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旅遊從業者對不起遊客(旅遊糾紛拉鋸2年)
2023-07-02 14:20:50
作為旅遊從業者對不起遊客?昨天,海曙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旅遊糾紛,被告席上一名女士捂著肚子,情緒挺激動,「這件事我要求旅行社賠禮道歉,賠償我精神損失,哎呦,就為了這事,我胃病都犯了」,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於作為旅遊從業者對不起遊客?我們一起去了解並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吧!
作為旅遊從業者對不起遊客
昨天,海曙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旅遊糾紛,被告席上一名女士捂著肚子,情緒挺激動,「這件事我要求旅行社賠禮道歉,賠償我精神損失,哎呦,就為了這事,我胃病都犯了。」
旅遊回來被旅行社起訴
2014年11月,慈谿的李女士(化名)在朋友圈看到一則「韓國遊」的信息,價格挺優惠的。發微信的,是她以前旅遊時認識的導遊何某。
李女士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幾個朋友,有3個也想去,於是她跟何某報了4個名額。
同年11月30日,李女士等4人前往韓國。出發前籤的合同,在韓國的旅行一切順利。
可2015年3月,李女士突然接到旅行社的律師函,稱她和3個同伴的1萬多元團費一直沒付。
李女士納悶了:「跟何某敲定出行後,一周內我就把4人的團費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交清了,我手上還有何某出具的收條,怎麼會又找我們要團費?」
更讓李女士不能接受的是,今年3月,旅行社更將她告上法庭。
團費到底交了沒?
昨天,海曙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將導遊何某列為了第三人。
庭上,旅行社稱,出發當天籤完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本該一次性付清團費,但由於李女士等人未帶足夠現金,考慮到旅遊工作已經做好,旅行社還是安排了他們出行。
對此,李女士相當氣憤:「我們是出國遊,怎麼會不帶現金?再說,如果團費確實沒交,旅行社怎麼會安排我們出行?」
李女士向法庭出示了一張收條,是何某出具的,上面註明,何某收到李女士1.3萬餘元團費,旅行社不該再向客人收款。
對這張收條,何某的代理律師表示認可。「李女士報名後,何某就和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奚(音)某聯繫了,把這筆錢以現金方式交給了她。如果沒付清費用,旅行社根本不會安排李女士一行出遊,這在合同裡約定得很清楚。」
到底誰在說謊?
為了查清事實,旅行社向法庭申請奚某出庭作證。
奚某說,何某是他們同行,她跟何某從未見過面,只在QQ上聯繫過,對方自稱是慈谿某旅行社的導遊。
2014年11月24日,何某跟她說有4個客人要去韓國,並把客人的護照等資料寄給了她。在給客人辦理出遊手續期間,她一直催促何某儘快繳納團費,但何某一直拖著。直到李女士等人出行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她又催何某交費,最後何某通過QQ傳了一張付款底單過來。因為到帳信息要等周一財務上班後才能查到,當時她以為何某把錢打過來了,可李女士等人出行後,公司財務告訴她並沒有收到這筆款項。
旅行社的代理律師稱,旅遊產品也是商品,購買後應有付款憑證,如果何某說把團費付了,應該拿得出發票來。
何某的代理律師反問:「都是服務產品,在理髮店理髮,在足浴店洗腳,會給發票嗎?李女士等人明明付了團費,是旅行社自己管理有問題,要求遊客再付一次團費是一種濫訴!」
庭審結束後,法院徵求了三方意見,進行調解,最終旅行社申請撤訴。
-新聞卡片
海曙建立旅遊糾紛聯動調處機制
近年來,旅遊糾紛逐年增多。據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統計,旅遊糾紛投訴的增幅每年在7%~8%左右。
及時解決旅遊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對旅遊業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為此,海曙法院與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共同合作,建立聯動調處機制,這在寧波尚屬首次。昨天庭審結束後,海曙法院舉行了旅遊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室和海曙區旅遊糾紛巡迴法庭審判點的揭牌儀式。
東南商報記者胡珊 通訊員陶琪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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