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池塘用實用性強的水質監測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20:11:5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水質監測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池塘用實用性強的水質監測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高密度、集約化水質養殖生產的發展,養殖水體的水質變化頻率的加快,造成池塘水質富營養化,再加上現今池水汙染源的增多,水質管理比過去更為重要,水質的好壞與養殖產量、病害和經濟效益關係十分密切。水質管理要採取綜合管理,使水質條件滿足水產養殖對象的要求。水質較清淡,水中溶氧較高,魚類不易發生缺氧浮頭現象,而水質肥濃,魚的飼料生物(浮遊生物)多,長得快,但在夜間,常會發生缺氧浮頭,甚至有泛池死魚的危險。因此,水質管理的中心內容就是要通過人為措施進行培育肥水,調節溶氧。
目前大多數的水質監測儀器只能對水質進行實時的監測,而並不能對水進行實時的處理。魚類在夜間常常會發生缺氧浮頭的情況,如果只對水質進行監測而不能做到及時處理的話,可能會使伺養者蒙受巨大損失,為此我們提出一種池塘用實用性強的水質監測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池塘用實用性強的水質監測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池塘用實用性強的水質監測裝置,包括水質檢測探頭,所述水質檢測探頭的下方插接防護套,所述防護套的下端設有漏水孔,所述水質檢測探頭的上方固定連接箱體,所述箱體的內腔中固定設有電機、小型變速箱和程序控制模塊,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小型變速箱的輸入軸連接,所述小型變速箱的輸出軸與箱體上部的耕水機連接,所述耕水機的中部上方這有透明防護罩,所述透明防護罩的下方設有信號燈。
優選的,所述耕水機由三根耕杆和三塊耕板組成,且三根耕杆的一端均與小型變速箱的輸出軸固定連接,另一端分別連接一塊耕板。
優選的,所述電機、水質檢測探頭和信號燈均與程序控制模塊電連。
優選的,所述信號燈為紅色LED頻閃警示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水質監測裝置,設有防護罩,使得該水質檢測探頭,不會影響在線水質監測設備探頭感應器對池塘水質的監測,保護探頭感應器不會觸碰到其他物體,延長感應器的使用壽命,該水質監測裝置還設有耕水機,當水中溶氧值低於某固定值後耕水機會自動工作以增加水中的含氧量,當水中的溫度過高或者過低時,信號燈就會進行頻閃警示,該水質監測裝置結構簡單實用性強,適於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透明防護罩、11信號燈、2耕杆、3耕板、4箱體、41電機、42小型變速箱、43程序控制模塊、5防護套、51漏水孔、6水質檢測探頭、7耕水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池塘用實用性強的水質監測裝置,包括水質檢測探頭6,所述水質檢測探頭6的下方插接防護套5,所述防護套的下端設有漏水孔51,所述漏水孔51會使池塘中的水與水質監測探頭6充分接觸,不會影響水質監測探頭6對池塘水質的監測,保護水質監測探頭6不會觸碰到其他物體,延長水質監測探頭6的使用壽命,所述水質檢測探頭6的上方固定連接箱體4,所述箱體4的內腔中固定設有電機41、小型變速箱42和程序控制模塊43,所述電機41的輸出軸與小型變速箱2的輸入軸連接,所述小型變速箱42的輸出軸與箱體4上部的耕水機7連接,所述小型變速箱42會對電機41的輸出轉速進行變速使耕水機7達到理想的轉速和扭矩,所述耕水機7由三根耕杆2和三塊耕板3組成,且三根耕杆的一端均與小型變速箱43的輸出軸固定連接,另一端分別連接一塊耕板3,所述耕水機7的中部上方這有透明防護罩1,所述透明防護罩1可以有效防止水濺落在耕水機7與小型變速箱42的連接處,所述透明防護罩1的下方設有信號燈11,所述信號燈11為紅色LED頻閃警示燈,所述電機41、水質檢測探頭6和信號燈11均與程序控制模塊43電連。
工作原理:水質檢測探頭6會對池塘中的水進行實時監測,水質監測探頭6會將監測結果連續不斷的傳送到程序控制模塊43,當水中含氧量低於某個預先設定的值後,程序控制模塊會使電機41轉動,並根據水中含量與預先設定值差值的大小來決定電機41的轉動速度,以此來增加池塘水中的含氧量,當水池塘水中的溫度高於或低於預先設定的溫度範圍後,程序控制模塊43會控制信號燈11進行閃爍,提醒人們馬上進行相應的降溫或加熱的措施。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