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角度微調型計算機顯示器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02:09:5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計算機硬體領域,具體是一種角度微調型計算機顯示器。
背景技術:
計算機俗稱電腦,是用於高速計算的電子計算器,在現今高速信息化的社會,計算機已成為人們生活、工作必不可缺少的工具,而顯示器作為計算機最重要的硬體組成部分,也在跟隨科技不斷的更新進步。
現有的計算機顯示器在使用時為保證穩定性大多配備有支架,而現有的支架大多是相對固定結構,在支架與顯示器的連接處採用轉軸和高摩擦件來保證顯示器在一定角度上的調節及固定工作,但是角度調節的精度不高,並且在調節完成後的碰撞容易使角度產生偏差,需要再次進行調節,十分麻煩。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角度微調型計算機顯示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角度微調型計算機顯示器,包括屏幕、底座和立柱,所述立柱固定在底座上,所述立柱內部中空,在立柱內設有豎向的齒輪帶,所述齒輪帶兩端均設有齒輪帶轉軸,在齒輪帶表面均布有輪齒,所述立柱前側面底部設有調節輪,所述調節輪表面沿圓周方向設有多個掛鈎,掛鈎呈「L」形,調節輪的輪軸與齒輪帶下端的齒輪帶轉軸傳動連接,且調節輪的輪軸與齒輪帶轉軸的直徑比為6:1,所述底座上平面開設有水平方向的滑槽,在滑槽內滑動安裝有固定鉤,所述固定鉤呈倒置的「L」形,在固定鉤的水平段開設有插入孔,所述插入孔的孔徑與掛鈎的大小相匹配;所述立柱前側面外壁上部設有兩個在同一水平面上互相平行的水平杆,在兩個水平杆之間設有與水平杆轉動連接的轉動輥,所述轉動輥外壁上固定有連接杆,所述屏幕固定在連接杆前端,在立柱內上部設有調節帶齒輥,所述調節帶齒輥兩端轉動安裝在立柱內壁上,調節帶齒輥表面沿圓周方向設有輪齒並與齒輪帶互相嚙合,調節帶齒輥與轉動輥通過傳動帶傳動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調節帶齒輥與轉動輥的直徑比為1:2。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通過齒輪帶轉軸、齒輪帶、調節帶齒輥和轉動輥逐級傳動進而實現角度的勻速、精確調節,並且通過在底座上開設滑槽、在滑槽內滑動安裝帶有插入孔的固定鉤,對調節後的角度進行固定,避免碰撞改變屏幕角度,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屏幕,11-連接杆,2-底座,21-滑槽,22-固定鉤,23-插入孔,3-立柱,31-齒輪帶,32-齒輪帶轉軸,33-調節輪,34-掛鈎,35-水平杆,36-轉動輥,37-調節帶齒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角度微調型計算機顯示器,包括屏幕1、底座2和立柱3,所述立柱3固定在底座2上,所述立柱3內部中空,在立柱3內設有豎向的齒輪帶31,所述齒輪帶31兩端均設有齒輪帶轉軸32,在齒輪帶31表面均布有輪齒,所述立柱3前側面底部設有調節輪33,所述調節輪33表面沿圓周方向設有多個掛鈎34,掛鈎34呈「L」形,調節輪33的輪軸與齒輪帶31下端的齒輪帶轉軸32傳動連接,且調節輪33的輪軸與齒輪帶轉軸32的直徑比為6:1,所述底座2上平面開設有水平方向的滑槽21,在滑槽21內滑動安裝有固定鉤22,所述固定鉤22呈倒置的「L」形,在固定鉤22的水平段開設有插入孔23,所述插入孔23的孔徑與掛鈎34的大小相匹配;所述立柱3前側面外壁上部設有兩個在同一水平面上互相平行的水平杆35,在兩個水平杆35之間設有與水平杆35轉動連接的轉動輥36,所述轉動輥36外壁上固定有連接杆11,所述屏幕1固定在連接杆11前端,在立柱3內上部設有調節帶齒輥37,所述調節帶齒輥37兩端轉動安裝在立柱3內壁上,調節帶齒輥37表面沿圓周方向設有輪齒並與齒輪帶31互相嚙合,調節帶齒輥37與轉動輥36通過傳動帶傳動連接,所述調節帶齒輥37與轉動輥36的直徑比為1:2;
進行調節工作時,將固定鉤22滑動遠離立柱3,轉動調節輪33,通過齒輪帶轉軸32、齒輪帶31、調節帶齒輥37和轉動輥36逐級傳動進而實現角度的勻速、精確調節,當調節到合適的角度時,將固定鉤22互動靠近立柱3,使調節輪33表面的掛鈎34與插入孔23對接,進而對調節後的角度進行固定。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