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04:24:31 1
專利名稱: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尤指一種適合於高架地板系統託架體間的加強拉力用,特別適用於重負荷的高架地板系統或其走道部位。
一般高架地板系統多使用在無塵室、電腦機房…等對於架設精密度、變形量、防震或環境要求甚高的場所。請參閱
圖1,傳統的高架地板系統僅將複數個各自獨立的託架體9先行固設在地面上,再將細長的懸桁杆8螺鎖在託架體9上方的託板922上。由於二託架體9間跨距大多長達六十公分以上,當遇到較重負荷或地震時,或因託架體9不支傾斜,或因懸桁杆8細長杆體中央處產生變形,細微的差異均容易造成放置在上方的貴重設備精密度不準確。尤其是走道部位經常需承受貴重設備推車滾壓,託架體9傾斜或懸桁杆8變形均易造成貴重設備推車的震動,進而故障或損換都不是很理想。
本實用新型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使其能克服已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而提供對重負荷在二託架體間加強拉力的高架地板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次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易於快速調整及外表美觀的高架地板系統加強杆構造。
實施本實用新型高架地板系統加強杆構造的技術方案如下所示該加強杆主要包括第一螺杆、第二螺杆以及一調整杆;該第一螺杆一端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一螺紋,另一端組設有第一固定件,第一固定件上設有固定孔;該第二螺杆一端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二螺紋,另一端組設有第二固定件,第二固定件上設有固定孔,且該第一螺紋與第二螺紋的螺紋方向相板;該調整杆在其二端分別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紋與第二螺紋部。由第一螺杆的固定孔組設在託架體上方,將第二螺杆的固定孔鎖合固定於託架體的地樁孔內,並將該調整杆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紋部與第二螺紋部,分別螺合於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杆的第一螺紋與第二螺杆的第二螺紋上,組成對重負荷加強拉力、易於快速調整及外表整潔美觀的高架地板系統。
該加強杆還可包括一拉杆墊圈,該拉杆墊圈套設在託架體的螺杆上並具有至少一翼片,每一翼片上可設有一圓孔以螺栓與第一螺杆的固定孔穿套鎖固。該加強杆的第一、第二螺紋可設為外螺紋,第一、第二螺紋部可配合設為內螺紋以能相互螺合;或可將第一、第二螺紋改設為內螺紋,第一、第二螺紋部配合設為外螺紋也能相互螺合。第一、第二固定件可以由螺設、焊固、嵌固或其他等效方式分別組設於第一、第二螺杆的一端,或可組設成一適當角度以利於鎖固。由於本實用新型構造新穎,能提供產業上利用,且確有增進功效,故依法申請新型專利。
現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高架地板系統加強杆構造的實施例作進一步的說明。其中圖式簡單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配合傳統高架地板實施時的立體組合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剖視圖。
圖4至圖7為本實用新型不同的拉杆墊圈。
圖8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號說明第一螺杆1 第一螺紋11 第一固定件12固定孔13第二螺杆2 第二螺紋21第二固定件22固定孔23調整杆3第一螺紋部31第二螺紋部32地板體5懸桁杆8 拉杆墊圈4 翼片41圓孔42 託架體9 螺杆91地樁孔92託板922請同時參閱
圖1、2、3,本實施例是在第一螺杆1上設有一呈右手外螺紋的第一螺紋11,一第一固定件12具有右手內螺紋螺設於第一螺杆1一端,該第一固定件12上設有固定孔13。第二螺杆2為一呈左手外螺紋的第二螺紋21,第二固定件22以一適當角度焊固於第二螺杆2的一端,該第二固定件22上設有固定孔23。一調整杆3在其二端分別具有右手內螺紋的第一螺紋部31、左手螺紋的第二螺紋部32,以分別螺合於第一螺紋11與第二螺紋21上。一拉杆墊圈4套設在已有託架體9的螺杆91上,拉杆墊圈4具有二翼片41,每一翼片41上設有一圈孔42。
使用時,將調整杆3二端的右手內螺紋第一螺紋部31螺合於第一螺紋11上、左手內螺紋第二螺紋部32螺合於第二螺紋21上,再以螺栓將第一螺杆1的固定孔13與拉杆墊圈4的圈孔42穿套鎖固,另將第二螺杆2的固定孔23鎖合固定於託架體9的地樁孔92內。由此,組成對重負荷加強拉力、易於快速調整及外表整潔美觀的高架地板系統。
圖4至7顯示本實用新型可使用不同的拉杆墊圈4,即分別具有一片、二片、三片、四片的翼片41,以供不同數量、不同方向的加強杆使用。
圖8顯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其構造大致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僅將第一螺紋11(第二螺紋21)設為右手(左手)內螺紋,且將第一螺紋部31(第二螺紋部32)設為右手(左手)外螺紋,以能相互配合鎖固;此外,第一固定件12改以外螺紋與第一螺杆1一端的內螺紋配合螺合,也可達到上述同等功效。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無論就目的、手段及功效,均顯示其不同於已有技術的特徵,實為「高架地板系統加強杆構造」的一大突破,惟應注意的是,上述諸多實施例只是為了便於說明而舉例而已,本實用新型的權利範圍應以權利要求所述為準,而非僅限於上述實施例。
權利要求1.一種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該加強杆主要包括一第一螺杆的一端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一螺紋,另一端組設有第一固定件,該第一固定件上設有固定孔;一第二螺杆的一端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二螺紋,另一端組設有第二固定件,該第二固定件上設有固定孔,且第一螺紋與第二螺紋的螺紋方向相反;以及一調整杆在其二端分別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紋部與第二螺紋部;由第一螺杆的固定孔組設在託架體上方,將第二螺杆的固定孔鎖合固定在託架體的地樁孔內,並將該調整杆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紋與第二螺紋部,分別螺合於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杆的第一螺紋與第二螺杆的第二螺紋上,組成對重負荷加強拉力、易於快速調整及外表整潔美觀的高架地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拉杆墊圈,該墊圈具有至少一翼片,翼片上設有一圈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搞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螺紋為外螺紋,且該第一、第二螺紋部為內螺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螺紋為內螺紋,且該第一、第二螺紋部為外螺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固定件分別螺設於第一、第二螺杆的一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該第、第二固定件分別焊固於第一、第二螺杆的一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地板系統的加強杆構造,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固定件分別與第一、第二螺杆組設成一適當角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高架地板的加強杆構造主要包括第一螺杆、第二螺杆以及調整杆。第一螺杆具有第一螺紋,另一端設有第一固定件;第二螺杆具有第二螺紋,另一端設有第二固定件,且該第一螺紋與第二螺紋的螺紋方向相反;調整杆二端具有相反螺紋方向的第一螺紋部與第二螺紋部;由調整杆的第一螺紋部螺合於第一螺杆的第一螺紋,且第二螺紋部螺合第二螺杆的第二螺紋上,組成可對重負荷加強拉力、易於快速調整及外表整潔美觀的高架地板系統。
文檔編號E04F15/02GK2336035SQ98218390
公開日1999年9月1日 申請日期1998年8月20日 優先權日1998年8月20日
發明者黃新財 申請人:黃新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