
需要進行說明的是:根據現場要求調節好調節杆9,通電後電機16帶動滾筒14轉動,平面履帶17和料鬥15同步運轉,料鬥15運行至輸砂裝置11最下端時,鏟進型砂,運送至輸砂裝置11最高端,落入震碎箱7經粒徑較大的砂粒震碎落入篩料分離箱6進行篩料分離處理,粒徑較粗的由粗砂出口輸出,粒徑較細的從細砂出口輸出落入儲料箱3,然後由提砂機4送入攪拌裝置進行攪拌處理,整個裝置便於調節輸砂裝置的送料高度和長度,不需要人工鏟砂送料,提高生產效率,設備工作穩定性好。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