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23:04:4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基坑工程施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
背景技術:
基坑加固工程圍護工程圍護樁用量大,常規混凝土樁不可回收,造成巨大工程浪費,樁間土需採用水泥土攪拌樁等方式進行止水,工期長、造價高;常規鋼樁施工過程噪音大,整體剛度小,抗彎性能差,且回收難度大、易變形,樁間止水難度大,市場用量小。因此,有必要從擋土樁結構、施工方法多角度出發,尋找新的擋土樁結構、施工工藝的解決途徑。
技術實現要素:
常規混凝土樁不可回收,造成巨大工程浪費,樁間土需採用水泥土攪拌樁等方式進行止水,工期長、造價高;常規鋼樁通常尺寸過大,施工和拆除過程困難,造價高,或是鋼板樁等整體剛度小,抗彎性能差,且回收難度大、易變形。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其特徵在於:包括打設在巖土體(1)裡的擋土(水)鋼管(2)、側部螺旋鋼刀片(3)、樁間止水鋼板(4),所述側部螺旋鋼刀片(3)螺旋環繞在擋土(水)鋼管(2)的外壁上,所述擋土(水)鋼管(2)管壁下端的軸向剖面為錐形,所述樁間止水鋼板(4)連接在相鄰兩個擋土(水)鋼管(2)之間,每個擋土(水)鋼管(2)一周均勻環設四個樁間止水鋼板(4)插槽,可形成任意形狀、尺寸圍堰。
作為優選,所述擋土(水)鋼管(2)的材料為大直徑鋼管的一種,鋼管直徑0.5-3m,鋼管厚度為4-20mm。
作為優選,所述擋土(水)鋼管(2)由一節或兩節以上的鋼管對接而成。
作為優選,所述側部螺旋鋼刀片(3)的材料為鋼,厚度為4–20mm,呈螺旋型。
作為優選,所述樁間止水鋼板(4),插入側部螺旋鋼刀片(3)預留的插槽內,通過側部螺旋鋼刀片(3)的插槽對樁間止水鋼板(4)進行連接固定。
本實用新型的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採用順時針螺旋方式進入巖土體,採用逆時針螺旋方式取出擋土(水)鋼管,擋土(水)鋼管可多次反覆利用。
一種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樁圍堰結構的施工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
a.工廠製作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擋土樁,分節運輸至施工現場。
b.擋土樁定位後,順時針螺旋打設進入巖土體。
c.根據設計樁長分節連接安裝。
d.打入樁間止水鋼板。
e臨時圍護工程結束後,進行逆時針旋轉取出擋土樁及樁間鋼板。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擋土鋼樁及施工方法,可以進行擋土(水)作業,可以作為水下橋墩施工的小型圍堰,可以作用挖孔樁柱的小型圍堰,同時施工完成後可以回收鋼樁,避免巨大浪費,不會對後續的相鄰工程的基礎施工造成不利影響,較常規圍護樁剛度大、造價低、施工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但下述實施例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並非全部。基於實施方式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下面結合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
如圖1、圖2所示,一種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包括打設在巖土體1裡的擋土(水)鋼管2、側部螺旋鋼刀片3、樁間止水鋼板4,側部螺旋鋼刀片3螺旋環繞在擋土(水)鋼管2的外壁上,擋土(水)鋼管2管壁下端的軸向剖面為錐形,樁間止水鋼板4連接在相鄰兩個擋土(水)鋼管2之間,每個擋土(水)鋼管(2)一周均勻環設四個樁間止水鋼板(4)插槽,可形成任意形狀、尺寸圍堰。
本實施例中所述的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結構,擋土(水)鋼管2的材料為大直徑鋼管的一種,鋼管直徑0.5-3m,鋼管厚度為4-20mm;擋土(水)鋼管1由一節或兩節以上的鋼管對接而成。
本實施例中所述的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鋼樁圍堰結構結構,側部螺旋鋼刀片3的材料為鋼,厚度為4–20mm,呈螺旋型。
本實施例中所述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擋土樁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工廠製作可回收螺旋型自進式擋土樁,分節運輸至施工現場。
b.擋土樁定位後,順時針螺旋打設進入巖土體。
c.根據設計樁長分節連接安裝。
d.打入樁間止水鋼板。
e.臨時圍護工程結束後,進行逆時針旋轉取出擋土樁及樁間鋼板。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例,並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範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